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号下午四点半钟左右,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着急慌忙地冲进鼓楼区马府街派出所的大门。
此人叫冉世凯,他手上拿着一顶貂皮帽,身上穿着一角羊皮大氅。这副打扮显得有些与众不同。
门卫冲出警卫室,拦住了冉世凯:“同志,你怎么不打招呼就往里面硬闯啊!”
“师傅,我要报案。”
门卫赵师傅将冉世凯领到值班室,将冉世凯交给了值班员魏子民。
魏子民立即对冉世凯进行了笔录。
报案人姓名:冉世凯;
年龄,四十二岁;
工作单位,新疆和田县库伦镇依马乡下坡村。
“这是怎么回事?你是新疆人?”
“我是一九六九年到新疆支边的知青。”
“到新疆去支边的知青不是都回来了吗?”
“我在新疆组织了家庭,几个孩子都在新疆工作,我就放弃了回荆南的机会。我的腿又不好,即使回来也找不到工作,所以决定和老婆孩子厮守在一起了。”
魏子明注意到,冉世凯的腿有些瘸。
“你报什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