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这样,他根本不会感到气愤。
毕竟那主编只是在追他家小笙,而他家小笙并没有接受,那主编完全是有资格跟其他人在一起。
只是
“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后,那狐狸精就说看到自己男朋友,认真专心负责别的单身女作者,她心里不舒服;然后没过多久,那主编就申请带那个狐狸精,不带我家小笙了。”
那男的不想让女朋友没有安全感,不开心,避嫌,不带他家小笙,也没什么好说的。
“后来漫画社就安排其他的优秀编辑带我家小笙,然而,中间发生了些变故,最后安排下来带我家小笙的成了一个资历普通的责编,这责编的上司正式那个追过我家小笙的男主编。”
“还有,那个狐狸精看不得我家小笙好,经常给我家小笙穿小鞋;因为责编的上司是那个男人,漫画社分配的好几个推广,本来是给我家小笙的,结果被那狐狸精怂恿那主编,把推广的机会给截胡了,放到了那个狐狸精的作品上,然后负责我家小笙的责编,因为一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原因,年底辞职了,现在还没安排责编给我家小笙,我家小笙现在成了没人带的可怜孤儿。”
他家小笙是温家小姐的身份,并没有人知道。
都以为他家小笙是一个出身普通、好欺负的女生。
而他家小笙懒得争,就安安静静地画画,他们温家早就有想把那个漫画社给收购的念头,不过小笙不允许他们这样做。
“我跟你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今天的沙龙,那个狐狸精跟那个主编,肯定会参加的,到时候也肯定会恶心我家小笙的,你身为我家小笙男朋友,就眼睁睁看着我家小笙被欺负?”
温逸舟说完之后,又看了一眼翊笙。
都说没有对比没有伤害,想起当初追他家小笙的那男人的长相,在这个男人面前,根本不值一提,连提鞋都不配。
于是乎,温逸舟又对翊笙多了一分认同。
温平笙化了个漂亮的淡妆,做了个微卷发型,松香驼色中长款大衣搭配小裙摆半身长裙,露出一小节白皙的小腿,脚下穿的是五公分鞋跟的英伦风短靴,整个人的身材比例在视觉上拉长了,显得优雅而柔和。
她从房间出来。
看到翊笙跟她小哥还坐在沙发上,而煤煤则慵懒趴在翊笙的腿上睡觉。
翊笙轻拍了拍猫屁股,把煤煤叫醒,然后大掌拍了下旁边沙发,煤煤伸了个懒腰,从他大腿上走下来,在翊笙刚才指的地方躺下继续睡觉。
“我送你去。”翊笙从沙发站起来,对她说道。
“啊?不用了麻烦,我可以自己开车去。”温平笙连忙拒绝到。
温逸舟看着翊笙,问,“你不换套衣服,打扮隆重点?
起码西装革履,再往头发上打点摩丝,弄个帅气逼人的发型,再化个男士的淡妆什么的啊,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地震慑到昔日的情敌。
然而翊笙对他始终是爱理不理的。
这个男人是天生的衣架子,今天穿的是一件灰白色衬衫、黑西裤,搭配一件无袖的V领毛衣,就是挺优雅矜贵的打扮了。
翊笙从衣架上取下中长款的棕色大衣,从容不破地穿上,然后从鞋架上把鞋子拿下来,把居家棉拖鞋换成皮鞋。
他的好些衣服,都是安小兔再给唐聿城买衣服的时候,顺便帮他买的。
而温平笙今天穿的是松香驼色的大衣,两人站在一起,有种情侣装既视感,显得特别的般配。
温平笙也发现这一点了,心情有种难以形容的微妙感。
她轻声给翊笙解释,“这次的沙龙,是我们漫画圈子的一个聚会,不建议带亲属的,除非亲属也是圈子内的人。”
而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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