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蒙田
我们平常所称的“朋友”与“交谊”无非是因某种机缘或出于一定利益,彼此心灵相通而形成的亲密往来和友善关系。而我这里要说的友谊,则是两颗心灵叠合,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浑然成为一体,令二者联结起来的纽带已消隐其中,再也无从辨认。倘若有人硬要我说出为什么我爱他,我会感到不知如何表达,而只好这样回答:“因为那是他;因为这是我。”
这种结合出于某种我无法解释的必然如此的媒介力量,超乎我的一切推论,也不是我的任何言辞所能够表达。我们未谋面之前,仅仅因为彼此听到别人谈及对方,就已经渴望相见。别人的话对我们的感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们光听说对方的名字就已经心心相印。按常理来说,那是不可能产生这种效果的。我想,大概是天意注定的吧。一次重大的喜庆节日,我们偶然在市会上相会了。初次晤面,我们便发觉我俩彼此倾慕,互相了解,十分投契;从此以后,两人便成了莫逆之交。他用拉丁语写了一篇出色的诗作,已经发表,内中道出了我们很快交好的原因。此种相交迅速达到了完美的程度。
我们两人都上年纪,他还比我大几岁,未来交往的日子屈指可数,我们的交情开始得太晚了。因此务须抓紧时间,而不按通常平淡之交的规矩行事,那是需要长时间的谨慎接触的。像我们这样的友情,别无其他榜样效法,自己本身就是理想的榜样,它只能与自己相比。既非出自某种特殊的敬重之情,也不是由于三个方面乃至许多方面的敬意。那是一种无以名之的混为一体的精华之物,它控制我的全部意愿,使之与对方的意愿融合在一起,消失到对方的意愿中去。同样的热望、同样的追求,也支配着他的全部意愿,使之与我的意愿融合在一起,消失在我的意愿之中。我说“消失”,那的确如此,因为我们两人没有保留自己任何东西,属于他的,属于我的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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