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抓到正要进门,她从里头开门,他手里的东西又不乖巧了,他一撒手,就趴到了她的头上去。
巩眠付是真的想不通,狗,原来是这样的吗?
他印象中,狗不是很乖巧的么?
难道是他挑的这只狗是另类些的?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小狗狗之所以听话乖巧,那都是训练出来的,刚出生一个月的狗,给它一个家,它能把这个家给拆了。
还只需要一天的时间。
江沅抱着狗进来,看到的就是他这一脸的困惑。
再看看他身上皱巴巴的衣服以及略有些凌乱的头发,不难想象这一路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她笑弯了眼,抬步走了过去。
“巩眠付,谢谢你。”
他瞥了她一眼,目光落到她怀中的狗,难免觉得有些头疼。
“你喜欢就好,如果不是因为你喜欢,我不会把它回家。”
关于这一点,她自然知道,她将小狗狗举起来,它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满是好奇地看着她,还不时“呜呜”地叫几声。
她被逗笑了,可是她还有一个疑问想要问他。
“巩眠付,你为什么会挑这种狗?”
他蹙起了剑眉。
“狗还有区别?我随便挑的,看它长得还不错,颜值可以。”
还颜值呢!
江沅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早就应该知道,不指望他能分清狗的品种,毕竟狗的品种那么多,她都是只能勉强分清一些比较常见的品种,像他这种根本就不了解的人,又怎么可能会知道?
“巩眠付,这是哈士奇,狗中著名的‘撒手没’。”
“什么意思?”
他是真的糊涂,她用手逗弄着小狗狗,发现自己是愈发喜欢了。
“二哈是这么多狗中破坏力最强的,称为拆迁队队长,而且,分不清好人坏人,就算有坏人进屋了,它也特别热情,要是外出遛狗得揣着狗绳,不然的话一松手就会跑了个没影,想追都追不上。”
她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
“虽然二哈小时候长得是特别可爱,但是它长大以后,就是大叔,还是猥琐大叔。”
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网上搜索了下哈士奇长大以后的模样,然后递到他的面前让他看。
男人仅仅是瞟了一眼,立即脸便黑了下来。
“我能把它丢了么?”
他说出这么一句,她连忙把狗紧紧抱住。
“不行,你是买回来送给我的,它现在在我手上,就是我的,你不能把它丢了。”
“我会再给你买一只。”
“我不要,我就要这一只。”
见他一脸无奈,她举起狗在他面前晃了晃。
“名字我都已经想好了,就叫它小眠眠!”
听到这个名字,他几乎立马就否决了。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