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疑惑不解的看向了何静。
何静还欠着这个经理的钱吗?
不应该啊!
要是欠的话,何静应该会提前告诉我一声的才对。
何静皱了皱眉问经理:“我不欠你钱。”
经理笑着说:“没错,你确实不欠我的,可是你欠的是我们酒吧的。”
“何静,你不要忘了,你进来这里之前,是求着我让你留下来的,而你也签下了我们之间的合同书。”
“那份合同书上,也清清楚楚的写着,若是你没有做够三个月,要赔偿给我们一万元。”
我问何静,真的签过这个东西吗?
何静回想着说:“是签过一个合同,但他告诉我的是劳务合同,为了就是以后防止上面调查,应付上面人用的。”
我又看向了经理,问她:“合同书,你有没有跟她详细的说过,相关的事儿?她有没有看过?”
经理却笑道:“你有病吧?合同就是合同,她看没看,那是她的事儿,我为什么要去提醒?”
“合同,本来就是要慎重填写的,她自己不看,这还能怪我了?”
“那我也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在她没有详细的看过合同之下,这份合同是不奏效的。”
我的话音刚落,经理的笑声变得更大了。
“哈哈,小子,你说了算,还是上面说了算?”
“我有合同,这就是我的证据,就算是闹起来,最终获胜的人也是我,你是不可能赢的。”
“想走,可以,我可以不拦着你们,按照合同上面写的,把一万赔偿金拿出来,我就可以让你们离开这儿。”
一万?
还是赔偿金?
哪儿有这样的道理?
我看这个经理,就算故意在这里找事儿的。
他是看着我想要带走何静,故意出来为难我的。
我不是拿不出来这一万块钱。
只是我不想拿这一万块钱。
一旦我拿出来的话,这不是在故意维护这些人吗?
而且,这个的规矩,根本就不应该存在。
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一个人挣一万块钱都很不容易,现在还要让人赔偿一万块钱。
完全就是很无耻的行为。
“把你们的老板叫来。”
市里所有的娱乐场所,不管是那个老板,都应该知道我的名字。
我就不信了,我还不能带走一个人了。
他们这规矩。
什么破规矩。
要是好规矩,我会按照他们的意思去遵守。
这这样的不就是摆明了,想要讹钱的吗?
就拿那些女人来说。
他们有的人后悔了,想要离开。
可没有做够三个月,就要拿出来一万。
他们怎么可能拿得出来?
要是有那一万,她们也不至于来这里做这种工作了。
这种条款,无疑就是一种变相的对他们的人身绑架。
经理满不在乎的说:“叫来经理又怎么样?该拿出来的钱,你们还是要拿出来。”
我语气低沉的跟经理说:“给我叫来。”
经理愣了愣,说:“敬酒不吃吃罚酒,我这就去打电话。”
经理刚走,何静就拉着我的手说:“平哥,要不我们就给他这一万吧,别因为我,太给你舔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