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温文尔雅,器宇不凡的设计师方圣哲,这会儿已经变成了一头彻头彻尾的怪物。
他能切体会到身为丧尸的感受,人类身上散发的馨香,诱.惑着饥饿难耐的丧尸,不亚于毒.品对瘾.君子的诱.惑。
他们香甜可口,这具身体散发着温暖可亲的味道,补心补肾,那具身体散发着一股微妙酸臭,这人的内分泌系统不太好,一定不好吃,某个人类散发着一种熨帖灵魂的香甜,彷如金秋丹桂的浓香馥郁,香气四溢,又宛如裹了层清甜的蜜糖,淡淡飘远,看不见的香味连成一线,被他尽数吸入肚腹。
一种奇怪的念头冒了出来,只要吃掉这个人就能长生不老,就能不用死去,不用这么折辱的存活着。
残存的理智打消了这个怪异的念头,因为饥饿,方圣哲的步伐明显慢了下来,他踱步到堆满丧尸残骸的一处空地上,伸出两手,嗤啦一声,他扳开了破碎的头骨,五指探入红白的脑髓,搅拌了一番,扯出了一个活像荷包蛋并长着络状的细脚的玩意。
丧尸不应该是喜欢吃大脑吗?那这玩意又是什么?
丧尸的本能和直觉控制他的行为,他还来不及细想就把这一团东西塞进了嘴巴里,大口大口的咀嚼吞食入腹,咯吱咯吱脆,口感如奶油般顺滑浓稠,淡淡的咸,甜甜的,又带着坚果的口感,余味泛着一丝哈密瓜的清甜,回味无穷。
这个人生前的身体很健康,体脂分布得很好,意犹未尽的方圣哲睁开了眼睛,发现了新奇大陆般兴奋,原来藏在丧尸头脑中这玩意这么好吃?
他如法炮制,将一只只扭动挣扎的荷包蛋怪物吞吃入腹,有的稍微咸一点,口感清爽,带着矿物质的口感,有的口感粗狂,爽脆,带着青草的味道,有的干瘪极咸,有的极为腥气,有的肉质甚至发干发涩,极难下咽。
很快,他就吃饱了,他摸摸鼓胀的肚皮,漫无目的的走出了大楼,四处晃荡。
一夜之间,热闹熙攘的城市,变成了灯火惨淡的空城,大街上荒凉萧瑟,嗅不到一丝活人的气息,那些活人的香气都漂浮在几米到几十米的高空中,远远躲避着地面上的丧尸。
他从毫无人烟的公园晃荡到护城河边,听着河水咆哮呜咽,又从人民广场夜市区的丧尸堆中挤出来,来到了灯红酒绿的酒吧区,那些一身血迹,步履蹒跚的丧尸在他眼中都变成了行走的食物,变成了盛放食物的容器。
方圣哲自嘲的想,原来丧尸的想法是如此的简单粗暴,眼中只有能吃的和不能吃的,这和......犬类有什么区别?
晃晃悠悠的,他又回到了曾经的爱巢,却在抬手敲门的瞬间反应过来,他已经不是人类了,他已经是个怪物了。
方圣哲长叹了一口气,迈开沉重的步伐走下了楼梯,又躺倒在了那条白色的座椅上,蜷缩起身体。
半夜下起了瓢泼大雨,冰凉的雨滴噼里啪啦的打在身上,好冷,从灵魂深处,骨骼中间散发出的阴冷,冻得他头脑昏沉。
一夜就这么过去了,天为被地为床,繁星入梦。
除了吃和睡,他不知道他还能做些什么。
直到那股缥缈的异香从几十米的高空落到了地面上,在他鼻尖上撩拨轻舞,他猛然惊醒,寻着那股异香而去,就见一辆越野车碾过丧尸的头骨扬长而去。
他恍然大悟,原来她就是那股异香的来源,原来女人也可以这么有魄力,这么英勇无畏,这么霸气强悍,能从几十米的高楼下一跃而下,为了生存奋力拼搏。
她的影子在眼前一晃而过,她的味道却被他贪婪的全部吸进去肺腑里。
方圣哲想,在她眼中,他也只是只会发狂攻击人类的怪物吧。
曾经的他,以为拥有了美好的一切,有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虽然合作方是刁钻的叶家千金大小姐,可他欣赏她的干练和认真,却没想到,原来在她眼里自己不过是贼眉鼠眼,处心积虑,厚颜无耻的小人罢了。
往昔的大厦在一夜之间坍塌,他余下来的人生又该怎么度过呢?他该如何体面的活下去?
连续两日吞吃下去上百只荷包蛋怪物的方圣哲并不知道,他的身体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他身上的恶臭慢慢淡去,脖颈上和手臂上的伤也渐渐开始愈合。
恍恍惚惚的,他翻入了一楼一户人家的阳台,走到了卫生间,一瞬不瞬的看着镜子里脸色青灰的人。
片刻后,他摸了摸冒出的胡渣,拧开了淋浴头,褪去一身的血衣,脱得精光,洗了个澡,刮了胡子后,对着镜子查看起了自己身上狰狞可怖的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