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像无数个普通人一样读完研究生,尝试着和同学们一起去逛街吃饭看电影,聊着大家共同的话题。由于电脑和手机网络的普及,他们说什么她都能了解一二,甚至她还有空闲去玩了几次游戏。
越是了解,越是有一种格格不入的存在感。
即使在别人眼里她很好相处,几乎无所不知的全才。但这只能加大她午夜梦回时,和这个世界的距离感。
当然也是有好处的。
她的情绪渐渐有了波动,不再像最初时,什么都激不起兴趣。她会认认真真地品尝美食,会尝试去学习更多更多的新事物,会因为看到人类善意的举动而微笑,会因为天气睛朗而开心。
她学会了挑选好看的衣服,能够去欣赏大自然之外的,人类所创造的各种美丽。
楚菲读完研之后,时间便空了下来,倒也没去别的地方,只待在张家,在暑假期间天天给小苏上辅导课。
由于成绩优秀,导师看重,她在读研期间发表了不少论文,其中有几篇十分出彩,让她在医学领域声名远扬。导师希望她继续读博士,有几家医院和科研机构也抛开了橄榄枝,但她还没有想好未来怎么办。
这些年的奖学金助学金、工资她都没有怎么用,发表论文也有一些钱,楚菲原来的衣服包包鞋子饰品也大多卖了出去,她手里目前存款很多,足够她休息一段时间,来好好考虑一下未来。
最初学医,是因为没钱,在各种专业里选了一个稍微喜欢的。到了后来,几乎学无可学,日子千篇一律的有些无聊了。读完研究生的时候她已经顺便学完了博士生的内容,三年过去可以算得上有始有终。现在手头不缺存款,她也受不了那种每天上班,或者是没日没夜搞科研的日子。
她甚至不是很想继续从事这个专业了。
然而接下来的路要往哪里走?手头存款早晚有用尽的一天。她要不要继续当家教,辅导其他学生?或者干脆去参加乐团,当个音乐家?或者去考个教师资格证,直接教书育人?
毫无头绪,楚菲也不是很着急,干脆发了个微信。
菲:要不要出来散散步?
小心心:可以啊,你等我把今晚的约会推了,老地方见^_^
菲:六点半,我等你。
小心心:OK
楚菲回房里换了一件裙子,浅灰色的轻纱连衣裙,带着浅浅的蓝,是当初她们一起选的。楚菲去见人时,经常会穿着当事人送的礼物,无关其他,礼貌而已。
她刚开始不怎么喜欢裙子,偶尔甚至觉得女人的身体有些奇怪,但后来也就慢慢习惯,淡然处之了。
说起来,三年研究生,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学业以外的收获,至少她有了一个朋友。
她叫辛语。
楚菲六点十五分的时候,坐在甜品店里点了一杯芒果沙冰。芒果的味道很奇怪,楚菲刚开始吃的时候不怎么喜欢,后来慢慢跟着辛语吃沙冰才习惯。冰冰凉凉的口感遮盖了气味,只留下一点冰凉的清甜,夏天吃刚刚好。
这家店也是辛语推荐的,她喜欢这样有格调的店面,方便她和各种身份的男友约会。
门口的珠帘被撩起,风铃响起清脆的声音,楚菲回头,看见一个红裙丽人笑着走进来。
她很美,红色连衣裙上绣着镂空的蕾丝,没有一字肩设计,但锁骨和肩部线条在荷叶边轻纱下若隐若现,越发衬得她皮肤雪白,像白玉凝成,美的满身风情。可她的眼睛却清透明亮,眼波流转似水,温柔烂漫,又带着一丝楚楚动人的笑意。
她一贯喜欢大红大黑的艳丽色彩,但其实以她的容貌,是什么颜色都压得住的。
红色美艳,黑色神秘,紫色魅惑,粉色烂漫,白色纯真无邪,绿色轻灵,蓝色温柔,浅黄温婉。
她千姿百态,正如每天换下的衣服,一人有千张面孔。
辛语,心语。
她是解语花,是温柔乡,是每一个男人最初和最终的梦想。
正如当初楚菲的前夫遇见她,一眼就被摄去了心魂。
楚菲的脸和她不相上下,可楚菲本人不爱笑,是名副其实的高岭之花,远不如辛语那一身风情万种。
当初柯锦辛辛苦苦打听到辛语的来历,才知道她是楚菲现在学校的学妹,居然托楚菲帮忙送个东西。
楚菲和辛语,也就是这样认识的。
更奇特的是,这样的两个人,居然还颇为合拍。
辛语的异性缘极好,相应的,同性缘也就有些差。辛语第一次见到楚菲这种帮未婚夫追女人的人,而且还对这个女人毫无敌意。
后来两人熟悉,对彼此了解之后,辛语也曾好奇地问过楚菲:“你为什么一点都不讨厌我?不说前夫,即使是前男友的女朋友,也没有几个人会喜欢的。”
楚菲想了想,“也许是因为我失忆了,那段和柯锦相恋的过往我都不记得了……不过即使记得,我也不会讨厌你。”
辛语更好奇了:“为什么?”
