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礼物给枭家送去,否则,今晚别回来!”
“哐当!”婶婶把院门关上了。
林安好没哭也没闹,弯腰把扔在地上的脚踏车扶起来,她看了眼身上薄如蝉翼、异常暴露的礼服,提起裙摆,艰难地跨上去。
跟林安好一起被扔出来的不止这辆脚踏车,还有一只坤包,坤包里装了五万块现金。
五万块钱对于林家来说,就像擦屁股纸。对于枭家来说,连张擦屁股纸都不如。但对于林安好来说,够张奶奶一家整年的生活费。
婶婶比林安好清楚这些,所以,婶婶要送给枭家的礼物,不是坤包里的五万块钱,是她林安好。
林安好很美。
不仅仅是精致的五官,火辣的身材,她身上还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妩媚,这种妩媚从骨子里透出来,被婶婶李梅称之为妖气。
爸爸妈妈去世后,林安好一直跟着邻居张奶奶过,初一那年,她才被叔叔接回林氏别墅。
那天,家里举办晚宴,婶婶李梅让林安好给个胖子敬酒,喊胖子一声爷爷,给五十块,跟胖子喝口交杯酒,给两百块。
从此,林安好知道,自己的妖气可以成为叔叔和婶婶迈向成功的阶梯。
同时,也可以变成她赚钱养活张奶奶的工具。
弱肉强食的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如果不能给林家换来生意上更多的利益,叔叔和婶婶凭什么要收养她?凭什么供她上大学?
而如果没有报酬,她凭什么去替叔叔婶婶做这种事?
所以,他们是双赢。
只是这次,李梅让她穿成这样主动上门,大约不仅局限于陪杯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