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了一声谢,从路边扛起一只死鹿,用尼龙袋装好,放进了后备箱里。
他坐上副驾驶座,点起烟吸了一口,开始诉苦:“为了这头鹿,我守了一夜,早上回来一看,藏在林子里的摩托车竟然被人偷了。”
“我一想,准是南谷里那些该死的斯卡帕佬,在打猎时撞见,给我顺走了。除了他们,这附**常也没有别人。”
夏尔夫的神色微微变化,不露声色的问道:“南谷还有人住吗?”
“当然有人,还不少呢。”
金拍着大腿叫道,“一些思想顽固的斯卡帕佬,不愿意和外界接触,都窝在南谷里当野人。他们在这片森林里打猎,有一次和我撞上,差点把我当成野兽打了。””
“你似乎很不喜欢斯卡帕人。”夏尔夫也点起了一支烟。
金深吸一口烟,声音忽然低了下来:“我曾经有一个女儿,她叫塔琳,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带着她一起在这片森林里打猎。”
“她的性格就像男孩一样,十四岁就能举着猎枪打野免。后来,她被一个斯卡帕佬杀了,杀她的那个家伙,当时好像还不满十七岁。至今我也没有找到塔琳的尸体,也没找到那个畜生。”
夏尔夫陷入了沉默,斜眼瞟见金的眼角红了。
金一口气吸完剩下半根烟,抛出窗外,忽然恶狠狠道:“我永远不会喜欢那些肮脏该死的斯卡帕蠢猪!”
气氛陷入了沉默,两人都心事重重。
浓雾弥漫起来,黑色的公路。仿佛永无尽头。
当夏尔夫终于看见托卢卡城外围的建筑时,顿时松了一口气。
“你在哪里下车?”
“请把我捎到执法局,我要报案。”
夏尔夫点头道:“正巧,我也要去执法局报案。我的妻子昨晚失踪了,就在瑟森湖边。”
“你们是去露营吗?这种情况,八成是南谷的斯卡帕佬干的,他们经常在湖边猎鹿。”金立即将矛头,指向了斯卡帕人。
浓雾,将城区变成了莫奈的印象画,所有东西都只有深色的影子。
夏尔夫将车停在路边,对金说道:“这会儿雾太大了,我们下车走路吧,执法局离得也不远。”
金点头同意,从后备箱搬出尼龙袋,抗在肩上。
金领着夏尔夫抄近路,拐进了一条僻静的巷子。
巷子里的雾,依然很浓,夏尔夫却闻到一股不详的血腥气。
“这巷子里,好像有血腥味……”
“唔,我扛着一条死鹿呢,你闻的是鹿血的气味吧。”金急着去报警,没有在意。
走到巷道拐角处时,那股味道更浓了。
这时,连金也察觉到有问题。
他抽了抽鼻子,犹豫道:“这好像……不是鹿血的气味,这……这是……”
他连忙冲进巷道拐角。
突然惊叫一声,转身冲了回来,趴在墙头呕吐起来。
夏尔夫好奇的看上去,暗巷边一根路灯杆上,似乎绑着什么东西。
雾很浓,起初还看不分明。
他捂着鼻子靠近一些,忽然就看清了那是什么东西。
“巴恩斯警长!”夏尔夫惊叫一声,接着跪倒在地上,开始大吐特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