楚菲语气平淡:“既然分开了,那必然是我不喜欢了,不喜欢了,便是前尘往事一刀斩断,他以后喜欢什么人都与我无关。何况,一个女人懂得如何让男人爱上自己,本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甜言蜜语,微笑,行为举止,气质,这些都可以伪装,没什么不好。”
楚菲望着辛语,语气认真而诚恳:“人类生存下来,本身就需要懂得这些,你学的好,并不是什么羞*耻的事。只要你不是刻意插足,那些人攻击你的语言,都不过是出于嫉妒。动物界普遍雄性多余雌性。许多雄性为追求雌性而比斗,只有最强的那个才有资格繁衍后代。雌性自然也有权力,要求更强大的雄性追逐。”
辛语那一刻望着楚菲的眼神,仿佛沙漠里看见了绿洲。她忍不住红了眼眶,“我从来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是听到你这些话,我还是觉得……很高兴。”
直到后来,辛语遇见生命中的一个男人,人生里唯一一次失手,成了纠缠一辈子的劫。无数次互相伤害,心上伤痕累累鲜血淋漓,她在疲惫不堪的时候想起不知身在何处的楚菲,想起这些话,才有勇气继续走下去。
而现在,辛语早已经和柯锦分手了,无论他如何挽留都没有回头。柯锦在不久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邀请楚菲和辛语一起去参加他的婚礼。
三个女人,楚菲是初恋,是年少时的白月光;辛语是此生无悔的热情,是永不褪色的红玫瑰;而他身边的妻子,才是婚姻生活,是现实,是下半辈子陪伴他的人。
楚菲倒没有多少感慨,柯锦之于她,不过是个过去有些关系的陌生人,他以后是好是坏,是有钱还是穷光蛋,都和她没有半点关系。
她和辛语平平常常地去,除了让柯锦的妻子格外警惕,以及收获宾客们惊艳的目光之外,再无其他。
眼下,楚菲优雅地放下勺子,对走过来的美人微微点头,唤她:“辛语。”
辛语一笑嫣然,寻常地走动也显得摇曳生姿,“怎么?有什么事?你倒是难得主动邀我出来。”
楚菲点了点头,“是有些事情拿不准,所以想找你出来散散心。”
陌生的茫然感让她无所适从,对未来的不确定更让她觉得烦躁。她从未经历过这样的感觉,而生存却是实实在在摆在面前的难题。
她有许多爱好,很多爱好远超专业人员,但让她把这些爱好当成事业,甚至一做几十年,绝不是她喜欢的。
医学,音乐,舞蹈,教育……她还有一些感兴趣想去了解的,而这些显然都需要钱财支撑。
麻烦。
她自己尚且寄人篱下,有什么资格说想要什么,想去做什么。
辛语听了这些话,眯起眼睛笑起来,像一只狡猾的狐狸。这姿态莫名熟悉,可楚菲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这种事情多简单,找个有钱的人嫁了,以后你想干什么不行。”
楚菲皱起眉,却没有说什么。
辛语这个人,本身是有能力的,可她偏偏不喜欢崭露头角,反而更喜欢依靠别人,不劳而获。与其说是万事依赖旁人,倒不如说她大半时候懒得动弹,只对梳妆打扮惊艳四座感兴趣,白白浪费了好头脑。
辛语却不觉得,能不劳而获本身也足够说明她的聪明机智。否则换了别人,早就翻船掉进了水里,哪能有她这样“万花丛中回过,片叶不沾身”的潇洒?
楚菲曾经说她:“你这样子,迟早会栽跟头。”她眸光通透,说起这一句话,目光悠远,仿佛长达千万年。
辛语笑:“我玩的起,也输的起。我和别人不一样——我愿赌服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