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在八月十九日的那一天,也就是几天前。凌云终于是把《薰衣草》这部小说,写出了十万字,交给汪晶花,让她帮自己去发表。
那连载的报社,它还是上一次的那一家,而这一次,凌云的稿酬,就涨了很多,却是千字一百元。毕竟他上一部的小说,《十八岁的天空》反响很好,很多读者都写信给凌云,让他已经是初步有名气了。
更何况,现在这部小说,它还拍成了电视剧了。所以这是多少作者,他们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又是苦苦追求的目标呢。自然这让凌云,在作家圈中的身价不一样了。
作家写作,在网络订阅模式没有出现的年代。大家追求的无非就是出版与改篇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他们的价值,才能养活自己,不然自娱自乐,连自己都养不活,还写个毛线,不是吗?
可惜的是,这部戏,它到现在都还没有拍完呢,更是谈不上播放之类的事情。不然的话,等凌云名气起来了,介时稿酬就得再涨一轮才行。
然而,凌云等不了电视剧播出,他需要钱。
……
……
“小凌,那我走了……”这会儿,在得到凌云又一次的保证后,此时晶沙她小脸仍然是依依不舍,但还是在她爸爸的安慰下,乖巧的上车了。
“再见,小凌,还有剑峰大哥,景阳姐姐,汪阿姨……”在上车后,这时晶沙小手透过玻璃窗,对着外面的凌云,还有其它人挥手告别着。随即,车子开走了,只见车上晶沙情绪依然很底落,目光一直注视在后面的凌云身上。而这一幕,它看得旁边的晶爸爸,也是目光顺着女儿的视线,停留在凌云身上许久,脸上若有所思,心里是苦笑不已,外加不爽。
毕竟自己家的小白菜,才跟人家拍了一个月的戏,就整颗心都被人给拐走了,离开时更是要死要活的。不得不说,这让做爸爸的人,心里格外复杂啊,自己的女儿长大了。自然也看凌云这个小鬼,什么看,都什么不爽的。
不过他也承认,凌云的长相确实非常帅气与出众。
而且听说,这一部戏,就是凌云自己写的小说,被拍成电视剧的。所以,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就能够写小说,这大概只有古时候的那些天才才有的才情吧。这让他震惊的同时,对于自己女儿的感情,倒也不是很坚决的反对,因此,他刚才一直保持沉默着,没有给凌云瞪鼻上脸。
日后一切顺其自然,如果以后这两个孩子真有缘份,他也是乐见其成的。毕竟就凌云眼前的情况来看,确实前途无量。比同龄人,强太多了。如果真有这种女婿,反而是自家占便宜了。
想到这里,晶爸爸大手摸着自己女儿的脑袋说:“沙沙,别伤心了,等寒假的时候,爸爸可以同意你过来找他玩。”
“真的,爸爸……”晶沙眼睛一亮,惊喜道。
“嗯。”晶爸爸嘴角一抽,但脸上还是微笑的点头。
“耶,谢谢爸爸……”一声欢呼响起,晶沙扑到了自己爸爸怀里,俏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来,眼里很是期待着。希望寒假早点来。
片刻,这辆车子开进了那繁荣的马路中,融入那车水马龙里。继而一个小时左右后,他们登上了飞机,飞回魔都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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