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剧组排练第一天,结束工作之后,导演提议一起去吃饭培养培养感情。
乐乘风惦记着傲云晚上的比赛,就推了饭局早早回家。
殊不知他这一无心的举动,却让有些人心里泛起了嘀咕——这乐乘风是不是自认为红了,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了?耍什么大牌呢?
其实自从他因为《最美的声部》红了之后,有那么一些同行就总是对他冷嘲热讽的。比如以前见面还能打招呼的人,现在都刻意孤立着他,除此之外,背地里说什么的都有。
乐乘风当然是不在意的,反正只要能让他演剧,能上台,其他都无所谓。
但是孙小茗却不这么想。
“风哥,剧组的聚会你不去不好吧?你没看他们的眼神,肯定是误会你耍大牌呢!”
乐乘风急着回家,哪还顾得上那些,道:“爱怎么想怎么想,我要是天天考虑这些还不得累死?”
孙小茗嘴里嘟囔着:“那个节目错过了还可以看回放的啊……”
乐乘风连一个眼神都欠奉,只当是没听见。
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着,大概有十多分钟,乐乘风就到楼下了。
“你还有事?”
乐乘风疑惑地望着孙小茗,惹得她双颊一阵发热,羞怯地低下头,“没……没事。”
“那你就早点回吧,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
乐乘风说完就猴急猴急地大步跨上楼梯,三两步就消失在孙小茗的视野中。
“哎——唉——”
孙小茗原本还想再说些什么的,结果人家根本不给她这个机会。无奈地叹了口气,感觉到脸上还烧着,她不禁又想起刚才,乐乘风低着头跟她讲话的样子。
“这个男人是妖精吧!这该死的魅力!嘤嘤嘤!”
这时乐乘风已经火急火燎地回到家,连鞋都顾不上换,就匆匆打开电视,正好是傲云从灯光里现身的一幕。
现场的观众发出一片尖叫。
虽然之前在屏幕上已经见识过傲云的美貌,但是当他站在聚光灯下,那种海啸一般席卷而来的震撼,还是让全场的观众为他疯狂。
还未开场,仅凭颜值就先声夺人,不得不说这是上天给予的优势。即便当年被煽动得群起而攻之,也没有哪个黑子用贬低他的长相做文章的。
乐乘风坐在电视前,手里抱着两只猫,不自觉地咧开嘴嘿嘿嘿地笑。那是自己的宝贝被发现,被认可,被追捧,与有荣焉的,无比骄傲的笑容。是傲云最喜欢的,比太阳还张扬、还热烈的情愫。
“……你黑白分明一双眼,想忘记却又想念……”
听到这儿,乐乘风不禁想起大学时候,他们在学校的操场上、在星空下久久对望。他知道傲云一直很喜欢自己的这双眼睛,还用过很多词汇去形容它。听得最多的,就是黑白分明,宛如孩童一样纯真。
乐乘风有时候就在想,这个汉话二语选手,说起肉麻的话来,还真是脸不红心不跳。他第一次听的时候,连汗毛都要竖起来了,他还可这劲儿自顾自地夸,真不害臊啊!
“……爱一生差一线不能一起,等一天等一年忘掉自己,却忘不了你,说放弃,但深爱着你……”
傲云唱得动情,虽然是别人的歌,但仿佛是在唱自己。
乐乘风眼里湿漉漉一片,因为他知道傲云想说什么,几乎是一瞬间的,他就懂了对方的心思。
他不怪他,真的。所有的赌气、质问、埋怨其实都是假的。他从来都只是气自己,为什么无能为力,为什么不能保护所爱的人。
一首歌结束,但现场的观众仿佛还沉浸在歌声当中,台下鸦雀无声,过了好一会儿才爆发出惊天的掌声。
“太精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