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柱香时间过后,有泥浆从土坑底涌了出来。李旭伸出手,用力将坑底的泥浆掏出,然后用几块碎石头塞住水眼。泥水越来越稀,渐渐清澈,渐渐变成娟娟细流。李旭拉过黑风,请它先喝第一口水。
黑风满意地打着响鼻,一双深邃的大眼冲着李旭看来看去。显然,它很在意主人对自己是否重视。喝饱了清水后,它的精神大涨。撒腿跑开数步,低头在草丛中寻找最新的嫩芽裹腹。
李旭轻轻地追过来,从马背上再次解下酒袋。这次他得装足清水,万一数日内发现不了水源,人马的性命就寄托在手中的皮袋上。水洼中的倒影再次让他看见了自己的面容,几天之内,他仿佛长大了四、五岁。原来软软稀稀的胡子顺着两颊钻出来,已经渐渐形成了势力范围。几根凌乱的头发从鬓角间飘下,与弯弯曲曲的胡须搅在了一处。其中有一根分外扎眼,从下半截开始,居然已经变成了白色。
“伍子胥过昭关!”李旭苦笑着着摇头。
黑风仿佛知道主人的心思,慢慢跑过来,低头用舌头舔李旭的脸。“脏死了,你知道不知道草的味道很重!”李旭轻轻拍了他一巴掌,骂道。
黑风退开几步,不服气地打着响鼻,目光中仿佛带着几分嘲弄。“你懂个什么!”李旭笑着骂了一句,用冷水抿了抿鬓角,飞身上马。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伴着少年的牧歌,马蹄声越来越远,渐渐消散于暮霭深处。
离开月牙湖畔的第三天,草尖上吹起了南风。
这并不是一个好征兆,秋天是西北风的季节,温暖的南风吹过长城,带给草原的往往就是灾难。李旭和黑风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以最大努力向南赶。但是老天爷显然不想放过捉弄这对猎物的机会,很快就放出乌云遮断了整个天空。
天黑黑的,仿佛马上就要从头顶上掉下来。宽阔无际的草原上,四下的景色变得一摸一样。失去日光指引,李旭无法再确定自己走的就是回家的路。每走几十步,他就得跳下马来,根据道听途说的经验,依靠偶尔出现的一颗小树,或者一块石头来判断中原的方位。有时候地面上什么也找不到,他只能顶着风走,同时祈祷风向还和云起之前一样,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后半夜的时候,他在一个洼地中升起了火堆。火光和熟肉的香味很快引来了几群食肉动物。一双双蓝绿色的眼睛在火堆周围滚动,就像无数失去家园的孤魂提着灯笼在游走。黑风警觉地绷紧四肢,时刻准备着用蹄子痛击来犯之敌。李旭则将周围任何可以点燃的东西收拢了起来,保持火堆一直不灭。他有些懊悔没将甘罗偷出来,有甘罗在的时候,没有任何野狼敢靠近十丈之内。
“也许它真是什么圣物!”李旭自言自语地说道。半夜里没人听他说话,只有黑风不安地打着响鼻。“不过,我是个倒霉蛋,所以拖累了你!”李旭笑着将几块干燥的动物粪便扔进火中,也许是野驴粪,也许是野鹿粪,反正这东西能点着,只要火不灭,狼群就没有勇气发动攻击。
快亮天的时候,他实在支持不住,在寒风中睡着了。睡梦中,他又看到了陶阔脱丝,又过上了纵马横刀,驰骋原野的快乐生活。然后,一群红披风冲过来,抢走了陶阔脱丝,他拔刀拼命,却发现手中一无所有。
“附离!”陶阔脱丝抱着他,泪落入雨。李旭伸手去擦陶阔脱丝的面颊,手掌间却传来一片冰凉。
他猛然睁开眼睛,看见天边透出了几丝亮色。数百片晶莹剔透的雪花从空中飘飘荡荡的落下,将草地上的余烬打出缈缈青烟。狼群已经散去,黑风正在不远处寻找早点吃。低低的云层下,几行大雁嘎嘎叫着,振翅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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