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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娃娃-四十一(二更合一)(1 / 2)

血娃娃-四十一

估计谁也想不到, 一个在生人面前开口打招呼都会紧张得无法呼吸的小男孩,有一天能站在七八十个人的大教室中间侃侃而谈。

是的,我说的就是我自己。

我叫许肖宏, 是一个初中语文老师。

作为学校的先进教师, 每年开学典礼我都会作为教师代表,在全校师生面前发言。但在二十多年前,我还是小学生的时候, 只要有超过三人以上的视线集中在自己身上, 我就会紧张得手脚发抖, 直冒冷汗。

不止如此,我还不敢跟异性说话, 不敢一个人走夜路, 就连入夜以后镜子里的自己,我都不敢直视。

这样的我,应该躲在自己的安全区里安安静静过一辈子才好。

可惜事与愿违,那是在我十岁的时候,因为父亲工作变动的关系,我不得已跟着转学, 离开我熟悉的城市,来到一个全新、陌生的环境。紧张是不可避免的,但就像母亲说的那样,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只要把握住机会,或许我也能融入大家。

但很快我发现, 这种想法实在是太幼稚了。

新的开始只是对于我一个人而言, 这个班上的其我人, 早已经是一个成型的团体。

而团体之间, 必然有某种规则。

比如,等级制度。

小孩子还没从课本上学过这些概念,心里却隐约已经有了模糊的意识,他们知道应该去追随吹捧哪一类人,能让自己过得光彩轻松,也知道能对哪一类人进行排挤,从而减轻自己的压力。

我就是这样的人,成绩还算不错,做事中规中矩,所以大家不想做的劳动和作业交给我,我基本都能完成得不错。

一开始,我是自愿的,我以为这样就能融入这个集体,成为他们的一份子,我似乎也真的如愿了。每次完工后,大家都会笑着对我说谢谢,那时候我虽然还是紧张,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可晚上在梦里,我都是笑着的。

究竟是什么时候意识到不对的呢?

可能是上体育课时,毫无运动细胞的我被拒绝加入任何一个活动小组;可能是考试时,认真低头答题的我因一个不明来由的纸团被强行安上作弊的头衔;也可能是上课时,后排同学无聊踢倒我的凳子,让我摔在地上,罪魁祸首安然无虞,我却被老师叫到走廊上举着扫把罚了半天的站。

在那个年代,是没有体罚这一说的,老师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学生好,所有惩罚措施,也都只是为了让学生们吸取教训改过自新。

那个年代,也没有发达的网络,老师体罚学生的事即便传出去也不会有人在意,除非你的家人有权有势有背景,但一般这样的人,老师是不会惩罚的。

至少我的老师不会。

和我一样,这个老师也是个新人,只不过她更早一点,在四年级伊始接手了这个班。

她是一个刚毕业的新人,没有经验、没有方法,甚至没有魄力,所以她也跟我一样,一直不被这个班集体接纳,是个外人。

但她又不一样,因为她是老师,一个成年人,所以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处于这个群体的最底层,不说别的,相比较我而言,她到底多吃了二十年的盐,光是识时务的能力就要强上不知道多少。

所以她很快找到了融入这个集体的方法,那就是跟大家一起,捍卫这个规则,甚至开始逐渐掌握主动权,成为规则的制定者。

而我,依旧是无法反抗的底层。

或许,老师应该很感谢我吧。因为无论班上是谁不听话,她都可以把错归咎在我身上,把我骂得狗血喷头,然后班上也会安静下来,回归和平。

除了当众羞辱,她还会打电话给我的家长,这是她一向的习惯,和家长一起“喝茶”是她最喜欢的事,一点风吹草动就找家长,这也是同学最讨厌她的一点。

但有了我之后,一切就变得不一样,因为无论发生什么事,她都能精准无误地找到我的问题,然后将两者牵扯在一起,再叫来我的家长,告诉他们,我是坏孩子。

她不愧是个数学老师,虽然是女人,可逻辑能力很强,能让父母对自己的亲生孩子都失去信任。更何况是其他人呢?

就这样,我成了所有人公认的坏孩子。

我坏在哪里,没人说得出来,但大家都知道,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听话最没用最懦弱最无耻的坏蛋!

