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拉斯认为,改编人所共知的名作是戏剧创作的好办法。他并不欣赏从广泛的日常生活中汲取新奇的戏剧题材。他说:
用自己独特的办法处理普通题材是件难事;你与其别出心裁写些人所不知、人所不曾用过的题材,不如把特洛亚的诗篇改编成戏剧。从公共的产业里,你是可以得到私人的权益的,只要你不沿着众人走俗了的道路前进,不把精力花在逐字逐句的死搬死译上,不在模仿的时候作茧自缚,既怕人耻笑又怕犯了写作规则,不敢越出雷池一步。
从公共产业中得到私人权益这一巧妙比喻,比前后论述更能说明贺拉斯的戏剧题材论。
不要简单地把它看成是一个偷懒抄近的办法。公共产业,主要是指业经历史风烟筛选过的古代题材,特别是希腊艺术所表现过的英雄主义题材。从内容论,大体合乎奥古斯都元首统治的社会教化要求,也适合贺拉斯自己的美学追求。从艺术效果论,凭借着观众对旧情节的事先了解和习惯兴趣,凭借着名人名事的特殊吸引力,凭借着古代艺术家们的创造基础,确实有可能使这些改编而来的戏剧作品取得成功。但是无论如何,这是一种相当保守的主张。贺拉斯还告诫皮索父子:“你们应当日日夜夜把玩希腊的范例。”可见他对希腊艺术这份公共产业何等迷醉。
那么,艺术还要不要创造呢?贺拉斯在保守的前提下又表现出几分灵动。他在戏剧学中还是留出了创造的地位:
或则遵循传统,或则独创;但所创造的东西要自相一致。
假如你把新的题材搬上舞台,假如你敢于创造新的人物,那么必须注意从头到尾要一致,不可自相矛盾。
除此之外,他甚至还用他所擅长的巧妙比喻来歌颂艺术创造:
每当岁晚,林中的树叶发生变化,最老的树叶落到地上;文字也如此,老一辈的消逝了,新生的字就像青年一样将会开花、茂盛。
这里他所祝愿的代替老叶的新花主要是指包括戏剧语言在内的文辞,而前面引述的两句,则是指出创造性的新题材也要用艺术形式上一般性的要求加以束勒。不过,从这里可以看出,他是不反对新题材的。他既然追摹希腊,希腊带有现实主义色彩的模仿说也就不能不对他发生影响,这就使他不能完全无视现实。他说:
我劝告已经懂得写什么的作家到生活中、到风俗习惯中去寻找模型,从那里汲取活生生的语言吧。
虚构的目的在引人欢喜,因此必须切近真实;戏剧不可随意虚构,观众才能相信……
他能揣测,即使他钦仰的希腊前辈也不会同意罗马的戏剧家不模仿罗马的现实,于是他在劝别人日夜把玩希腊范例之后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