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胜说:“老金,上次我路过你们这里,问你讨要烧过的木材,你可还记得?”
那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了,不过老金的人生里似乎没发生过太多的事情,所以对这件事记得还是很清楚,点头道:“后半夜,你借宿时,说讨要一些烧过的,但是还没烧成灰的木板,我当时理解的是木炭,可那东西不好找。乡下人做饭哪里讲究那么多,木材扔进去直接就烧火了,我在锅灶底下翻了半天没找到,最后把凳子拆了两个,给你烧成了木炭。”
常胜哈哈大笑:“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老金你这个人,是值得深交的一个朋友。”说起这件事,两人都是哈哈大笑。
“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了,当年我问你要烧过的木板,其实只是想打造一口棺材,一口小棺材,只能装下一只野猫尸体的棺材。”
常小旗觉得颇有意思,问:“野猫下葬也需要棺材?”
常胜道:“寻常野猫,死于何处,通常无人知晓,可当时那只野猫,我必要给它打造一口棺材,因为多年之后我还会需要它,比如今晚!”
说起当年那件事,常胜的回忆倒退回十几年前,道:“那晚我赶夜路,在山间行走,忽闻咣当咣当的声响,听声音像是有人在敲击棺材。”
大半夜的,听到敲击棺材的声音,那实在是有点另类酸爽,但常胜何许人也,那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胆子上边全是脂肪,不是一般的肥。
他驻足倾听,寻找声音的来源,但见田野之中,一道道沙土被扬了起来,像是有人用铁锹在刨土,常胜见周围有棵粗壮的梧桐树,这就爬上枝头,像是一条柔软灵活的蟒蛇蛰伏在枝干边缘。
夜空悬挂着一轮毛月亮,光线微弱,细看之下,常胜不免觉得怪异。
那一片农田之中,矗立着两座孤零零的坟丘,但看坟丘上的杂草,一个稀疏柔软,风一吹就会东倒西歪,另一个坟头上的杂草挺拔却又枯黄,这说明第一座坟里埋葬的是一个妙龄女子,年纪大概在二十到二十五岁之间。
而第二座坟里埋葬的却是一个年纪超过五十岁,但却身材魁梧,强健有力的男人。
从这杂草的生长情况来看,两人不是得病死的,也并非其他意外横祸,都像是自然死亡,活到五十多岁死亡也就不说了,二十出头就死的,那一定有原因。最关键的是,让人想不明白这两座坟的主人,年纪相差这么大,为何会埋在同一位置?
这个问题常胜还没想明白,就又听到一阵砰砰的声响,那座坟头之下又传来了敲击棺材的闷响,常胜在黑暗中瞪大了眼睛去看,只能看见坟头的旁侧有一个土洞,那土洞不大,直径也就二十公分,要说是盗墓贼的话,有点牵强。
虽然有些本事了得的盗墓贼,盗洞会挖的特别小,从头到尾都是爬行姿态,但这二十公分的盗洞,着实有些强人所难,常胜猜测会不会是一个侏儒盗贼,这个可能性还是有的。
可在树梢上耐性蛰伏了半个多小时,忍受着蚊虫的叮咬,依旧没看见盗洞里边有谁出来,常胜嘀咕道:“不应该吧?这普通小墓,难有珍宝,都是一些生前的随葬品,要说一两分钟的时间就足以出来了。”
刚才砰砰的声响,常胜猜测应该是在坟墓之下砸开棺材头,盗墓贼与尸体脑袋对着脑袋,以此更方便快捷的取出珍宝,可这三十分钟过去了,依旧没见里边出来人,这到底是何种珍宝,这么难取?
越是弄不明白,常胜就越是有兴趣,他打定主意,这次必要蹲守到最后。
大概有过了十几分钟,又是一阵砰砰的棺材撞击声后,土洞里终于有了动静,常胜瞪大了双眼,但见一只红头鼻子的恶狗从那盗洞里钻了出来,不由得大惊,敢情这一次遇上的不是盗墓贼,而是一只专吃尸体的野狗?
看那野狗的品种,一时间分辨不清,那野狗的鼻子不知是流血了,还是天生红色,鼻头上猩红一片,在月光的照耀下极其明显,那双眼睛在光芒的反射下,不是蓝色,也不是黄色,而是一片通红之色,像是脸上镶嵌着两个血色玻璃球。
它从坟墓中钻出来,肚子非常大,显然是吃饱了喝足了,这就迈着懒洋洋的步伐,缓缓的趴在地头休息,这一趴下不打紧,就趴在了常胜藏身的这棵大树底下。
此等野犬不管多厉害,终究只是一条狗,若是一条猛虎,常胜自然不敢轻举妄动,可这野狗常年吃死人,体内,口腔内不知积存了多少种细菌病毒,它自己是有抗体,不用惧怕的。但常人若是被这厮咬上一口,那怕是打了狂犬疫苗都不管用。
常胜双手握紧枝干,一直在寻思如何脱身,他不想与这条恶犬争斗,可就在常胜转头想办法的时候,黑暗中的一双眼珠子,吓的常胜浑身一激灵,差点就从树上掉下去了。
听到这,常小旗惊道:“树上还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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