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幸也不幸的是,孙智夫妻俩因为失血过多,到医院之前就已经死了,可惜孩子还小,又是个憨的,才五岁,又该谁来养?
警察来了又走了,因为村民和村长的作保和作证,整件事情,以家庭恩怨,人死债消结案。
人心,都是偏的,这一次,偏的是这对老夫妻,还有这个懂事的孩子。
有些人,死去,是可惜的;而有些人,死去,却是众望所归。
孙智夫妻在村子里这些年,偷鸡摸狗,作威作福,被人骂了还会实行报复,不知道害了多少家庭,大家对于这鸡鸣狗盗的夫妻,自然是厌恶的。
虽说是子不孝父之过,可是面对这位总是和蔼可亲,给村子里所有的孩子做免费教学启蒙的老教师,大家也都恨不起来,人是真的好人,只是老天不开眼,给了他那样的后代儿女,不过幸好,外孙是个好的。
中考结束,随之而来的,是三个多月的假期。
盛煜在假期哪里也没去,每天都是陪在老人身边,而孙谦也被接了过来,跟两位老人生活在一起,五岁的孩子,还什么都不懂,慢慢教着,比跟着那对父母要好太多,至少,每天除了吃喝拉撒睡,他什么都不会做。
“爷爷,奶奶,我以后就这样称呼你们,好吗?”竟然他没有父亲,就让盛这个姓永远的消失吧。
“好,好。”孙岩笑呵呵的应允,白诗微笑的同意。
他们明白孩子的意思,父亲这个人,永远都不需要了。
孙煜!就是他的名字!
盛盛,就做小名吧,跟姓无关。
主要,跟珺珺的昵称听起来,很相配,唔,这就是他愿意保留的真正原因。
小小的孩童虽然早熟,但是不懂爱情,他只是觉得,那小小的丫头,就是他这一生的执念。
这个假期,发生了一些事情,老人的身体养好了,比没受伤之前,恢复了更多的元气,用邻居的说法就是,怎么生了一场病,倒还更年轻了,此事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两位老人发白的头发变黑了,当事情发生了,村里人在知道不是染黑的之后,在长达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每天都有人上门来看,甚至是取经,问二老是不是在生病期间吃了什么特好的补药,把身体都给补年轻了。
盛煜改成了孙煜,盛煜成了他的曾用名。
二老卖了村里的土地还有那对夫妻所有的家产,只留下自己的土房子宅院用作念想。
孙煜已经收到了附中来的录取通知书,准备带着老人和孙谦进城。
准备走的这一天,村里所有村民都来送行了,每家每户都送了东西,只是东西实在太多,最后也只能每家挑拣一两样轻便的拿着,村部送来了二百块钱,用来资助孙煜上学。能从县城小学考进市里的孩子,而且是跳级的神童,村子里自始以来,仅此一位,他们自然是支持和爱护的,依着孙煜的性子,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村里的投资,是值得的。
“孙煜,进了城,你就是一名初中生了,一中附中的初中生,你的未来,我已经看到了光明大道,村长爷爷希望你,以后一直这样保持下去,有了困难,就给村长爷爷写信,需要钱了,就开口,就是砸锅卖铁,村长爷爷都会为你做到一切,你记住了吗?”
“谢谢你,村长爷爷,盛盛一定谨记在心,不敢忘。”
村口的小货车已经等候多时,却也没有人催促,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村民们虽是心中再多不舍,却也不得不祝福他们远行。
他们的一生已经是注定原地踏步,而这个孩子,却还有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