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集(1 / 2)

[法]苏利·普吕多姆

易变质、易出事故的东西永远不能成为幸福的来源,因为我们不应该把必须持久的幸福与必然短暂的快乐混为一谈。所以,我们应该在不可侵犯的东西中寻找幸福。事实令人宽慰,很了不起,人们在灵魂的三大能力中找到了命运、时间和专制的暴力所无法接近的欢乐因素:科学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变化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为了幸福,让我们寻找真理,即上帝本身;让我们获得自由,也就是说要战胜自己的激情,可我们尤其要有爱心,这是最便利的极乐之路。我激动地看到幸福主要来自这个世界,因为在这里人们可以进行研究,人们有竞争的强烈愿望,诗让我们去爱一切。

很明显,幸福在于我们实现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为了得到满足,愿望要求一种陌生的、独立于我们意志的意志与它保持和谐、一致。为了更保险地得到幸福,最好去渴盼最不可能得到的东西,在我们的愿望最有可能遇到障碍的事物上去实现我们的愿望,所以,应该放弃尘世上的东西;然而人又生活尘世上的事物当中,因此,没有对上天的希望,幸福的本质都是矛盾的。取消了上天,斯多葛派最大的幸福还不如一小时的欢乐。

使人幸福的只可能是人们所感到的而不是人们所得到的;使人伟大的是人们的思想而决不是人们的幸福。幸福比伟大更有价值吗?野蛮胜于文明吗?啊!给我们以快乐而决不要不幸!懂得受苦的人比幸福的人要强得多!我们珍惜奋力忍受痛苦的荣耀,正如士兵珍惜给他点缀胸口的伤疤一样。卢梭不懂得这点。

快乐不过是痛苦的暂时停止,幸福则对痛苦毫无知晓。

幸福由于其自身的条件而区别于快乐,它有可能持续和永久。它建立了一种气氛。而快乐只造就了一道闪电,一种短暂的兴奋。

人们没有足够地区分拥有和欢乐这两个概念。如果人们得到一种利益后还一直对能够拥有这种利益感到高兴,那这种拥有就是幸福。可随着我们财富的不断增加,我们欲望的界限也在不断地扩大。没错,我们只想得到我们希望得到的东西,可我们拥有的越多,我们的希望也越多。我们最初的愿望的窄圈就这样一直扩展得无穷无尽。

爱情是幸福的巨大源泉,可世上的东西都是要消亡的,并且在消亡中使我们痛苦,所以,应该依恋永恒的事物,在这依恋当中寻找幸福。可永恒的东西并非每个人都能得到,美和真也是这样。不过,为了使幸福成为可能,上帝曾想让永恒的善能够为大家所得。

过去和未来都不属于我们,但它们用回忆、悔恨、希望和恐惧带来了现阶段我们最重要的那份感觉。所以,幸福不是别的,而是回想和预感。

每个生灵所需的东西似乎都与其智慧成正比。那一无所有的才子,如果他的整个灵魂全是智慧,不是应该比只有本能的野蛮人分到更多的东西吗?于是他找啊找啊,询问世人,拍打额头。他没想到心是他想用才智来满足一切的欲望之源,没想到才智在他的各种能力中并不是无穷尽的,正如心在他的愿望中不是无穷尽的一样。人们遗忘之速度不亚于渴望之迫切,当他达到寻找的目的时,他只感到快乐,即一点点幸福。其理由非常简单:他的发现起初给他带来了一种额外的快乐,这种快乐不久就成了他的必需品;从此,他不会因拥有这种新的利益而感到更幸福,而这利益一旦失去,他会感到不幸。人们平时会因自己有两条胳膊而感到过某种满足吗?人们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点,他们带着键全的肢体自杀。相反,人们不是想创造第三支胳膊吗?那是多么快乐的事。可从此如果只剩下两条胳膊,那将是一种不幸。所以大部分发现只是不断地使人失去可能失去的东西,而不是增添真正的快乐。想象越丰富失去的越多,越贫乏得到的越多。前者关心他所拥有的,后者关心他所没有的,谁都不高兴,最后只剩下一般的,可对大多数人来说,一般比不幸更难以忍受,因为所有过量的东西都有资本满足虚荣心。

对于某些赌徒,如数收下他们输掉的钱还不如把这些钱还他们四分之一,这样他们会把最后一分钱也扔进水中。正如我曾所说,任何事情做到头了,都有一种被做得不三不四所剥夺的苦涩的快乐。我们似乎把自己的未来抛给了命运,以便从它那儿夺回仍被它剥夺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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