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边的服装店,从里到外,周之煜给自己和阿彩分别买了一身衣服。
然后,周之煜带着阿彩到附近的浴池洗澡。
正常情况下,周之煜洗澡一般都在半小时左右。
今天例外,为了彻底洗净身体,足足在池子里泡了一个小时。
洗完了澡,穿好了衣服,从男宾浴池出来。
一个俏生生的小姑娘坐在长椅上。
见周之煜出来了,立刻起身朝这边走了过来。
周之煜也没在意,以为是别人家的孩子,心想着阿彩怎么还没出来。
小姑娘来到近前,伸手扯了扯周之煜的衣襟,说道:“周大哥,我们啥时候走?”
周之煜这才发现,小姑娘竟然就是蓬头垢面的阿彩,不禁赞叹道:“阿彩,原来你这么好看啊,我差点没认出来。”
阿彩腼腆的笑了一下:“姐姐总骂我是丑八怪……”
周之煜说道:“别信她的,你不仅不丑,而且比大多数小姑娘都要好看!”
阿彩的眼睛亮了,从记事开始,就没人夸奖过她的长相。
父母死的早,她那时候太小了,父母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继母永远都是一句:看你就是扫把星的样子!
回到旅馆,阿彩的住宿又成了问题,她没有身份证件,而且又是一个小姑娘,旅馆不肯单独给她开房间。
没办法,周之煜开一间双人房,让阿彩住进来。
对阿彩的身份,周之煜只说是自己的妹妹,今年才10岁。
由于长期营养不良,14岁的阿彩看上去确实比同龄孩子要小很多。
即便如此,旅馆老板也不敢让阿彩住进来。
周之煜好说歹说,额外多付了一份房钱,老板这才故作为难的开了绿灯。
第二天一大早,周之煜早早起床,到街上买了两份牛肉粉,同时也打听清楚了育婴堂的位置。
回到旅馆,阿彩并不在房间里。
周之煜把牛肉粉放在桌上,四处找了一圈,还是没找到人。
出去问了老板才知道,自己前脚出去买早餐,阿彩后脚也跟了出去。
等了一个多小时,阿彩还是没回来,周之煜坐不住了,匆忙吃过了早餐,就赶紧出去找人。
附近周边都找遍了,还是没找到阿彩。
青天白日的,阿彩又是本地人,按说不会出什么意外。
周之煜比较担心的是,阿彩会不会是遇到了继母,被强行带回家了。
没办法,这种事只能报警,警察出面立刻就能解决。
收拾好了行李箱,周之煜前往附近的新河警署。
他打算先报警,然后直接去长途汽车站,自己留在长沙于事无补。
剩下的事情,交给当地警察处理也是一样。
到了警署门外,正准备要往里走,行李箱被一只小手拽住。
周之煜回头一看,竟然是失踪很久的阿彩。
他赶忙问道:“阿彩,你去哪了?我找你大半天了。”
“我知道。”
“你知道?”
“嗯,你到处找我,我看见了。当时,我就在大光明牌匾后面。”
大光明是一家钟表行,沿着外楼梯能上到二楼牌匾。
牌匾后面藏一个阿彩这么大孩子,刚刚好。
周之煜脸色沉了下来,说道:“阿彩,你也不小了,可不能太任性了。明明看见我在找你,为什么不出来?”
阿彩小嘴一扁,眼泪夺眶而出:“周大哥,求求你了,别送我去育婴堂,大板牙要是找到我,一定会把我打死的。”
周之煜明白了,阿彩故意躲着自己,还是不想去育婴堂。
长期遭受继母一家的欺凌,她内心的恐惧已经达到了一个顶点。
无论周之煜怎么解释,阿彩就认准了一条,继母一定会把自己抓回去,先打个半死,然后再卖到济院去。
周之煜看了一眼手表,距离发车时间已经不多了,于是说道:“你家里还有亲戚吗?如果他们愿意收留你,你也可以不去育婴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