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辽国小心翼翼的遣词用句,罗列出了三十几条谈判条款的文书不同,赵桓他们给辽人的谈判文件,就简单直接的多了。
条款有二十二条,涉及的内容,归根结底,当然也只有两样,一是经济,二是军事。
在军事和经济上,给辽国提供一定的支援,让辽国在面对女真蛮子的时候,能够坚持得更长久一点,这在御前,在赵桓利用‘太祖托梦’这种迷信的方式和手段下,已经获得了赵桓的便宜老子的首肯,在宋国中枢两院之中,也已经可以说是勉强的达成了共识。
否则,赵桓也不会出现在宋辽谈判的谈判桌上,还拿出了一份已经在御前得到了赵佶批准的这么一份谈判文书了。
经济上,岁币当然就不说了,辽国都不敢再在文书中提到岁币了,宋国自然不会有事没事的,再去提那个让宋人感到伤心,甚至是觉得耻辱的东西。
不过,给辽人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这一点,是早就已经定下来了的基调,只是要怎么援助,如何援助,才能让宋国,在给与辽人援助的同时,又不至于让辽人坐大,同时还能让大宋,从辽人手上,获得一定的回报罢了!
这就跟做生意一样,我可以借钱给你,给钱给物资,甚至是给人,都可以。但是,你总得让我能有所回报和收益才行吧?
没回报没收益,我跟你非亲非故的,干嘛要给你钱,给你物资,还帮你对付你的敌人?那不傻吗?
想要让我们大宋给你们辽人提供经济援助,你们辽人,总也得拿出点诚意来吧?
要么土地,要么矿产,要么人口,总得有所表示吧?否则,我大宋凭什么白白的给你们辽人那么多东西?真以为我大宋人傻钱多么?
因而,在赵桓罗列的对辽人的经济援助的条款后面,还罗列出了一些辽人从宋国手上,获得这些经济援助,需要回报给宋国的一些东西。
当然,这些东西也都是辽人能够提供的,比如牛羊和马匹之类的,又或者是一些,对于辽人来说,无关紧要的东西,比如让宋国学者,在辽国境内游学游历,允许宋国商人在辽国境内经商,购买土地,建设房屋等。
又或者是让宋国在辽国上京设立大使馆,在东京、中京、南京和西京四京之中,设立领事馆,为在辽国游历、经商的宋人提供领事保护等等。
总之,除了一些经济上,比如牛羊马匹之类的回报外,宋国提出的一些条款,辽国的谈判代表,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
什么领事保护,什么治外法权,什么外交豁免权之类的,谁知道那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啊?谁知道宋国是从哪找来的这些古怪生僻的词汇的?
分开的字都认识,合在一起,怎么就不了解了呢?
但是有一些,作为辽国谈判代表的副使之一的耶律大石,还是能够揣测得出一二的,比如那个治外法权,宋国人在辽国犯了事,甚至杀了人,都不能按照辽国的律法来办。
甚至与,辽国官府都没权抓人、审判,还必须得让宋国领事馆来处理,抓人或者审判,都得送回宋国之后,才能按照宋国的律法来办!
这,这样一来,宋国人在辽国,那岂不是高人一等,身份比辽国贵族都还要高贵么?那辽人见了宋国人,岂不是只能绕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