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1”只破案不办案,不会把宝贵时间浪费在繁琐的后续工作上。
按照省厅指示,江慧如把案子迅速移交给被害人和报案人户籍所在的江城市局西郊分局,行动科副科长胡政才带来的也是丁承友局长签发的刑事拘留手续。
谁先立案,谁拥有案件管辖权。
并且这是一个烫手山芋,早扔掉早好,肖山市局按惯例先审了一下李春生,然后痛痛快快把人交给行动科。
二十小时破获一起涉外命案,顺利得不能再顺利,抵达江城后把嫌犯移交给西郊分局,再安排对情况比较熟悉的生姜协助老单位侦查,基本上就没“801”什么事了。
对徐主任这位“半个亲属”而言,事情才刚刚开始,奥迪跟着押解车队刚驶出肖山市局大院,就急切地问:“韩教授,李国全想让他儿子去美国受审,你认为这种可能性有多大?”
韩均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考虑到回江城之后贺敬凯夫妇会问同样的问题,干脆耐心地解释道:“按照国际一般的原则都是属地优先,也就是由犯罪发生地的国家管辖;但是,如果已经逃回国内,根据不引渡本国国民原则,会由中国法院根据他国提供的证据材料依中国法律审判。换言之,李国全想让他儿子去美国受审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要是美国警方不提供证据呢?”
“有这个可能,但可能性不大。你在美国留过学,肯定知道美国监狱人满为患,联邦政府和各州为减轻财政负担,正在想方设法削减囚犯人数,才不会把经费预算浪费在一个中国囚犯身上。”
“可是你那个美国朋友想把他引渡回去。”
第一次通话没被他听见,第二次通话显然被他听到了,不然绝不会有这样的担忧,韩大处长摇头道:“徐主任,他的话你别当真,以他的身份和地位在这个问题上没任何发言权,想把让人弄回去完全是想出个风头,FBI或许会支持,反正花得不是他们的钱,浪费的不是他们资源。”
徐主任似懂非懂地问:“你是说州政府不会同意?”
“放心吧,地方检察官办公室不会让警局要人的。如果他们把人要回去,会得罪一帮地方法官甚至联邦法官,连国土安全部都要头疼。”
“为什么?”
韩大处长喝了一小口水,不缓不慢地解释道:“首先嫌犯在中国,想把嫌犯要回去必须展开国际警务合作,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其次,贺洁是中国人,不是美国公民,只要凶手没逍遥法外,受到了法律制裁,就可以给公众一个交代。
最后他们会考虑到把嫌犯弄回去之后带来的一系列麻烦,因为一人踏上美国领土,他们就拥有无可争议的管辖权,要投入人力财力起诉。能达成辩诉交易最好,达不成辩诉交易还要法官去判。判个十几个二十年,会浪费美国纳税人很多钱。
更重要的是,刑满释放出来之后,按惯例要把人遣返回中国,可李春生犯的是故意杀人罪,依据中国法律其行为依然应被中国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在国外已被羁押的期限只可以申请折抵。
美国法官必须要考虑他被遣返回中国有没有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就算不会判死刑,也不会轻易遣返,因为他们认为不能‘一事二罚’,或者说不能‘重复评价’。不能遣返,又不能让他变相拥有美国绿卡,最后只能把人扔进海关移民执法局监狱,继续浪费美国纳税人的钱。”
“所以他们干脆不要?”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这样。”
韩大处长笑了笑,继续说道:“至于公安部合作局参与,并非厅领导们想的那样要换什么经济犯。他们设有美大工作处、欧洲工作处、东盟工作处、亚洲大洋洲工作处和国际刑警工作处等多个机构,在全世界几十个国家派驻了几十名警务联络官,他们需要与各国执法机构打交道。
其它国家好一些,美国执法部门的交道最难打。不是不讲理,也不是由于什么政治因素,而是美国执法体系太分散,且互不隶属,拥有独立执法权、独立管辖权的执法部门高达一万八千多个,联邦层面就有60多个。
据我所知,驻美国的警务联络官保持常态联系的联邦层面执法部门也就二十多个。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机会,可以通过一个案子认识一个地方警局,一回生二回熟,下次要是有什么事联系起来会方便一些。”
看着他将信将疑的样子,韩大处长不得不强调道:“真的,就这么回事。因为我们求人家,远比人家求我们多。在纽约那么多年,总领馆里最忙得就属警务联络官,一年不知道要与美国相关部门会见、交涉、交流多少次,不搞好关系,不打好交道,怎么跨国追逃?”
徐主任松下口气,摇头苦笑道:“这我就放心了,至少回去后能给王凤一个交代。”
“他们现在应该知道消息了,这个打击太大,接下来一段时间,他们日子肯定很难熬。对了,我跟美国驻SH总领馆的朋友打过电话,他们的签证没问题,随时可以去美国。”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