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书透着浓厚的乡土气息,能让离家在外的我真切感受到家乡的味道,那是一种庄稼加青草的香味,是一种新翻泥土的香味,是一种草木燃烧的炊烟的香味。他深深地扎根于自己的故乡——高密东北乡——这个距离淄博一百多公里的地方,他的文字让这个也许只有在历代将军的作战图上才才能找到的小山村蜚声海内外,聚焦了世界的眼光。也正是这个地方丰厚的民间文化和历史积淀赋予了他灵性,丰富了他的生活阅历。
每读一本书都会带来不同的心灵体验,有的书适合阳光下躺在沙发上,打发午后闲散的时光;有的书则需要净手焚香,开启一段独特的灵修之旅;有的书,需要在书桌前正襟危坐,有的书,不过是厕所马桶边小消遣;有的书能唤起生活的激情与动力,有的书,则适合在床头昏黄的灯光下,枕一袭书香入眠。
记得第一次读到莫言的书是在通往老家的火车上。时值深秋季节,火车在丘陵间穿行,路两边的田地里高粱早已红透,在朝阳的映照下,绵延的山,天上的云似乎都变成红色的了。而此时,我手中的书,正好是一本书名叫《红高粱》。年少离家,久未归,人生地陌,连乡音也难免的改变些许,一路读着《红高粱》,我努力在脑子里搜索着潍坊高密的方向,计算着从淄博的南部山区到高密东北乡的距离,一样的高粱地,在以文字为任意时空转换间,我也在经历着过去的故事。莫言的书,正是适合在这通往老家的火车上。没有公路交通的喧闹,没有飞机的高高在上不接地气,火车有节奏的前进,不紧不慢,不徐不急。余光中说过,火车是最浪漫的一种旅行方式。对我来说,坐火车回老家,好比一场庄严而神圣的仪式,伴着火车沉重而有力的节奏,窗外景物电影画面般变幻,我的心也渐渐变得沉重起来,这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近乡情更怯”说的便是如此这般吧!这一次,我一头扎进《红高粱》里,没有电影画面那样强烈的视觉冲击,我在文字里放飞着想象,想象着窗外的小路,通往哪个小山村,路过哪片高粱地,是否还有余占鳌那样的汉子,是否还有“我奶奶”般俊俏的小媳妇儿,用一双纤柔的手,把这红红的高粱酿成香遍十里八乡的美酒……
莫言是一个擅长讲故事的人。农村的故事形形色色,主题却总是离不开那几个,东家长西家短,大姑娘小媳妇,鸡呀狗呀骡子呀,每个人的嘴里都有不同的版本,莫言的那个版本是更吸引人的。这绝对的是出于一种对于生养身心的那一方水土的热爱,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到这个广阔的天地间,才可以用如此亲切的笔调去诉说,用自己真切的情感打动读者,被读者接受。莫言说,小说当然有它的宣传激励的效应,但作家在创作的时候一定不要把这个作为自己的追求。作家创作的时候应该从人物出发、从感觉出发,应该写自己最熟悉最亲切的生活,应该写引起自己心里最大感触的生活,也就是说你要打动别人。你要想让你的作品打动别人,你首先自己要被打动;你要想你的读者能够流出眼泪来,你在写作和构思过程中先要让自己流泪。
莫言的小说不仅能在感情上引起我们这些同样有着农村生活经历的人的共鸣,在小说中构造的独特的感觉世界,天马行空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塑造神秘超验的世界,也足以引人入胜,这也是他讲故事的一个法宝。
记得第一次见到莫言是在几年前,他应淄博晚报之邀来淄博读书节做讲座《从学习蒲松龄谈起》时,他曾经提到过《聊斋志异》对他的文学创作影响巨大,很多故事都能描绘的活灵活现,我想,他一定受到蒲松龄老先生柳泉边设席煮茶听故事的启发,立足于民间,用画家的眼睛来观察生活,用艺术家的耳朵来捕捉小说情节,用作家的手记录成书,才使得书中情节附有了生活气息,哪怕魔幻情节也变得真实可信,变得有巨大的说服力。正如我们从不会怀疑捏小倩是鬼一样,“我右边的一个丰满的女孩,双手拇指外侧,各生着一根又黄又嫩的、像新鲜姜芽儿一样的骈指……那两根宠物般的小骈指,在她手上像肥猪崽的小尾巴一样拨浪着……”莫言这充满张力却又有些夸张异常的描写,放在老乡们口头语言的习惯里,也不显得异常了。我想这正是莫言受蒲松龄影响最大的一点,相去不甚远的地界,相似的文化,造就了一前一后两大小说家。(多年前刊发于中国作家网,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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