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是在洗手间,进入房间后,一股刺鼻的气味儿传来,是八四消毒液的味道。看来凶手是清洗过现场了。
死者是一个肥胖的男性,全身赤裸,整个人坐在了地上,呈大字形手脚被捆住。两只手左右伸展开被绑在了管道上;双脚被一根麻绳捆绑住绕过了马桶。浑身上下有很多的淤青伤痕。尸体的脖颈右侧有一道刀口,皮肉外翻,应该是致死原因了。最为引人瞩目的,便是他的胯下血肉模糊。和沈岩的情况一样,死后被人割去了生殖器。
西亭分局的法医说:“从臀部和腿部的尸斑来看,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死者是保持着这样的动作被人割喉致死的。死前受到了凌辱和虐待。死后,生殖器被割去。现场没有发现,怀疑可能被凶手带走了。死亡时间在昨晚的11点左右。”
“妈的,可真是个变态!”旁边一名年轻的干警愤恨地骂了一句。
夏朗问道:“死者的衣物呢?”
“现场没有发现,可能也是一起被带走了。不过死者的身份被查明了,万宗民,这里的屋主。已经得到了邻居和物业的证实。小区的监控目前也在排查了。”
在自己的家中被人杀死,而且死状如此蹊跷。夏朗想起来之前在水库发现沈岩尸体的时候,同样是赤身露体,而随后在水库展开了细致的搜查,甚至动用了潜水设备都没能发现衣物。作案手法如此相同,看来万宗民与沈岩一样,是被同一个人害死的。
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测,还有一种推断需要得到论证:如果万宗民与沈岩一样,是同性恋的话,那基本这两件案子就可以并案了。正在这时,警方找到了万宗民隔壁的住户,是租住在这里的在校研究生。
小伙子一米八的个头,留着平头,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为了避免事态扩大,警方只是将他挡在了门口的位置,但他按捺不住心头的好奇心,伸长了脖子往屋子里张望。
夏朗走了过去:“你是住在隔壁?”
小伙子脸上不见丝毫害怕的神情,反而兴奋地点点头:“对对对,里面是不是死人了?难怪呢,昨天晚上太反常了!”
“昨天晚上反常?什么事?”
小伙子扶了一下眼镜:“是这样的,这个胖子特别爱听摇滚乐,每天晚上都要放。有的时候吵得我没办法看书,我只能是过来敲开门说他两句。后来时间长了,他就知道我的意思了。只要他放声音大了,我就敲门,他就会把声音关小点儿。但是昨天晚上,我敲了半天门,他放音乐的声音都没有关小。后来有人在里面问了一句,谁呀?我说我是隔壁的,音乐声音小点儿。然后才没了动静。”
“几点钟你还记得吗?”
小伙子回忆了一会儿,说道:“好像是……11点多。因为我学习累了,我想玩会儿游戏就去睡觉了。那个游戏晚上十二点有个抢红包的活动,我一直守着呢。我敢肯定,是11点多,但绝对到不了12点。”
夏朗认为这是一条十分重要的信息:死者万宗民与邻居达成了默契,只要对方一敲门,他就会把摇滚乐的声音调小。但是昨晚,敲门声过后,屋里的人没有反应,反而是问了小伙子一句。照这么看得话,那个时间段万宗民很可能已经遇害了,问小伙子问题的人——是凶手!
“昨晚跟你说话的那个人是万宗民吗?”
小伙子为难地笑了笑:“这我可听不出来。我们平时交流不多,见面了也很少打招呼。他说话什么声音我都不知道。”
“什么口音呢?”
“普通话,没有一点儿方言味儿。”
短短数天内,第二起凶杀案发生了。在案情分析会上,叶理给出了一份儿详细的尸检报告,根据死者刀口的位置,及刀口的深浅、方向等分析,可以确定与第一起案子杀害沈岩的凶手是同一人,所用凶器是同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