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子不明白,小袁为什么喜欢听这种复古类的歌曲,并且,民歌与摇滚的搭配,是那么的怪。
其实,所谓用年龄来划分代沟,是不太科学的。人与人之间在艺术与喜好的区别,更多的因素,来源于成长的环境。小袁喜欢摇滚,是因为愤怒。
假如是一个成长于农村的孩子,从来没离开过农村,他是不会愤怒的。金句批发商鲁迅有一个罕见的比喻:假如一个人,住在一个不透气的铁房子内,无论如何他无法打开这个房子,房子内的空气始终是要消耗完的,但至少,他现在是安稳的,他在里面睡觉。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出于好心唤醒他,告诉他真相,要他想办法离开房子,不然氧气就是耗光。结果,他反倒突然痛苦起来,因为,他意识到了危险,却无能为力。请问,从道德角度讲,你是唤醒他还是不唤醒他呢?
从农村那个环境里出来,本质是生活在《在那东山顶上》这种优美单纯的审美环境里的。突然来到城市,显得很不适应。所有不适却暂时无力解决时,你就会愤怒。而摇滚,是愤怒的表达。
虽然这种愤怒中,有哀怨有惋惜有怀念,但挽歌与神圣的意思,总在不停闪现。冬子对音乐艺术没有什么追求,也不太懂得欣赏,当然不知道小袁爱好的来源。
要是燕子在就好了,她对歌曲有一种天生的鉴别力。但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当你有条件让她欣赏美时,她却不在身边。
只有近距离接近农村,才会闻到泥土在田野中真正的味道。冬子与泥土最近的地方,只是容城的东山,那是风景区,不是田野。
田野的味道与山林的味道是有区别的。因为田野里最主要的味道是生长。复合着各种生长元素,在春的躁动之下,有一种莫名兴奋的生长的力量,那略微有些刺鼻的化肥农药或者农家肥已经进入水田了,那是自然与人工的结合部,膨胀着某种催人的力量。
冬子开着车,像在浏览着一幅画,这画面如此生动,像流水一样从玻璃窗外逝过,冬子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接近农村。
农村最大的价值,对于一个城里开车来的人来说,是它的节奏。这里一切都是缓慢的,它会让你的心也慢下来。冬子把车开到一块香蕉地旁边,停了下来,把车窗完全打开,把椅子向后靠,半躺在车里。
那弯曲的公路,此时无人无车,冬子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心跳。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受,因为在城市里,你从来没有机会,听到心跳。其实,在寂静的农村里,尤其是在深夜,如果你突然醒来,陪伴你的声音,就是你自己身体内发出的。
此时有暖阳在上,田野空旷,冬子在这温暖里,开始只听到心跳。后来,在迷糊中,仿佛感受到血液在身体内流动,脉搏张合,毛孔呼吸,有一种天地与我同体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冬子非常震惊,因为,这是第一次发现,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
人类从进入到工业社会,就开始异化了。所谓异化,就是脱离自然的进程。进入工厂,你的劳动与自然就没有关系了。生活在城市,你的生活就更加远离了自然。人们在城市里,总有一些慌乱,总有一些不踏实。如果是一个农村人刚进入城市,这些感觉会非常明显,因为有对比。
离开自然的生活是心虚的,因为人是自然的产物,并且始终是它的一部分。
但城市出生长大的人,这种慌乱感觉不明显。不是他们心不虚,而是他们把这种心虚,当成了习惯。就像瞎子习惯了黑暗,对白天与夜晚的感觉,并不明显。
但是,当你第一次感受到自然的呼吸,与你身体的呼吸,可以融为一体时,你就会感受到那一种大美:踏实的感觉,不再心虚。
从此以后,你就不安心再做一个永远的城里人了。你在城里呆久了,总有一个内心的声音在呼唤:到乡下去,到自然去。
因为,自然,是人类最初的家。
人死后,为什么要回归泥土,所谓入土为安。因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才是符合人性的。从易经上说,这是复卦的象征。所谓归根曰静,静曰复命。这是个深奥的哲学,冬子当然不懂,但是,他从这一天起,就产生了某种对自然的崇拜,这是无条件的。
不知道睡了多久,这种舒服踏实的感觉,从来没有过。最舒服的觉,总是被尿憋醒的,冬子也不例外。但是,在这野外,在哪里解手呢?
这对于一个农村人来说,当然不是问题,给庄稼上肥,还算是做好事。但对于冬子这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他总得要找一个正规的厕所,或者闲人免进的地方来进行。
没办法,下车之后,他朝香蕉林走去,看看头上的香蕉树,想想它结的果实是摘下来吃的,冬子总不忍去污染它。走了好半天,迫于身体的压力,终于在一个稍微隐蔽的水沟边,解放了自己。
当冬子从林子里走出来时,发现脚上已经沾满了泥巴。佛山的春天,依然潮湿,并且,泥土中有水,才是作物的条件。
泥土中混杂着许多味道,当然还有许多脏的东西,你在享受美的同时,必须得接受这种混杂。天与地就是这么公平,不因人的喜好而改变它的作派。但是,它们提供万物生长的平等条件,这就是道。
其实自然带给人的美是大美,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稳定与安全的感觉。当你开车回到城市时,那一种心虚并且压抑的感觉,是扑面而来的。
冬子把车停在驾校边上,有一种志得意满的感觉。其实,这是驾校学员必经的心路历程。学驾驶的人,对那些已经取得驾照,甚至有自己车辆的人,总有羡慕与崇拜的。
而此时的冬子,好像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感觉。毕竟,跟自己同一批学习的,他是第一个拿到驾照的。他今天来的目的,是想看看老杨,请他吃个饭。
杨哥从里面出来时,发现了冬子站在车边向他打招呼。“哎哟,小陈,这车是你的?”
“朋友的,借我开一下,算是过过瘾。”
“快了,我也快了,反正过两天路考,主要是前次考科目二,搞了两回,耽误了时间。”
冬子安慰到:“也不算耽误,毕竟这是业余时间学的。我请你吃饭,怎么样?”
对方看了看冬子:“不喝酒?”
这句话提醒了冬子,他们之间吃饭,历来都是要喝酒的。但是,冬子开车来的,喝酒就要违章了。因为头次独自开车出来,还没意识到这个概念。
“那就不喝酒呗,光吃饭,怎么样?”
“算了”杨哥挥了挥手:“下次,我拿到驾照,专门请你喝酒,到时不要开车。今天,你车也开来了,把我送回家,怎么样?”
只好这样了。冬子车着车,在杨哥的指引下,七拐八弯地在大街上穿行,一会红绿灯,一会让行人,一会怕别人的车子刮蹭,搞得还非常紧张。好不容易在乡下积累起来的舒畅感,此时被淹没于人潮车海中,巨大的街面声音,像一个蒸笼,冬子觉得,城市太不自由了。
其实,这种对自由的追求,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孤独的暂时释放。因为身边有杨哥,身上有任务,所以长久以来伴随冬子的孤独,此时不占主导地位。而孤独伤害不大时,对自由的追求就更为明显。
这一段路虽然不长,只有几公里,却让冬子开得很紧张。越是想在杨哥面前显示自己的技术,就越是不自觉的紧张。杨哥倒是没察觉这一点,只是到了他家门口时,他说了一句:“来都来了,在我家吃个便饭?”
“不能喝酒,吃什么吃?”冬子把理由还了回去。
当他紧张地启动车子,绕过前面的一个三轮车时,他仿佛看到了在青山当搬运工时的自己,那个蹬三轮的,也是个年轻人,很吃力的样子。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在后视镜里,还在跟他挥手告别的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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