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的高度繁荣,大概延续了一个世纪。从十四世纪初年开始,元杂剧已渐渐显现出一些疲衰之色。至十四世纪四十年代以后,景象更是不济,入明之后,热闹了一阵,但在根本上已失去维持之力。
元杂剧在走向衰落的过程中,比较象样子的剧作家和剧目还是可以举出一些来的,如郑光祖的《倩女离魂》和《王粲登楼》、宫天挺的《范张鸡黍》、秦简夫的《东堂老》、乔吉的《两世姻缘》等,都可以在中国戏剧文化史中留下名字。其中象《倩女离魂》这样的剧目即便比之于黄金时代的那批杰作也并不逊色。但总的说来,元杂剧的风华年月已经过去,它已经不能成为民族精神的典型代表了。
衰落的原因何在呢?
一个比较容易看得到的原因是北艺南迁,水土不服
。一切美学现象都不可能全然摆脱地域的限定性,特别是戏曲所依附的音乐,更是明显地渗透着特定地域的风土人情、社会格调。明人王骥德曾经凭借着他人的论述,说明过南曲和北曲的差别,以及构成这种差别的深刻历史渊源。他认为,杂剧和南戏各有自己的音乐渊源,杂剧中不论雅俗,大致属“北音”系列,而南戏则属于“南音”系列。他汇集了以下这些论述来说明自己的观点:
以辞而论,则宋胡翰所谓:晋之东,其辞变为南北,南音多艳曲
,北俗杂胡戎
。以地而论,则吴莱氏所谓:晋、宋、六代以降,南朝之乐
,多用吴音
;北国之乐
,仅袭夷虏
。以声而论,则关中康德涵所谓:南词主激越
,其变也为流丽
;北曲主慷慨
,其变也为朴实
。惟朴实
,故声有矩度而难借
;惟流丽
,故唱得宛转而易调
。吴郡王元美谓:南、北二曲,“譬之同一师承,而顿、渐分教;俱为国臣,而文、武异科。”“北主劲切雄丽
,南主清峭柔远
。”“北字多而调促
,促处见筋
;南字少而调缓
,缓处见眼
。”北辞情少而声情多,南声情少而辞情多。“北力在弦,南力在板
。北宜和歌
,南宜独奏
。北气易粗
,南气易弱
”。
这是中国古代论述审美现象的地域性特征的最重要篇章之一,很有说服力地阐明了南北观众在听觉审美方面的重大差别,从而也阐明了他们在整体戏剧审美上的不同习惯和不同需要。这种习惯和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南曲和北曲本身所造成的,但反过来,它们也分别造就着南曲和北曲。王世贞说得很对:“词不快北耳
而后有北曲,北曲不谐南耳
而后有南曲。”可见,“北耳”与北曲,“南耳”与南曲,有着密切的对应关系;违背了审美习惯上的地域性特点,就会造成“不谐
”;这种“不谐”总得克服,以新的艺术形态来与审美习惯上的地域性特点构成新的和谐。
为什么地域性的习惯在审美活动中竟是如此牢固呢?对此,一些欧洲文艺理论家曾作过比较深入的思考。例如,法国浪漫主义作家史达尔夫人就曾指出,艺术家的创作总离不开亲身感受,而亲身感受又离不开惯常印象,地域环境,风土人情,正是给艺术家自然而然地留下了一种无法磨去的惯常印象。她把西欧的文艺分为南北两部分,认为“北方人喜爱的形象和南方人乐于追忆的形象间存在着差别”;究其原因,在于“诗人的梦想固然可以产生非凡的事物;然而惯常的印象必然出现在一切作品之中。如果避免对这些印象的回忆,那就失去了作品的最大的优点,也就是描绘作家亲身感受这样一个优点。”史达尔夫人,以及在她以前的孟德斯鸠、她以后的丹纳,显然都过于强调了在这个问题上的地理、气候因素,但毋庸置疑,这种因素确实存在并在发挥着作用。
“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晏子春秋》中的这段名言,对于艺术有时也是适用的。
元杂剧也就遇到了这么一个“逾淮为枳”的问题。
从十三世纪末期开始,随着经济中心的南移,杂剧的活动中心也从北方移向南方的杭州。据钟嗣成《录鬼簿》的统计,从蒙古贵族夺取中原到统一南北的四、五十年间,五十六位剧作家都是北方人;统一南北后的五、六十年间,三十六位剧作家中南方人已占大多数,北方人只剩下了六、七人;从十四世纪四十年代到元代灭亡的二、三十年间,剧作家几乎都成了南方人。王国维在《录曲余谈》中也作过统计:“元初制杂剧者,不出燕、齐、晋、豫四省,而燕人又占十分之八九。中叶以后,则江浙人代兴,而浙人又占十分之七八,即北人如郑德辉、乔梦符、曾瑞卿、秦简夫、钟丑斋辈,皆吾浙寓公也”。这一些材料都说明,生根于北方的杂剧艺术确实是背井离乡,到南方来落户了。初一看,它赶着热闹、趁着人流、驰骋千里。是生命强度的新开拓;实际上,它的生命原与朔风大漠连在一起,在湖光山色之间倒失去了自己依凭的根柢,表面的伸展和发达反而加重了它的内在危机。艺术品类的长途迁徙,历来是一件危险的事,特别是对于一种已趋高度成熟的艺术品类来说更是如此。惟其成熟,证明它与滋养它的土壤结成了一种特别密切、特别和谐的关系。惟其成熟,证明它的根扎得特别深入,特别坚牢。不成熟的艺术品类还具备较大的可塑性,还可以在流布、迁徙中寻找自己新的、更合适的滋养地,而成熟的艺术品类一般就失去了这种自由。元杂剧来到杭州时的情形,作个比喻,已不是一个择地而安的稚气少年,而早已是一个老练、持重、已将生命力充分发挥过的不惑之人,“乡音难改鬓毛衰”,他可以在新的环境中过得舒适,但要他在江南重新创业,却不容易了。他的风度气质,可以被新环境中的人们钦仰和效仿,甚至给有些见识窄小的年轻人带来巨大的促动和根本的转机,但要他自己完全改易成另一种人,则极其烦难。总的说来,这种迁徙,促使了他的衰老。在这种情况下,再要元杂剧充当民族文化主体精神的合格代表者,就越来越显得勉强了。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艺术主体精神,未必爆发在经济和政治的中心地域。即便首府设在金粉秦淮之滨、旖旎西湖之畔,民族文化的主体精神可能仍然由溯北豪情、中原壮采代表着。但是,当体现这种主体精神的艺术不得已而自我匮乏,那它当然不能继续与这种主体精神联系在一起了。那么,南方的风土,是不是就与民族文化的主体精神绝然无缘呢?否。我们将看到,自明代以降,原先远比北杂剧柔弱、村俗的另一种戏剧形态将越益趋向强健,而到江西戏剧家汤显祖那里,终于构成了对于民族文化主体精神的新的代表性。时间隔得不短,但主体精神的命脉从未断绝,只不过一时隐匿、一时显露、一时迸发罢了。这个主要由南方戏剧家作为民族文化主体精神代表的时代
,我们姑名之曰“传奇时代
”。在这个横穿明、清的漫长时代中,南方式的、传奇性的、舒卷、自由、放达、瑰丽的戏剧审美方式,担起了民族精神的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