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剧的姗姗来迟,除了象征性、拟态性因素的流散外,还有另一层的原因。
在精神实质上,儒家礼乐观念提倡情感的调和与满足。这一方面助长了抒情性艺术,使中国的诗歌获得极大的发展,另一方面又抵拒了分裂和冲突,使戏剧艺术赖以立身的审美基石失落长久。
在儒家礼乐中,处处需要温润的颜色,和柔的性情。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孔颖达说:“乐以和通为体。”(《正义》)《管子·内业篇》说得更明白:
凡人之生也,必以平正;所以失之,必以喜怒忧患。是故止怒莫若《诗》,去忧莫若乐,节乐莫若礼,守礼莫若敬,守敬莫若静。
这些功用,这些追求,可以用“温柔敦厚”一语来概括。现代学者朱自清(1898—1948)指出:
“温柔敦厚”是“和”,是“亲”,也是“节”,是“敬”,也是“适”,是“中”。这代表殷、周以来的传统思想。儒家重中道,就是继承这种传统思想。(朱自清:《诗言志辨》,《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上)。)
这种思想,对艺术的要求当然也是明确的,例如:
夫音亦有适。……太巨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何谓适?衷,音之适也。何谓衷?小不出钧,重不过石,小大轻重之衷也。(《吕氏春秋·适音》。引文中“小不出钧”之“小”,原为“大”,据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所引陶鸿庆说,改为“小”。)
这当然是一种醇美甘洌的艺术享受,但是只要想一想希腊悲剧中那种撕肝裂胆的呼号,怒不可遏的诅咒,惊心动魄的遭遇,扣人心弦的故事,我们就不难发现,这种以儒家理想为主干的艺术精神,是一种“非戏剧精神”。
当戏剧繁荣之后,坚守儒家道统的人也会看点戏、写点戏。但是,大凡儒家的宗师巨匠,总与戏剧美保持着明显的距离。严格按照儒家观念写出来的戏也有一些,但大抵不是上乘之作。
据记载,孔子本人,曾对“旌旄羽祓矛戟剑拨鼓噪而至”的武舞,以及“优倡侏儒为戏”,都表示了极大的不满。此事因素颇为复杂,但也可看出孔子对于戏剧美的格格不入。
宋代理学家朱熹(1130—1200),对当时大量寄寓于傀儡戏中的戏剧美也保持了警惕,他于南宋绍熙年间任漳州郡守时曾发布过《郡守朱子谕》,其中有言:“约束城市乡村,不得以禳灾祈福为名,敛掠财物,装弄傀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