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丽华酒店的包厢里,林祖耀邀请陈惠玲入座,然后坐在了旁边。
认真的打量一下还略显青涩的陈惠玲,此时的她还留着一头短发,长相有些像林紫霞;不是年轻时候的林紫霞,而是三十岁以后的林紫霞。陈惠玲的长相算不上绝色,但一双眼睛真的很勾人;除此之外,自然是身材高挑,拥有一双大长腿。整体来说,气质大过颜值。
“老板,我有男朋友了!”陈惠玲见林祖辉打量自己,再联想起林祖辉的绯闻,第一句话就拒人门外。
林祖辉愣住了,虽然说他没想几次就可以吃上肉,但也没有想到陈惠玲拒绝的如此果断。
不过他还是很有风度的说道:“一起吃个饭,男朋友不会吃醋吧?”
陈惠玲见林祖辉不生气,顿时放下心来,说道:“没事,我不告诉他就是了!再说了,我既然选择入这一行,肯定难免有些交际,我不坚持自己的选择的。”
此时的她,已经稳定了心神,谈吐大方,让林祖辉大生好感。
“既然如此,那以后我们就经常吃个饭吧,反正你也不会告诉他。”林祖辉开着玩笑话。
真是玩笑话,以林祖辉的追女人态度,第二次没上床,他就已经放弃了。更何况,他那么忙,那里有时间陪陈惠玲经常吃饭,开的是国际玩笑。
让人意外的是,陈惠玲犹豫了一下,说道:“没问题!如果老板想和我做朋友的话,我求之不得,而且是我有些高攀。”
她不傻,林祖辉今天的样子,其实就像自己做他的情人,所以一开始就很干脆的说出‘拒绝’的话。
不过她对林祖辉很有好感,甚至是一种崇拜的心理,所以她认为若是老板愿意做她的朋友,仅仅是吃些饭,那没有问题的。她也不会觉得对不起男朋友,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正常社交关系,更不要说她踏入了演艺圈。
林祖辉笑笑,然后将菜单递给她,心理已经有数。
女人没有不爱英雄的,如果林祖辉未婚也没有风流的名声,最多几次约会,就可以将陈惠玲抢过来。两人之间的障碍不是她有男朋友,而是林祖辉有老婆、妾室、情人.....
所以,既然如此,这个女人就先保留,有机会再说。
他的目的不是发展长期关系,而是尝尝鲜,所以只要陈惠玲和她男朋友发生矛盾,林祖辉就可能占有一段时间,再还给别人。
他当然也不会有心理障碍,本来就是肤浅的想法而已。
在林祖辉看来,只有为他生儿育女的女人,他才会认真经营关系,因为他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子女叫别人‘巴妈’,这是不可接受的。
至于交往一段时间,就分手的女人,她们以后如何,他是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就算是他让这个女人从女孩到女人的脱变,也不会有什么的想法。就那个膜,只要林祖辉想,一年不知道要捅破多少层,那里会真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