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鸣担心吵醒仍在沉睡的夏楚楚,便拿起手机轻轻下床走到客厅里,向骆雄布置了三项后续工作:第一,马上对那几个试图掘坝的嫌疑人进行审讯,要他们交代出幕后主使,如果前天晚上炸毁振兴铅锌矿掘进巷道的也是这些人,要他们详细供述出作案过程;第二、马上与运输管理部门联系,查清楚有哪些货车给振宇铅锌矿运过矿产品,运到了什么地方、什么公司;第三,联系国税地税部门,一起成立工作组,根据货车司机提供的线索,到那些收下了振宇铅锌矿的矿产品的公司查账,重点查清那些公司与振兴铅锌矿是什么关系,是怎么帮助振宇铅锌矿销售矿产品的,**是由谁提供并开具的!
最后,叶鸣又强调说:帮助振宇铅锌矿销售矿产品的公司,绝大部分应该是有正规手续、可以领取和开具增值税**的铅锌矿企业。那些企业与振宇铅锌矿的合作方式可能有两种:一种是直接以较低的价格收购振宇铅锌矿的矿产品,但不需要振宇铅锌矿的**;第二种是帮助振宇铅锌矿销售矿产品,并向收购方开具正规的**,再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和税金。
骆雄用很钦佩的语气说:“叶书记,您懂的东西真多,就连振宇铅锌矿怎么销售处理矿产品都估测到了,换做其他的县委书记,可不一定有您这样的广博的知识面和逻辑推理能力。”
叶鸣笑了笑说:“老骆,我可是税务部门出来的,对于一些偷税漏税、隐匿转移收入的手段多少了解一些,没什么好夸赞的。”
这一天叶鸣一直在办公室处理公务,并随时听取骆雄关于审讯那几个掘坝的嫌疑人的进展情况。但是,一直到下午四点,从骆雄那里反馈回来的信息是那几个人始终不承认他们是故意去掘坝的,反倒怪公安局随意抓人,至于前天晚上炸毁掘进巷道的事情,他们更是喊冤叫屈,说绝对不是他们干的。
下午六点快下班的时候,骆雄再次打电话给叶鸣,有点无奈地说:“叶书记,那几个家伙很顽固,始终说他们不是去掘坝的,而是想趁清晨凉快到梅山湖去捞鱼,而且他们确实带了捞鱼的工具。我们公安机关羁押没有犯罪证据的嫌疑人只有十二个小时的时限,现在十二个小时已经过去了,他们既没有承认有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又找不到证据,按规定应该将他们释放,您看这事该怎么处理?”
叶鸣很冷静地问:“昨天我交代过你们,如果有人过来掘坝,一定要等他们挖开了坝基并让一部分尾砂流进洄水湾以后才实施抓捕,你们是按我的要求做的吗?”
“是,我们埋伏的干警确实是等他们在尾砂坝坝基上挖开了两个口子后才抓捕他们的。但他们狡辩说,他们在尾砂坝挖口子,只是觉得好玩,并没有其他目的,也不知道这样触犯了那条法律。”
“你让审讯人员告诉他们:他们故意损毁尾砂坝坝基,将有毒有害的物质排放进梅山湖里面,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罪’。上午我百度了一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他们故意挖掘尾砂坝坝基,向梅山湖排放其他有害物质,已经涉嫌犯罪。”
骆雄有点惭愧地说:“叶书记,我必须坦白地说:平时我们忙于工作,很少抽时间系统地学习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加之县公安局以前从来没有办理过破坏环境资源的案子,以至于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刑法中有关于破坏环境资源的罪名,估计那几个审讯人员也一样,所以一下子想不起该怎么处置那几个嫌疑人。现在经您点醒,就好办了,等下我马上去审讯室,向那几个嫌疑人宣讲破坏环境资源罪的罪名。如果他们仍然拒不认罪,明天就对他们采取刑事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