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时分,国内已经是夜晚,墙壁上悬挂的大屏幕接通,投射出沈建豪的身影,和沈煜酷似的面容上,眉头微蹙,沉声道,“阿煜,你也太胡闹了,怎么说休假就休假,公司一大帮子人正看着你呢。”
沈煜上身赤/裸,腰间围着毛巾,靠坐在椅背上,手里拿着毛巾擦拭头发,懒懒地道,“老爸,我不是闹着玩的,你知道我为什么选择夏威夷吗?因为我那个好哥哥在这里啊!”
“好哥哥”三个字,他故意拖长音,果不其然,看到沈建豪的脸因此而变色。
“哼,那个兔崽子不是说在国外谈生意么,怎么又跑到夏威夷了?”
沈煜嗤笑,“什么谈生意,两天前生意就谈妥了,他这是借着谈生意的名头跟女人约会呢!”
沈建豪皱了皱眉,“就是那个什么,纪家的小丫头?”
“对,她叫纪雨绮,纪氏总裁最宝贝的女儿,看得出,沈哲很喜欢她。”沈煜眸中闪过一抹锐利的光芒,唇边勾起一抹邪笑,“老爸,你说,我将他宝贝的女人抢过来怎么样?”
沈建豪对自己的二儿子很满意,唯独一点不喜欢,就是他的私生活太混乱,好在不是什么大问题,他也从未横加干涉,只是,当二儿子插足沈哲的感情,他还是有些顾虑,不赞同道,“你既然知道他很宝贝那个女人,又何必故意刺激他,他现在可不是当场那个什么都没有的软弱少年。”
沈建豪想到沈哲回国之后,雷厉风行地推行几项新政策,换掉沈氏集团大批中高层管理,搞得他跟阿煜疲于应付,他就头大如斗。
沈煜摸了摸脸颊上被沈哲揍疼的地方,冷笑道,“正因为如此,我才要踩他的痛脚。”他还清楚地记得,当年沈哲得知爱莎的死讯时,有多么伤心,即使沈哲用冷漠武装了自己,但是他重重砸在墓碑上的那一拳,还有那流着鲜血的手背,都让沈煜记忆犹新。
沈建豪摇头提醒,“小心没有踩到他的痛脚,反倒被他废了你的双脚!”
“老爸,在你的眼里,我就那么没用,还比不上那个疯子么?”即使在父亲面前,沈煜也毫不避讳地叫沈哲疯子。
在沈家所有人眼中,都将沈哲当疯子看待,沈哲小时候身体很差,经常生病,一旦生病,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不,准确地说,就像变成了一头危险的野兽,他风狂地踢打、撕咬靠近他的任何人。
沈哲长相酷似沈建豪死去的前妻,他的脸总会提醒沈建豪想起自己曾经做下的丑事,再加上陶诗音总在他耳边说沈哲的坏话,渐渐的,他开始厌恶沈哲,避讳他都来不及,又怎么会查探沈哲为何会一生病就“发疯”?只会越发地厌恶沈哲而已。
沈建豪回忆起沈哲小时候癫狂的模样,眉头死死地拧着,不悦地道,“不要再提那个逆子,提到他,我心里就不舒服。阿煜,与其对付一个女人,我劝你还是将精力放在公司的事务上。”
“我知道了,老爸,我自有分寸,好了,不跟你说,国内已经很晚了,你早点休息。”
切断谈话,沈煜将自己整个人投入到柔软的沙发里面,毛巾随手扔在茶几上,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沙发扶手,拿起手机拨打电话,用流利的英文说道,“你找几个人,帮我做件事。”
海岛的夜色很迷人,璀璨的灯光笼罩在蓝宝石似的海面上,海岸边的酒吧五光十色,正是热闹的时候。
虽然沈煜目的不明的出现在夏威夷,但并没有影响纪雨绮休假的心情,她与沈哲十指相扣,兴高采烈地在沙滩上漫步,与热情的本地人一起跳舞,笑声在夜色里飞扬。
就在他们回酒店,途经一家酒吧的时候,六七个打扮流里流气的外国男人冲出酒店,刚好挡住他们的去路。那伙人中,有两人互相指着对方的鼻子大骂,另外几人,有的看好戏,有的竭力劝架,但是对骂的两人似乎正在气头上,非但没有停止骂架,反而上升到拳脚之争。
场面瞬间混乱不堪。
双方人混战,纷纷亮出自己的武器,什么匕首,电击棒,甚至啤酒瓶都拿了出来,打得不亦说乎。
***
沈哲担心被波及,搂着纪雨绮的腰,紧紧护着身侧,打算从旁边经过,就在这时,那群混战的人中,突然有人用英文大叫,“别打了,不就是为了一个女人吗?大家快看,那边,有一个漂亮的亚洲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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