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阏氏虽然看不懂武功的奥妙,但见唐朝能在扳手的时候从容的说话,也知道即使是平手,但唐朝显然已经占据了上风,一阵心喜,同时更惊于唐朝皮肤的变化,仅仅就在这一瞬间,唐朝的皮肤又恢复了她刚见到时候的晶莹洁白,玉一般,似乎皮肤上有无数的光华流动,宝相*。
这个时候的唐朝,看上去,有一种仙人的感觉,飘飘出尘,身上洁净无比。
其实,这也不希奇,到了唐朝这样的武功,全身的代谢能力超常,可以将绝大部分的杂质都排出体外,身上的毛孔浓密,细腻,也就是古代小说中所说的陆地仙人。只不过,以前的小说中,都加上了道士做法,佛家传法的因素,这才蒙上了神秘的色彩。现在的唐朝,只要稍稍包装一下,保管比悟清真人更像一个仙人,要是在长安上流社会,一定是像乐圣李龟年一样出名的人物。
“阏氏,唐大帅远道而来,我们应设宴款待,有什么国家大事,正好在席间畅谈,不知以为然否?”旭烈升随即说道。
罗兰阏氏微微一笑:“准奏闻,请!”,说话的时候,摆出一种很幽雅的姿态,腰肢像是杨柳一样轻柔。
多么媚艳的女人,虽然将身体隐藏在衣服里,但不知道为什么,唐朝看着他的时候,就好象她什么也没有穿。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觉,有点像诗人做出的有意境的诗,让人回味无穷。
这个女人,已经将自己的身体修炼得使男人产生一种绮念的意境,的确是一个绝代的尤物,怪不得两代可汗都抵挡不住这女人的诱惑。要知道,新可汗是完全有权利另外选择美女作为自己的阏氏,而不必选择自己的亲生母亲,但辛干可汗却选择了自己的母亲 ,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这个女人的魅力!
旭烈升让唐朝走在前头,向举行国宴的地点——红园走去。
红园坐落在固原的一处十分低洼的所在,四周都被皇宫的房屋包围了,并且最令人向往的是,红园所在的地方是一处温泉,地气很重,虽然在这隆冬之际,还是百花盛开,鸟语间关,十足的一处人间仙境。
唐朝哈哈大笑:“杜甫说得好啊,‘此境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想不到突厥的皇宫,居然比得上我大唐的御花园,妙妙妙!”
罗兰阏氏看着唐朝的时候,眼里忽然似乎滴出了水,她实在有些喜欢,武功如此强悍的一个人,出口都是典故,文才看来也不低,文武双全,又这样年轻,新灵公主这丫头倒是好福气,竟然将他找为驸马!
历代的女统治者,女王,幕后掌握实权的皇后,拥有了人间的荣华富贵,极品权势之后,没有一个不喜欢男色的,俄罗斯帝国的叶卡特琳娜二世,英国伊丽莎白女王,还有武则天,都是这样的人,一旦丈夫死去,她独揽大权,心灵上和肉体上就会觉得无比的空虚,自然要找男人来填补这个空缺。
只要是女人,荷尔蒙分泌正常的女人,都有这方面的浓厚的欲望,想当年,杨国忠的舅舅张宗昌、张易之兄弟都是武则天的男宠,两人也是相貌俊美,皮肤白净,而且能歌善文,风度翩翩,不由得老 年的武则天不喜欢。
旭烈升虽然和罗兰阏氏有染,但那只是一种利益上的结合,并不是喜欢这样粗犷不文的男人,现在一见到唐朝的绝顶容貌,顿时灵魂失守,喜欢上了他。这也难怪,她先前和唐朝单独谈判的时候,心神就受到唐朝的压迫,再加上看到唐朝英雄一样的和旭烈升打成了平手,自是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因为她的心灵,正是有生以来最为脆弱的时候。
许多古代的小说都写有些狐仙在变成女人的时候,把别的男人弄得油尽灯枯而死,其实也是一个相同的道理,因为狐仙一方的阴气太强大了,使你的心灵和根本受到削弱,到了一定的时候,自然是死亡的结局。
旭烈升见了罗兰阏氏的眼神,心中自然立即的感应了她的变化,但是他也是平生第一次受到这样重大的挫败,心灵本来脆弱,再加上自己最喜欢的女人似乎看上了唐朝,这顿时就使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沮丧的感觉,心灵失守,忽然说道:“尊敬的阏氏,本帅心中忽感不舒服,想回府休息一下?”
“好的,你去吧!”阏氏欣然的答应了,这个时候,她的一片心思,都在唐朝的身上,闻言顺水推舟。
“唐大帅,在突厥,阏氏的话就是圣旨,签定条约和借兵的事情,用不着本帅了!”说完,哼了一声,郁闷而去。
无论是谁,看见自己喜欢的女人为别人神魂颠倒,心中都不是个味儿,但他总算想到唐朝刚才不胜之恩,心中平和了点,一回府的时候,就和唐朝刚刚送他的两个汉人美女巫山云雨,以派遣自己的郁闷。
罗兰阏氏掀起了玉臂,举起了翡翠酒壶:“来,唐朝,我敬你一杯,听说你在大唐的时候,和玉真长公主关系很密切,先前我还不信,但是现在我信了,你的确是一个能使任何女人着迷的男人!”
唐朝心中一震,看这阏氏的意思,是想我做她的小白,这显然不行,一旦有一点点风声传进了李隆基的耳朵里,他就会勃然大怒,然后不管自己在西域立下多大的功劳,都会以自己风流好色为借口,也他女儿讨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