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书法特征(1 / 1)

现代书法是以古典书法的审美思想、形式格局、艺术观念作为参照系的。书法走向现代,形式的变化当然是一大特征,但更主要的还是艺术观念上的突破。本世纪中叶以来,现代艺术思潮对日本、中国的书法界产生了冲击,书法界对自身存在的价值进行了反思并开始了不同立场的现代化进程。尊奉古典的书家们与主张前卫的书家们都意识到书法走向现代的历史价值,并以自身的努力向我们展示出这一趋势。现代书法与传统书法作比较,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征:

(一)从书写内容看,现代书法比之古典书法已不太注重文通句顺及忌有错漏的文字,而以文辞作为素材、作为一种抒泄的媒介物,在其中倾注创作者的心绪、意念、趣尚。这成为现代书法家们的主要目标。汉字已转换为创作时的手段与媒介。在创作过程中,错字或漏字甚至字句不通,在保持视觉形式完整的前提下,至少不再是一个绝对的禁忌。

(二)从书写文字看,写汉字当然还是现代书法的大端,但其侧重点得到了明显改变:即从写字到写造型。以写造型为观念起点的现代书法认为,只要具有造型含义,即使汉字中没有的构造,书法家们照样可以表现。它的衍化形态则是:只要艺术家感到有价值,一根孤单的线条、一个墨点,都可以构成一件作品,前卫派书家拒绝接受汉字模式,写作品如画抽象画,即是此中的极端形态。

(三)从表现方法看,传统的古典书法形态,如白纸黑墨、点线交叉,篆隶楷草、横披竖幅的规定与习惯,开始被更多样化的形式手段所取代。书写材料可以是纸,也可以是布、麻、木片、塑料甚至金属,书写工具可以是笔,也可以用刀、帚从事刻、铸、塑等等;当然也不再限于黑白,可以有各种色彩的配合与质地肌理的显现。在这样的宽泛气氛下,原有的技巧法则当然也须作大幅度调整,中锋的概念不再是金科玉律,永字八法也不再是唯一法则。

(四)从艺术观念看,现代书法坚决摒弃了书法中残存的实用痕迹,开始强调其作为艺术欣赏品的独立性格,成为与绘画、音乐同列的欣赏对象。尽管现代书法的表现多种多样,彼此之间差别也不小,但在这四个方面则态度基本一致。(陈振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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