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启山眼睛都亮了,就连向来都不动声色的宋江声,也隐蔽的吞了两口口水。
“嘿嘿。”老李乐了,露出一口被烟熏黄了的牙齿:“别的本事我不敢说,要说整治这鱼,我还真没服过谁。这鱼是我刚捞出来的鲶鱼,这种鱼肉最香了,我足足炖了一下午,你们快点趁热尝尝!”
老李拿出珍藏的山参泡酒,给几人倒了满杯,孙启山早就不客气的大快朵颐起来,宋江声也连连下筷子,别看吃相文雅,可吃的却一点不少。
只有高惊雷,迟迟没有动锅里的鱼肉。
也不是他侥幸,只是听到鲶鱼这两个字时,他就会想起一些事情。
比如,李二虎的姐姐,那个据说神经有问题,苦了一辈子的女人。
听说她变异后,就变成了下颌长着肉须,身上带着青黑色鳞片的怪物……
跟鲶鱼很像。
“这鱼肉,太香了!”
孙启山满脸的飨足,再喝上一口浸泡过山参的高粱酒,就算现在出门,外面凛冽的寒风都会完全感觉不到。
“我这手艺可以吧!哎,你们来的不是时候,要是等到冬天,我就去山上抓几只兔子,冬天的兔子最肥了,一烤滋滋冒油,下酒一绝!”
老李两杯酒下肚,黑红的脸上满是兴奋。
“老哥真会生活,我可太羡慕你了!”
孙启山竖起大拇指,努力用平凡的语言带给老李不平凡的感动。
他这拍马的功夫已经深入骨髓,完全刻进了基因里。
高惊雷有些怀疑,难道他就是靠这功夫才哄着他师父传了他本事,要么就凭他这奸懒馋滑的性子,怎么可能做赖派传人呢?
老李被他拍的飘飘然,口若悬河的讲述老李的幸福乡野生活。
“平时一到冬天我就上山,每次都不会空手回来,逮个兔子抓个山鸡什么的,都是稀松平常。
以前年轻的时候,我还打死过野猪呢!”
高惊雷嘴角微翘,果然,几杯酒下肚,就开始传统的吹牛皮环节了。
老李抓个兔子他还信,野猪?
还是算了吧,这野猪可不是家里养的那种串种,山上的那些,可是正经八百的野猪!
可以跟老虎大战几百回合的那种!
野猪平时就经常在松树上蹭,沾上一层粘稠的松油后,就开始在地上打滚,就这么一层接一层,直到在身上攒下厚厚的铠甲。
别说老虎的爪牙,就是子弹打在上面,都完全造不成什么实质的伤害!
老李抓野猪?
估计来个十个八个老李,都不够给野猪撞着玩的。
高惊雷看了看孙启山。
孙启山同样表情微妙,显然也是觉得老李喝多了,开始吹牛。
“等等,我拿个东西给你们看看。”
显然上了状态的老李,摇摇晃晃的爬起来,翻箱倒柜的找出了一件东西,递到了几人面前。
高惊雷打眼一看,有点发怔。
那是一个粗壮的牙齿,微微发黄,上面带着些氧化出的小坑。
作为部落里面长大的他,一眼就看了出来,这就是野猪的牙齿!
“这就是我打死的那头猪,留下来的战利品,怎么样!”
高惊雷和孙启山人傻了。
这啥情况,来真的,不是吹牛?
这老李徒手灭了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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