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他睡前放置衣服地方,多出了一套崭新的衣衫。
亮象牙白的衣衫,搭配着檀色的罩袍,上面绣着一道道云纹,布料入手质感极好。
这是赵明笙给他买的?这个念头一出,他的嘴角就忍不住的上扬。
连下手摸的时候都轻了三分,生怕把衣裳摸坏了。如果有条件,他可能会把这件衣服裱起来。
所以犹豫再三他还是选择穿着旧衣服出去。
出去的时候赵明笙正在院子里晾晒药材,听到动静回头看了一眼。
看见崔岑还是一身旧衣服,她不由秀眉皱起道:“我给你买的新衣服怎么不换?”
一听果然是赵明笙买给他的,他心里都乐开了花,可表面还得故作镇定道:
“我怕把衣服穿脏了。”
听他这么说赵明笙可就不认同了:“衣服不就买来穿的么,脏了再洗不就行了!”
她催促道:“我们崔夫子新上任第一天怎么能不穿新衣服呢!快回去换上吧。”
在赵明笙的再三催促下,尽管崔岑有些舍不得,还是回屋把那件衣服换上了。
赵明笙晾晒好了药材,一回头就看见换了一身新衣的崔岑,杵在门边傻笑。
因为崔岑看上去太年轻了,赵明笙特意给他挑了一件檀色,这种稍微偏深的颜色刚好可以压一压,既看上去成熟稳重了许多,又不会显的太老气。
他原本皮肤就白,檀色衣裳衬的他更是白了三分。
人靠衣裳马靠鞍,换了一身新衣的崔岑看上去神采奕奕。
赵明笙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毫不吝啬地夸赞道:“不错,挺好看的,这颜色很称你。”
得了夸奖的崔岑嘴角都快要翘到天上去了。
可能老天爷见不得他这副傻样子,崔岑嘴边的笑意还没收拢,一转头,赵清越也打着哈欠出了门。
赵清越身上穿了一件款式和崔岑身上这件一模一样的衣衫,只是颜色不一样,他的罩袍是碧玉石色,上面还绣着一株株破岩而出翠竹。
赵清越看见崔岑扬起手打了个招呼:“崔兄早上好啊!”
崔岑:我一点都不好!
身上的这身衣服,它突然就不香了!
崔岑神情低落的回了一句好,然后转头又进了屋。
赵清越看着扭头离开的崔岑,疑惑地挠挠头:“崔兄他怎么看上去精神不太好?是昨晚没睡好吗?”
赵明笙也不懂,刚刚还很精神的样子,怎么一下子就萎靡不振了。
但是她也来不及多想,因为算算时间锅里炖的高汤应该好了。
今天早上准备吃米线,所以她特地早起准备高汤,一直用小火煨着。
赵明笙回到厨房,一掀开锅盖,锅中白色的的蒸汽立马氤氲开来。
锅里咕嘟咕嘟翻滚着奶白色的汤汁,汤底是用鸡骨,鸭肉,猪脚熬制而成。
赵明笙用筷子试了一下,猪脚轻轻一戳就扎透了,说明已经炖地很软烂了。
另起锅烧水,水开后将温水泡好的米线放入锅中,待米线呈现出晶莹剔透之色时就可以捞出了,如果煮久了会影响米线弹牙的口感,所以稍煮片刻就好。
将米线铺在碗底,再将已经烫好的木耳、香菇、青菜、豆芽等放在米线上,最后淋上几勺热热的汤汁,香喷喷的三鲜米线便做好了。
坐在饭桌上等待早饭的时候,崔岑还是有些闷闷不乐。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不高兴什么。
他低着个头,发梢垂落遮住了他的神情,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忽然,他的视线中多出了一碗米线。
如蚕丝一般透亮的米线上铺散着颜色各异的食材,红红的小米椒、绿绿的青菜、黄黄的鸡蛋、在视觉上就是不小的冲击,看起来十分诱人。
最明显的还是卧在上面的猪脚,肉质肥美,看上去却并不油腻。
崔岑环顾了一下周围,发现其他人的碗里并没有猪脚,他有些不确定道:“这猪脚是单给我一个人的?”
赵明笙正将腐乳和酱菜舀到小碟子里,方便夹取,虽然觉得他这话问得有些奇怪,但还是点点头如实答道:“对啊,我早上炖了好久呢,你快趁热吃了,一会儿放凉就不好吃了。”
赵家其他人早上都喜欢吃些清淡,用来吊汤的猪脚又不能浪费,正好给了崔岑。
可惜崔岑并不知道这些,他的嘴角正不可抑制地疯狂上扬。从善如流地点点头,连米线都顾不得上吃,先啃起猪脚。
经过长时间的炖煮,猪脚早已软烂到骨肉分离,上下嘴唇那么轻轻一抿,肉皮便化作汁水流入口腔。
不仅是肉皮如此,肉皮里面的肉质也十分嫩口,就算是八十岁牙都掉光了的老太太,吃起来也毫不费事。
所有的不开心,被一个猪脚就征服了。
吃腻了猪脚再嗦上一口吸满了汤汁的米线,口感弹牙却又充满了米的喷香,还有切碎的木耳和豆芽,吃起来脆鲜脆鲜的,再配上爽口的酱菜,这滋味真是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