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麻的香气自来霸道, 灶房的门一开, 那股浓烈的香味便兜头盖脸地扑了过来。
何潘仁的鼻子最灵, 被这气味一冲,差点没后退一步, 定了定神才瞧见,原来灶台上那口巨大的铁锅里,竟煮了满满一锅胡麻羹, 翻翻滚滚, 热气蒸腾,也难怪会香成这样。
杨公卿巴巴地带他过来,总不会是想给他看这个吧?他心里纳闷, 索性笑道:“杨当家,你们难不成又劫了几车胡麻回来?”
杨公卿哈哈大笑:“萨宝说笑了。今日不是十月朔么, 在我们中原也算是个要紧的节庆了,咱们兄弟如今别的事都不好去做, 这该吃的麻羹豆饭总得管饱。”说完忍不住又补充道:“多亏萨宝的神机妙算, 如今山寨里不但麻羹够吃,粮草衣裳都是富富有余,光那各路好汉送来的贺礼, 就够大伙儿好好过个冬了!”
何潘仁瞧着他眉宇间的掩饰不住的得色,微微笑了笑:“他们服的, 是杨当家的魄力。”
杨公卿愈发得意, 是啊, 如今江湖上谁不知道, 是他杨公卿率领手下兄弟大破御林军,一举劫走了四十二匹御马!所谓一鸣惊人,也无非如此了,这些日子,有多少山寨送礼上门,又有多少人马前来投奔!
这般红火光景,莫说一年前的他想都不敢想,就是一个月前,何潘仁突然找上门来提起此事之时,他都觉得好生荒谬。然而接下来的一切,竟然都如这位何大萨宝所料,他也是孤注一掷赌完了这把才渐渐意识到,自己这冒险一试,对天下各路好汉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那是告诉所有的人,皇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他的卫队,简直是不堪一击,他的御马,也会臣服在他们这些人的脚下。有句老话怎么说的来着?彼可取而代之也!
想到此处,他只觉得心底仿佛有一股热潮澎湃着涌了上来,盘算了几日的那个念头也愈发强烈,当下扬眉笑道:“大萨宝过奖了。来人啊,先给大萨宝盛碗麻羹出来,让大萨宝尝尝我等的手艺。”
他话音一落,自有人快手快脚用白瓷碗盛出一碗浓黑香稠的胡麻羹,双手捧给了何潘仁。
何潘仁挑了挑眉,侧头看了杨公卿一眼,神色似是有些不解,又似有些戏谑。
杨公卿心头一突,忙正色道:“大萨宝有所不知,这麻羹豆饭,取的原是尝新之意,自然是越鲜越热才越好,按我们中原的规矩,最尊贵的人才能吃这头一碗。咱们山寨今日之所以有这番造化,全是托了大萨宝的福,我等自该以大萨宝为尊。”
何潘仁笑着摇了摇头:“杨大当家,有话不妨直说。”
杨公卿知道不好再转弯抹角,索性抱手行了一礼:“大萨宝明鉴,公卿的确有事请教萨宝——大萨宝的智谋手段,我等都是钦佩之至,如今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却不知大萨宝可否赏脸留在这山寨之中?也好带领我等兄弟做出一番大事来!”
说完这句,他抬头盯着何潘仁,眼里几乎能放出光来。这件事,他已琢磨了好些日子,虽说彼可取而代之,但他自己一时半会儿显然还没那本事,只能先找个能成事的人跟着,再徐徐图之。而何潘仁,显然就是最合适的人选——
他有眼光,有手段,难得的还有胆魄,似乎根本没把皇帝放在眼里,说冲营就冲营,说劫马就劫马,成大事者,可不就得这样?当然,最妙的一点是,他还是个胡人……
念及此处,杨公卿简直有些压抑不住自己的兴奋,就等着何潘仁点头——这一次,他在山寨里逗留了这么久,想来定然是另有打算的,说不定就在等着自己开口呢,自己当然要顺水推舟地送上这个机会了!
何潘仁看着杨公卿,脸上果然缓缓绽开了一个笑容:“多谢杨大当家厚爱,只是,我也有一事想请教。”
杨公卿的眸子顿时更亮:“大萨宝请说!”他多半会问自己舍不舍得让出大当家的位置吧?笑话!自己岂是这等鼠目寸光的人,来日方长呢。
何潘仁沉吟片刻,突然伸手指了指面前的白瓷碗:“这胡麻羹倒也香浓,却不知你们为何要每年此日才吃,为何不是日日都吃?”
啊?杨公卿不由自主地张大了嘴:他……他没听错吧,何潘仁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个?
他脱口想反问一句“大萨宝此言何意?”但看着何潘仁那张含笑的艳丽面孔,心头却是蓦然一颤,到底还是答道:“这麻羹自是好物,却也不能拿来当饭吃。”
何潘仁点头笑道:“杨大当家说得好!这麻羹再是好物,也只能偶然为之,若是日日相对,最后只会惹人腻味,我何潘仁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杨公卿再次呆住了,这是什么意思?回过神后,他忙不迭解释道:“大萨宝多虑了,我等兄弟都是诚心诚意愿追随萨宝……”
何潘仁摆了摆手:“我也是诚心诚意的愧不敢当。大当家实在是高看何某了,我是生意人,从来只做生意,不做大事。待得生意做完,自然就会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