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今晚我们干脆一起出去吃饭吧,吃了饭直接过去,也免了很多麻烦。”
陶曼姝想了想,便答应了下来,趁着下班的空隙,赶紧给老母亲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晚上不回家吃饭了。
打完电话,两人便一起搭着电梯下楼,天气渐冷,这天气去大火锅是最好不过的了,妮娜拉着她到附近一家比较实惠的火锅店吃饭,陶曼姝吃得不多,随便几口就撂下了筷子。
妮娜是一脸的不赞同。
“你吃那么少怎么行?你看看你,瘦了不少了。”
她笑了笑。
“我肚子不饿,你多吃点,不用管我。”
妮娜劝了几句,她始终推托说自己吃不下,见状,妮娜也不再勉强她,自顾自吃得欢快。
吃完饭还有些时间,两人便到处逛了逛,等到时间差不多了,就驱车往“夜色”而去。
“夜色”是一间夜总会,在安城这个地方是出名得很,几乎每一个人都认识这个地方,位于酒吧街的尽头,最大的一间夜总会了。
其实,在听见“夜色”这两个字的时候,陶曼姝是抗拒的,因为她对这夜总会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曾经,她穷途末路,就在这夜总会工作过一段时间。
那个时候,她还没遇见江沅,还住在乌巷里,每天的收入都是微薄的,只有这种地方,赚的钱才会比较多。
也是在这个地方,她仅仅一眼,便爱上了那个愿意出手帮助她的男人。
巩眠付。
当时,他还是万人敬仰的巩爷,而她,根本就不知道他已经结婚了,直到玲姐告诉她,让她不要肖想了,她才明白过来。
或许,那是一个错误的开始吧?
如果当时她没有遇见他,那么,现在她也不至于这么痛苦了。
如果可以,陶曼姝是压根就不想回来这个地方的,就算当时她与这里的人没有抬过熟络,但还有会有人知道她的,她不想让人听说她旧时不堪的过去,她好不容易才摆脱那些生活,她不能被人发现。
可是,今晚的应酬是不能避免的,她只能祈祷,今天在这里不会被那些所谓的熟人认出来。
她是真的这么希望着的。
两人走进夜总会,妮娜早就订好了包厢,她们直接就往包厢的方向走去,对方还没有来,她环视了一周,眉头微蹙。
这个包厢,如果她记得没错的话,就是当初的那个包厢,她当真觉得讽刺极了,有一些事她越是想要逃避,就越是以猝不及防的姿态袭来,让她防不胜防。
妮娜不知道她的心中所想,趁着对方还没来,与她坐在了一块。
“我跟你说,你待会小心一点,今天这个老板,听说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色胚,经常仗着自己的身份对旁边的人下手,你涉世未深,一会儿记得离远一点,多留神,别让他占了便宜。”
陶曼姝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我会注意的。”
两人又聊了会,包厢的门就被人由外往内地推开,她们抬起头一看,是今天应酬的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