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小姐有请,跟我们走吧。”双花说着,身子一侧,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这下叶枫更纠结了,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先是被老大训了一顿,现在小姐又要见自己。
扁扁嘴,叶枫什么也没有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
翌日,清晨。
罗旭揉着眼睛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窗帘的遮挡阳光照不进来,房间里并不是太亮。
摸索着穿好衣服,罗旭拉开窗帘,晨光洒进仓库里,令人身心舒畅。
看看床上还在打呼的伟叔和罗风,罗旭一边摇头轻笑,一边把自己的东西装进口袋。
钱包、钥匙、手机,这些东西是昨天晚上伟叔交给罗旭的,说是从夜火拳场的休息室拿回来的。
还是伟叔细心,省去了罗旭不少麻烦。
洗漱完毕,罗旭写了字条,开着奥迪车就离开了和下村。
已经耽误了够多的时间,再不回公司就算陈春彪不说,林长国也该不乐意了。
不知不觉又是旷工十天,夜火拳场这边奖金没拿到,惹了一身麻烦,还差点把小命丢了。
回公司后,还得例行公事的扣半个月薪水,怎么算怎么亏。
唯一的收获,就是现在罗旭拥有了超于常人一筹的实力,在大染缸似的社会上多了分自保的能力。
其实到现在,罗旭还是有一点不明白,没有办法去证实。
自己身体细胞活跃度强,恢复能力强,这点罗旭是知道的。
但是那天晚上伤的那么重,几乎没有怎么休息就直接开始另一种“战斗”,第二天早晨起来居然一点伤口也没有了。
这让罗旭很惊异。
难道说,自己好像是武林高手,在一瞬间悟透生死,实力一下子提升了几个甲子?
看看自己的手臂,罗旭摇了摇头,这个猜测已经被推翻了。
为了实验,昨天晚上罗旭亲手在胳膊上划了道伤口,愈合速度并没有之前那么变态。
也就是到了现在,伤口才刚刚结痂,只能说比普通人快了一些,没什么值得兴奋的。
人体还真是奇妙,罗旭现在对生物细胞有很浓厚的兴趣,等下次见了医生一定要好好讨教一番。
当然了,讨教之前罗旭要先狠狠地揍医生一顿,让他闲着没事研究那狗日的肌肉增强剂。
搞的罗旭又是失身又是纠结的,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同时罗旭也发下毒誓,以后打死也不去找医生讨药,不做医生的试药小白兔了。
越往市中心,交通越拥挤,回归的第一天罗旭可不想迟到,万能的大脑又到了发挥的时间了。
好像一台先进的分析仪,将路面情况全部输入开始分析,不到一秒的时间罗旭就得出了最佳路线。
在车海中左突右进,不一会儿罗旭便冲破拥挤车流,惹的后面被堵着的司机狂竖中指。
这车技,这不要命的往前冲,要是换上一台稍微好点儿的车,罗旭就直接被定义成富二代了。
罗旭眼神很好,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些个中指,微微一笑不做纠结。
只有没本事的人才会朝别人竖中指,有本事你冲过来超了老子的车啊。
还别说,真有一哥们儿车技出众,随着罗旭一同从车流中冲出来,现在保持着与罗旭并驾。
发现有和自己一样的高手,罗旭也是有些意外,余光看了一眼,那是一辆白色敞篷宝马。
开车的青年很装逼,大早上就带个墨镜,好像很害怕别人看到他的脸。
只是余光扫一眼,罗旭的眼睛好像长在了宝马车上,再也挪不开了。
罗旭不是同志,不会对男人起兴趣,他只是觉得这半张脸很面熟。
罗旭自持记忆力过人,看过的东西绝对忘不了,如果这青年摘下眼睛,罗旭保证自己肯定能认出来。
青年也发现了罗旭,转过脸对着罗旭咧嘴一笑,踩着油门就冲到了前面。
看着那喷射而出的尾气,想想青年那略带嘲讽的笑容,罗旭这个暴脾气,火儿蹭的一下就窜的老高。
自从罗旭学会开车之后,从来没有人超过罗旭开的车,也从来没有人敢在马路上藐视罗旭。
没有驾照,自学成才,新一代的马路杀手,罗旭咽不下这口气。
这要是能忍,屎都能吃!
怒火高涨之下,罗旭没命的往下踩油门,奥迪车嗡的一声加到了最高的速度。
商务奥迪并不是跑车,根本比不上人家宝马3系的敞篷车,所以罗旭唯一追上的办法就是保持最快速度。
只要不减速,就有机会能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