除了一个人——我的小组长。

小组长是一个很漂亮的女生,白皮肤,大眼睛,黑长发,说话时特别温柔,我能想到的所有美好的形容词,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她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在体育课上没人愿意跟我一组的时候,是她主动跟我一起。放学后被安排了本不属于我的值日任务时,是她留下来帮忙打扫。考试被污蔑作弊时,也是她站出来作证那不是我的纸团。

她很善良,充满正义感,丝毫不会因为害怕被连累遭到大家孤立而跟着一起排挤同学。

她是那段时间,唯一能支撑我每天坚持走进班级的勇气。

如果事情能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可生活就是这样,总是在你认为前路一片阳光的时候,兜头砸下一个晴天霹雳。

悲剧就是从那个周五的下午开始的,我本应该早早地背着书包回家过生日吃蛋糕,可临放学时才知道。本该属于别人的值日任务又莫名其妙转到了我的身上。我不敢反抗,只能默默忍下来。

成年人的崩溃往往在一瞬间,小孩子却是在每一瞬间。

一想到别人都高高兴兴背着书包回家吃饭看更新的动画片了,我却还要在这里做着不属于自己的值日任务,一想到我还要重复这样的生活两年、七百三十一天、一万七千五百四十四个小时甚至更久,一想到同学的排挤、老师的针对、父母的质疑......

无穷无尽灰暗的念头顷刻间涌上来,我已经想不起那一刻的自己究竟要干什么,只依稀记得被她的声音叫回神时,脚下的惊心动魄,只要再往前踏出一步,我今天就没有机会坐在这里写这封自白书了。

但如今想想,或许那才是最好的结果。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那时候的我什么也不知道,不知者无畏,所以我能毫不犹豫抓住她递过来的温暖的手,接受她代替我值日的好意。

我不知道当时的自己怎么好意思同意对方这样的提议,但一想到后来发生的那些事,这件小事又变得很容易理解,因为我骨子里就是个懦弱、自私没有担当的软蛋。

无知无畏的我就这么回了家,舒舒服服地洗完了热水澡,坐在床上等妈妈做好饭给我吃的时候才想起自己的手机落在学校忘了拿,我担心被骂又想看看她怎么样了,只好随便撒谎找个借口,重新跑回学校。

我做梦也没想到,接下来会看到那样的一幕,那样我永远不想回忆却始终在梦里徘徊不去的一幕。

到底发生了什么其实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人在极度惊慌的时候,记忆是会出错的,每个人都拥有这样一种自我保护能力,何况是我这样自私的人?我现在能想起来的全部就是女孩破碎凄厉的哭声,还有那双无助绝望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那双眼睛曾经是我最向往的阳光,后来却成了我最恐惧的噩梦。

我什么也不敢做,我只能缩在角落里,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然后看着那双眼睛里的光,一点点黯淡下去。

她对我很失望,我知道。我自己对自己也很失望,可我们都不知道的是,更令人失望的事,永远在后面。

那件事发生以后,我大病了一场,其实也没有多严重,只是不想去学校而已,我本来想转学,可父亲好不容易在这边站稳脚,现在的工作对他很重要,在大人看来,小孩子那些所谓的烦恼别扭都不过是过家家,不足以放在心上,所以他不可能为了我放弃工作,并且很快就又把我强行塞回了学校。

在踏进班门的前一秒,我都还在害怕担忧,我不知道怎么面对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那天我的不作为,不知道该怎么祈求她原谅我那天的落荒而逃。可一跨过那道门,我就知道我想多了。

她根本没有来上课,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她也从没出现过。两个平时关系就很亲近的异性同学在同一天同一阶段同时消失,这是一件非常容易引起遐想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对男女之事似懂非懂的孩子而言。

他们懵懂无知却又充满好奇,每每从生活里戏剧文学中学到了一点什么就迫不及待地运用在生活中,也不管那些词语究竟有多大的恶意。

我和她的谣言就这样在班上传开,就连老师,这个本应该给学生们传递正确舆论的引导者,都开始找我谈话。也是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大家都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她的父亲替她申请了休学却没有说明原因,老师听了班上的风言风语后便认为是我做了某些不好的事导致她不愿再来学校。

一如既往,被老师用最不堪的语言羞辱过后,我又被叫了家长,她也故技重施,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和超强的逻辑能力,使我父亲相信,我是一个欺负女生的下流混蛋。

那是父亲第一次意识到他对我关心太少,是他的疏于管教导致我变成了这幅样子,可他所能想到的唯一解决办法就是他的巴掌。

同学的指点、老师的侮辱以及父母的不信任不理解,一切的一切,终于在那个巴掌落在我脸上时,被逼得爆发了出来。

是我,我才是最后逼死她的凶手,我才是那个躲藏起来的缩头乌龟。

我用真相,用她的死亡,换来自己的安宁生活,我跟着父母躲到别的城市,在心理医生的治疗下重新开始,开始学着去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勇敢的人,做一个大家都喜欢的人。

