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海云之屿待了好几天以后,都纷纷回去了。重明珠有维持整个海云时空平衡的能力,所以孟良凡留在这里修复这个时空受到的损伤,而提修无牵无挂,也不愿意离开他,所以和他待在一起。
孟良凡的眼睛,被重明珠修复以后,星魔眼得到了升级,他现在能洞悉事物发展的过去将来,能无微不至的透视光年以外的一切。
重明珠的母神器是纳魔锥,所以重明珠在修复孟良凡眼睛都时候,它的神力和他是相辅相成,也就是说在很大的程度上,他的实力得到了提升。
此刻,他正在像往常一样,修复这个时空受到的损伤。没想到,寻忧很快就派人找到了他。
来到这里的只有一个人孟良凡认识,那就是鼓时,鼓时带着万人战名站在他的面前,身后除了万名战士,身后还有几个手持夜魔环,看上去骁勇善战的人物。
孟良凡说:“我不去找你们?你们怎么恬不知耻,又上来送死!”
鼓时说:“听说你很厉害,先后打死打伤我们那么多人,今天一定要和你比个高下”
“就你们?不自量力,还是乖乖滚回去,直接让寻忧来吧!”孟良凡把提修护在身后,他丝毫不惧,对鼓时等人,根本没把他们当回事。
鼓时很生气,当即变成一条巨大的碧鳞双头蛇,朝着他打来。他身后的那几个手拿夜魔环的,并不着急出手。孟良凡用镜幻法术,把鼓时的尾巴和头缠在了一起,然后一脚把他踢飞。其他人见到这般,才驱动夜魔环对付他。
孟良凡看到夜魔环就非常的不高兴,“提修,你先闪到一边,看我不毁了这几个废柴!”
他一个鬼影快步上前,幻出雷霆,把他们打魔环全部打落在地,那几个家伙顶着雷霆,都幻出了神兽抵挡,有个是狗头人面虎身,有一个是鱼头龙面狼身,有一个是半人半鹿,有一个是赤羽黑头有角凤凰,他们觉察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便开始求饶。
孟良凡没有饶他们的意思,他将无色诛天的神力聚在掌中,把他们所有人重重的压在地上,想要把他们捏个粉碎,只听鼓时说:“我们这次来,不是与你为敌的,都怪我傲慢无知,才和你动了手”
“那你们来做什么?”
“上主让我们请你回去,你身上有上主的纳魔锥和重明珠,上主知道如何使用,才能发挥它们强大的神力……”
“哼,他才不会这么好心,我看,他是想要得到这些东西才是真的,你以为我会上当吗?”
鼓时说:“我们不是你的对手,我们认栽。但是你若杀了我们,这个时空的海云岛将会全部被毁灭”
“什么意思?”
鼓时说:“我们如此兴师动众,就是想要请你去一趟堼望荒城。你以为来到这里的人,就只有你眼前见到的这些吗?他们已经埋伏在这个时空的各处,只要你敢动手,他们就会毁了这个时空所有的海云岛”
“果然狡猾,那又如何?你以为我的这双眼睛是白长的吗?我知道你们埋伏的所有地方,我早就化身千万,你们都落在了我的手里,你以为他们还有机会吗?”
原来,在他们来到这里以后,他早就用自己的眼睛看穿了一切,所以暗中用镜幻法术遍及各处,清除那些他所说的埋伏者。他用镜幻法术创造的分身,都会拥有百分之五十的神力,所以对付那些埋伏者,不是什么难事。
“这不可能!你怎么能看得见!”
转眼间,孟良凡便撤回了自己的分身,把那些所谓的埋伏者,齐刷刷的扔到了鼓时他们的面前,堆积如山,他们虽然还没有死,但是也都受了重伤,在哪里啊啊大叫。
“求你放过我们……”鼓时身后有人求饶。
鼓时说:“没骨气的东西。孟良凡,你确实很厉害,但是你连堼望荒城都不敢去,不是胆小鬼吗?”
孟良凡说:“寻忧我都不放在眼里,堼望荒城算得了什么?你们这些虾兵蟹将又能算得了什么。你们回去告诉寻忧,我迟早会去拜访他的,今天我不伤你们的性命,就算是提前给他的见面礼,你们要是再敢来,休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孟良凡削了他们每个人的一个手指头,疼得他们抓心挠肺,随后又撤了自己的神力。
他幻出冥火,就把他们的手指头烧成灰烬,孟良凡说:“这就是你们挑战我的下场,全部给我滚,要是让我发现你们还在这个时空逗留,就不是手指这么简单了……”
所有人丢盔弃甲,纷纷逃命而去。
孟良凡拾起地上的夜魔环,把它们揣在了怀里。
提修问他,“你要这些东西干什么?”
孟良凡说:“加上之前忆城没收安卡琳他们四人的,现在我手里有八个夜魔环了。器物本没有罪恶,我要把它们净化以后,为我所用”
提修又问:“他们作恶多端,你为什么不杀了他们”
孟良凡说:“你不喜欢杀戮,杀了他们污染这里的环境,你也不愿意看,不是吗?”
“谢谢你!”
“看来墨非是不会来找我了,我都在这里等了这么多天,他都还没来。算了,这里也修复的差不多了,我们去找点吃的,休息一会儿,我们就离开这里吧!”
“好!”
两人去到一座云岛。这里的巨人,他们没有头发,他们鼻子都比较长,分叉,形状像剪刀又像巨蛇,能拖到地上,他们处理鼻子的方法,是用两个耳环悬挂着鼻尖,他们的鼻子上镶嵌着各种宝石。他们最注意鼻子的打扮,所以以鼻子的妆容决定这里人的英俊和漂亮。这样打扮的好处是看上去美观,但是他们的耳朵也承受不住鼻子的重量,所以他们的耳朵也下垂很严重,这里的巨人有自己的社会制度,但都是原始部落。这里的巨人对小人非常的好奇,也非常的友好,不像其他时空的巨人一样,这里的巨人都热情好客。他们不会喝酒,他们最好喝的饮料是一种花里面的液体。这种花形状像喇叭,开花的时候,里面会溢出像牛奶一样的东西,这里的人把它奉为至宝,所以栽培了许多,这种花他们叫做——荟芝,所以这种液体被他们叫做芝苏。先前,孟修初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救了一个受伤的小孩,这才和他们结缘。他们再次来到这里以后,自然是他们的贵宾。
孟良凡曾问他们,“你们的鼻子这么美丽,为什么不把它挽到头上去呢?”
巨人回答:“也不是没有想过,只是没有办法把它放在上面。另外,我们的鼻子是用来喝水的,放得很高很不方便。”
“你们喝水不是用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