当上护院个把月,杨炯又渐渐忙了起来。因为秦大公子喜欢使唤杨炯,似乎还对上脾气了。之前,秦光磊因为不能赶考的事而心情郁闷,正巧当时杨炯话说得漂亮,一时舒坦之下便吩咐管家,提携杨炯做了护院。本来,这事过后秦大公子也没放在心上,没想到一次在饭桌上,又听到妹妹秦素素说起了新来的护院。秦素素的话勾起了哥哥的回忆。
“喔,是那个呆子,很有力气的,杀猪杀得又快又好,还是哥哥我让管家招进来的呢。”秦光磊边吃边回应道。
“还是大哥有眼光,我在秀楼上经常看他在练武,经常比划着两个斧头。大哥挑中这样一个护院,以后府里周全多了!”
秦素素看大哥的眼神充满赞赏与崇拜,这让秦光磊很有成就感,顿时生出了几分谈兴。
“……那个呆子,其实是个苦命的,都不知道自己的爹是谁,因为他娘原是个妓女,嘿嘿,据说十几年前还是个头牌哩。”秦光磊说的语气,有天然的优越感,也有几分怜悯。
得知自家新护院的身世,秦素素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本来就不是书生,没想到竟然还是个娼妓之家出来的。话本小说里那些书生多好啊,哪怕不是世家大族,也会是出身清白的耕读之家,有个卖肉的娘算什么回事?一个女人,毫无廉耻,人尽可夫,还有什么脸面可言?不过想到那挺拔的身姿、矫健的动作,远远看去应该是英俊的面庞,好像又与低贱的娼妓子、杀猪汉有点不符合。那些话本小说里也没见过这种的。不过,除了和二嫂说说话以外,秦素素有着太多的时间难以打发,即使杨炯的身份落实成为杀猪汉,但练武的身影和动作看看还是可以用来打发无聊的。
既然妹妹秦素素都认可自己的眼光,这让秦光磊有些开心,觉得可以给杨炯更多的机会,于是经常使唤杨炯听差。几次下来,秦光磊觉得还挺顺手。在秦大公子看来,杨炯人呆,话不多,但做事倒挺细致的,如果带他出门,杨炯都是大包小包背着,好多零零碎碎的东西都准备了,几乎可以满足自己的一切需求。除了顺手以外,还有就是好说话。
这次,秦光磊带着杨炯去赴一个诗会。其实在以前,秦大公子文会去得多,诗会倒是去的少。因为在文会上,秦大公子可以与其他的一起研究举业,切磋制艺。相比之下,诗会的主题就不太上进了,大多谈些风花雪月。不过既然不赶考了,还把大好的时光浪费在八股上干嘛?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这才对!把不能赶考的郁闷彻底丢弃,秦光磊还是比较喜欢诗会的氛围,有醇酒、有美人,若是大伙诗兴来了,说不定还会做出几首可以佐酒的好诗来。
这次的诗会定在城外的回雁峰。此时正值初冬时节,旁边的湘江水清浪白,宛若一条玉带,山上却是层林尽染,一片绚烂。衡州府的清流领袖王举人特意选了这样一个妙处来举办诗会。参加诗会的除了像秦大公子这样的衙内,大多是些无意举业的文人。有像王举人这样屡试不第的举人或秀才,也有家资丰厚、不求闻达的书生。为了活跃诗会的气氛,王举人还特意邀请了一些清倌人,其中就有城里名声最大的潇湘楼头牌梅姑。为了请到梅姑,王举人就送了五十两的粉装钱。这还是有平时写诗唱和、交流人生的情分在哩!
梅姑的到来,让诗会的规格直接提高了一个档次,一个个顿时眼睛发光。正如某位秀才所言,没有佳人与红颜,诗会宛若没有好酒的盛宴。
“守拙兄(王举人息考之后取的别号),此次诗会,格调高雅,群贤毕至,乃我衡州府之文坛盛事呀!”
“是极!守拙兄相邀,整个衡州府八县的文人墨客都闻风而动,可见格局和威望!”
“今日托守拙兄的福,得见梅姑一面,可谓余生无憾!”一个山羊胡须的大肚子老头贼兮兮地笑道。
……
马屁拍得一个比一个肉麻,也一个比一个真诚。候着一旁听着,杨炯心里有些呵呵,还是那个山羊胡须诚实,若是没有美女,哪有故事,没有故事,谈何盛事?
杨炯胸前挂着个包,里面装有秦衙内惯用的东西,比如文房四宝和茶具等等,背着两柄大斧。考虑到不引人注意,大斧是装在一个布袋里,还故意填了些布团,以免露出形状。在杨炯的打扮的映衬下,秦光磊显得潇洒倜傥,手里摇着纸扇,衣着颜色素雅,却是丝绸的,腰带上挂了个玉坠。若是有行家一看,定然眼睛发亮,好一个翩翩佳公子,而且有来头!
以诗集会,讲究的是格调,追求的是雅致。虽然秦大公子身份特殊,但是其他文士也是有逼格的,倒是没有像苍蝇逐肉一样紧贴不放,大多不咸不淡招呼应酬一番便构思诗作去了。主要是时机和场合太不对头,这个时候去巴结奉承,太赤果果了。对读书人来说,士林风评还是要讲的。这时的一个不小心,便成了大伙的笑柄和终生的污点,得不偿失。
秦光磊同样也无心和其他人闲扯,因为他今天有想法。这两年听说过潇湘楼的梅姑的艳明,据说才貌双全,且洁身自好,走红以来,还未有摘得红丸的。之前由于举业压力大,秦大公子倒是没有心思寻花问柳,不过现在嘛,却是有了些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