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束了记者招待会后,艾迪邀请吴长庚和洪雨茜来参加晚上他为几个操盘手准备的庆功宴。吴长庚打算把赵雪也叫来,因为自己身为老板,这团队的庆功酒不去的话也不太好,去的话赵雪一个人还在家里,结果聚餐自己和洪雨茜两个去把她拉在家也不大好。
便对艾迪开口说道:“晚上赵小姐也会来,毕竟当初公司的成立也少不了赵小姐的一份功劳。”
艾迪自然没有意见,示意知道了。
当吴长庚回到家时,把来意告诉在家的赵雪时,赵雪心中也是一阵感动,毕竟特意的回家带自己去参加聚会,这说明小庚心里还是有自己的。
晚上,在希尔顿酒店的一间包厢里,洪雨茜和赵雪的盛装出席,无不让艾迪和那些操盘手们惊艳了半天,不过那些人倒也懂事,知道那是自家新晋世界首富Boss的女人,不是自己能碰的东西。在开始介绍时打了下招呼就没有再去看洪雨茜和赵雪了。
而是把话题放到了这次操盘的行动上,一个个说神采飞扬。毕竟在那群华尔街精英都栽了的股灾上,他们不但没有赔钱,还为BOSS赚到巨额的财富!
艾迪也时不时地说些曾经他在职业生涯中所听闻的一些趣事,让吴长庚、赵雪、洪雨茜几人也不觉得无趣。
很快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吴长庚出去把账结了后,便带着赵雪和洪雨茜提前离开了,毕竟接下来艾迪他们要去慰问一些纽约的年轻女子找些乐子,这吴长庚现在就不方便参加了。
在坐车回家的路上,快到家时洪雨茜提议下车漫步一段路,吴长庚也正好因为喝了不少酒,脑袋也有些混混沉沉的,便想下车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也就同意了这个提议。
又可能是吴长庚这段时间太潇洒了,日子过的太顺了。老天爷也看不过去了,要给吴长庚一点惩罚。
于是吴长庚就又遭遇了倒霉的事————被人拿枪指着头打劫。
八十年代初期,有人说,到美国不登上帝国大厦,就不算到美国。但很少有人会说,到美国的华人,不被抢劫上几次,那可能去的就是假美国。
有不完整数据统计过,初到美国的华人,有百分之四十的人遭遇到抢劫,而在美国生活的华人,平均每人一生至少会遇到三次抢劫。
如果你开着豪车,带漂亮女友一个或者多个,并且带着非常多的现金,还穿的还很奢华,那么恭喜你,你被犯罪分子盯上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谁知道刚下车,没走多远,一辆吉普用跑高速的气势冲到了过来。
一个急刹,跳下来三个蒙面老黑,手里拿着枪,目露凶光。
三个一米八几的黑人,带着蒙面帽子,手里拿着枪,最常见的抢劫犯装扮。
什么叫常见?
意思就是说这是标准配置,也是经常见到的黑人抢劫配置,吴长庚对于这种事一点都不陌生。
曾经,他在美国出差时,那时候,他初到美国不久,加上长期习惯了国内的环境,也就没雇佣保镖。结果......在皇后区,被一名小个黑人拿枪抢过。在纽约地铁站附近被六名黑人围在一起持刀抢过。
在纽约呆了一个月的时间,累计被抢劫过两回。
第一次被打劫,吴长庚差点被吓尿,面对着乌黑黑的枪口,由于比较怕死,这厮连语言上的反抗都从来没做过,乖乖把兜里的手机钱包一一上交,样样不落,甚至连钱包里的卡都没顾上讨价还价一下。
在哪名黑人独行侠要求下,一次被抢走了八千美元,一台手机,一件阿尼玛西装外套,一双朗丹泽皮鞋。
第二次被打劫,这厮同样没有做过任何反抗,老老实实把手机钱包一律上交,但腿没有再发抖,最后一番讨价还价,保留了身上的西服和鞋子,没有再光着脚。
什么事情都是可以找到经验的,被打劫的次数多了,吴长庚也就找到了经验。
劫犯也是人,在能不开枪就拿到钱的情况下,没谁是想开枪的,毕竟前者比后者收到的法律制裁要少得多。
其次,生物对于生命基因里都有一种敬畏,如果有选择或者不是神经病,只要不是拎着一大包现金招摇,那往往不会选择杀人抢钱。
当然,劫匪既然敢抢劫,那么说明他们脑子里有些东西还是异于常人的。
对于没什么谱,但是手里有枪的人,我们要把他当大爷一样供起来,他说什么我们给什么,这样才能避免对面被你气坏从而擦枪走火。
正确的做法是,要什么就给他什么,要你手机,你给他,要扇你一巴掌,赶紧把脸贴过去,要让你给他当马骑,你就好好爬,累不趴下就一直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