我做到了,像开头说的那样,我能流畅自如地和陌生人交谈,能在大礼堂的中心侃侃而谈,也成了人人称赞向往的教师典范。

我以为一切都好起来了,我也慢慢忘了过去那些事,我甚至认识了新的好女孩想要与她共度余生,可命运再次跟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许老师这些年,可真是变化不小啊。”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周五下午,家长会结束后,罗翔天站在我身后对我说这句话时,那种阴冷彻骨的感觉。

他认出了我。

我好像一下子又回到了二十多年前,那个湿冷的傍晚,我又变回了那个自卑懦弱的小男孩,看着自己喜欢的女生自己的恩人被欺辱被践踏却什么也不敢说什么也不敢做,甚至当他站在我面前挑衅我说——“你想不想也来一发啊?”都不敢反抗……

若是事情到这里也罢了,我不想失去现有的一切,同样,罗翔天这个伪君子也不想毁掉他多年来树立的良好形象,他那次的出现仅仅是警告而已,因为他知道我也认出了他,他也害怕我会揭发他。

我们俩达成了一种无言的共识,谁也不提过去,就当不曾认识,他只是我学生的家长,我只是他儿子的老师。

可我没想到的是,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句话在罗家两父子身上会应验得如此彻底。

罗轩,这个□□犯的儿子,跟他的父亲简直同出一体,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逃课泡吧斗殴尾随堵截女生无恶不作。

也正是他的出现,打破了我所有的努力。

说出来也许可笑,我之所以会走上老师这条路,是因为我的老师。

只有学生时代受过伤害的人才知道,一个不好的老师对学生将会有何其重要的影响,所以我想做一个和她完全不一样的人,我没有想要做谁的救世主,我只是,想和她不一样。

我明明已经成功了,我帮助了那么多孩子,他们都很喜欢我,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是一个尽职负责的好老师。

可罗轩他毁了我所有的努力,他不听管教就算了,居然骚扰到了我的学生身上甚至企图对那个女孩做出当年他父亲做过的畜生不如的事情。

二十多年前我没能挺身而出,害了思思也害了我自己,二十年后我好不容易能站出来,制止悲剧重演,可那个被他骚扰尾随的女孩,却还是休学了。

她明明是受伤害的人,却要被迫离开。而真正的罪恶者,却悠然自得,未曾付出一点代价。

这个世界,本就是不公平的,有些正义,不能寄希望于别人,只能靠自己争取。因此我实施了这次的行动。

计划其实早就有过,以备不时之需,我早在半年前看见罗文开家长会的那天就开始了对罗轩的调查,我发现他不仅平日里喜欢骚扰女生,暗地里也喜欢看一些色 | 情视频,我还查到了一个他经常登录的论坛。

为了接近他,我也注册了账号,里面的内容简直无法直视,无数女性,上到中年妇女下到未成年幼女,她们所有的隐私都被暴露在网络之下,我很想报警举报,可一旦这么做了,我的计划就无法实施。

就这样,我通过在罗轩的帖子下留言慢慢进入他的视野,然后逐步取得他的信任成为他的网友。我每次听他说看那些幼女的视频时的猥琐心情,我都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可是时间未到,我必须忍。

就这样,时间到了他十四岁前一周。之所以等这个时间,是因为我年少时的一段经历。

我有一个表舅舅是警察,他平常都有记日记的习惯,我曾翻看过他的日记本,里面有一个案子,死者全都是快要满十四岁的男孩,那时候我正处在十三到十四岁之间,看了之后每天怕得要死,没想到现在却要模仿这个案子杀人,不能说不讽刺。

那天我以手上有新货为由约他出来,货就是处女,我不知道罗轩之前有没有做过这种事,虽然他说起来头头是道,但我觉得这不过是他的炫耀欲,其实他应该只是纸上谈兵,不然他不会一遍遍跟我确认事情的保密性。

他知道,这样犯法。但他同样知道,他还未满十四周岁,就算事情真的败露,他也不需要负责。

之所以他能这么肯定,还要得益于他的好父亲曾经在酒醉时跟他透露的自己的经验。

他们都无比清楚,自己能逃过法律制裁,也无比确信,以自己的家庭背景,一定能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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