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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五零一章 尝了苦果(2 / 2)

牛丽十分伤心:“你和雨瞳定亲,在我们县城轰轰烈烈。如果你们分手,我们全家哪有脸面见人啊。你也知道你夏叔的性格,到时发生什么事情谁也说不准....”

次日,华延钧要送牛丽母女俩去机场,却被拒绝。他把岳父打过来的那两万元钱塞进岳母手里,跑了。

此后,夏雨瞳打电话,华延钧不再接听,发短信,他也不回复。夏雨瞳深受打击,备感屈辱,痛不欲生。

为了女儿的名声和幸福,在本地呼风唤雨的夏国辉夫妇强忍羞辱,想方设法劝说华延钧回心转意,可他不为所动。

夏国辉忍无可忍,向华延钧发出警告:如果你再执迷不悟,我将以你涉嫌强奸报案,并带警察奔赴灿州抓人,并向你提出民事赔偿。

他还把这种打算电告了华延钧就读的大学党委办公室。而对于岳父的“恐吓”,华延钧作了部分电话录音,还请一些知情人做了证言,以备反击。

校党办对此非常重视,责成华延钧的导师妥善协调处理双方争端。导师很欣赏华延钧这个得意弟子,他不相信华延钧会强奸别人。为了救助弟子,导师通过朋友找到了灿州著名刑事专家、灿州法制律师事务所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王历洪,让其指点迷津。

黄律师让华延钧出示能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华延钧拿出相关的证人证言、他和岳父的录音光盘,以及他写的日记等。

他与夏雨瞳共发生过三次性关系:第一次发生在夏雨瞳家的二楼上,当时他确实是先推了夏雨瞳一把,随即夏雨瞳主动脱了衣服;第二次则是在相亲期间在华家住宿时发生的;第三次是两人来灿州领证时在宾馆里发生的。三次均是双方自愿。

黄律师分析后认为:华延钧涉嫌强奸的罪名并不成立,他遭遇到的可以说是“胁迫婚姻”,在法律上无效,可以通过诉讼撤销。

华延钧向昀州市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他与夏雨瞳的婚姻关系。夏家闻讯,彻底对华延钧绝望,他们当即向法院反诉华延钧涉嫌强奸。

听从黄律师的建议,华延钧回到家乡,想和夏国辉父女协商。但官司传到县城,已让夏家颜面扫地,夏国辉拒绝见面。华延钧只得打夏雨瞳的电话。

夏雨瞳一听是他,脱口而出:“如果不是打这场官司,你是不是永远不会再来见我了?”

华延钧听她的话语颇为伤感,心里亦是百感交集,他叹息说:“雨瞳,你不要恨我,我实在没有办法。”夏雨瞳很快挂了电话。

无奈,华延钧向父亲求救。华父拨打夏国辉的电话,想求亲家放儿子一马,可夏国辉不接听。华家父子就到达县城,请媒人帮忙。

二奶奶也批评华延钧当初不该猴急地和夏雨瞳上床,把事情闹得越来越难收拾;但因是要好亲戚,她还是约夏国辉父女出来面谈。

当晚,夏国辉带着女儿来到二奶奶家。仅两个多月未见,夏雨瞳已憔悴不堪。听二奶奶说,夏雨瞳曾自杀未汝,华延钧对地非堂愧疚。

但眼见自已父亲一个劲赔罪,夏国辉仍不依不饶地叫自己“强奸犯”,华延钧气愤地喊道:“我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一百零八斤;夏雨瞳身高一米七二,体重一百三十斤,我就是想强奸她,也抱不动啊!”

夏国辉则咆哮道:“胡说八道,你的意思是夏雨瞳强奸了你?”

夏雨瞳突然掩面哭泣,气氛非常尴尬。

在中间人调解下,夏国辉最后提出,华延钧给六十万,他可以不追究其责任!但华家仅有几间破房和一头牛,哪里赔偿得起啊!他们只好法庭上见了。

法院开庭审理华延钧撤销婚姻一案。华延钧及其代理人王律师、夏国辉父女及其律师到庭。庭审长达九个小时,原被告针锋相对,双方的攻防充满了火药味。

在法官调解过程中,黄律师劝说夏国辉:“夏书记,您作为领导,很强势,这在单位是可行的,但是如果您把您的这种强势带到家里来,您的家人包括您未来的女婿甚至您自己是不会幸福的;希望您放过别人,放过别人其实就是放过您自己,以免大家都在揪心的漩涡中无法脱身....”

夏国辉深受触动,默不作声.....

最后,法庭认为华延钧和夏雨瞳发生性行为属于双方自愿,但在这场婚姻闹剧中,华延钧也行为失当。法庭建议调解结案:将撤销婚姻改成离婚;女方定亲和结婚花费较大,由男方赔 偿女方两万元。原被告双方都同意,这样调解结案。至于夏国辉反诉华延钧涉嫌强奸,法院不予受理。

最近,华延钧的老师、同学,他们都喟然而叹:华延钧尽管学业优秀,但因为青春的懵懂和迷离,导致了这场可悲婚姻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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