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不管这个黎骞对原主有怎样的爱恨纠葛,那都不关她的事情。
再说了,在原主二十多年的短暂生命里,黎骞就是一个再陌生不过的人。
否则,怎么可能在剧情中都只字未提呢。
原主并没有要求寻得有情人,所以她又何必自作多情,庸人自扰呢。
感情这种东西最是累人,最是剪不断理还乱,能不碰则不碰。
这是默璃完成了这么多次任务而得出的结论。
大多数有怨恨,有未完成心愿的人,都有爱恨纠缠和爱而不得或得而不爱之人。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黎骞的手顿了顿,眼里满是苦楚。
梦梦如今距他于千里之外,何尝不是因为当初受了太多的艰辛。
若那时,他仍在A市,一定会护她周全,不会让她被那些流言蜚语所伤。
还有,林宸轩,真是该死。
黎骞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寒芒,自他回到A市后没少针对林宸轩。
就算他不喜林宸轩薄情寡义的性子,也不得不承认,林宸轩真的是一个商业奇才,有慧眼识珠,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在商场,最需要的就是对机遇的把握,对危险的规避。
无疑,林宸轩在这两方面都有极佳的敏锐度。
“梦梦,你放心,只要是你想做的,我一定会帮助你,整个朝华娱乐,不,整个黎家都会是你的后盾。”
黎骞一字一顿,掷地有声,脊背挺得笔直,终于有了一丝铁血军人的模样。
默璃不着痕迹的打量了黎骞一眼,黎家?
说实话,她还真的没有打探过朝华娱乐的背景,只知道它实力不弱。
不过,真没想到朝华娱乐的背后竟然会是黎家,那个军政两界的庞然大物。
“黎总,我想你误会什么了。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演艺圈里的人,想做的也不过是拿下对于一个演员来说的最高荣誉。”
“前尘往事,皆如过往云烟,被我抛却脑后。”
“如今,我只想凭我自己的本事,才能,实现我自己的理想。”
“我要的,不过如此。”
默璃声音平静,面色坦然,说真的,她真心没有去报复林宸轩的心思。
原主没有要求做的事情,她一般都不会多事。
还有,她认为,爱情里并没有真正的谁欠谁,你爱一个人并不能要求对方同样爱你。
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蛮不讲理的东西。
在你把心交出去之前,就要做好会被伤害的准备。
毕竟这么世界这么大,人这么多,人潮拥挤,要想一次找到两情相悦之人,无异于买彩票中头奖。
“梦梦……”
“黎总,还是叫我小姜或是姜小姐吧,要不干脆称呼我的艺名dr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