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男子,面色苍白,左脸俊朗,右脸上有一道狰狞丑陋的疤痕,右眼处蒙着眼罩。
贺祈站定,和这个青年男子对视。
青年男子显然也未料到会这么早就见到贺祈,四目对视的瞬间,两人的心情同样复杂难言。
这个青年男子,正是后背受了重伤的贺袀。
不知过了多久,贺祈才张口打破沉默:“二哥!”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传入耳中,贺袀全身微微一震。今时今日,贺祈还肯叫他一声二哥。这份胸襟气度,他自问不及。
贺袀从口中挤出两个字:“三弟!”
然后,又是一阵无言的沉默。
片刻后,贺祈再次张口说话:“二哥不请我进营帐坐一坐吗?”
贺袀定定心神,让了开来。贺祈也没客气,掀起门帘进了营帐。目光一扫,将不大的营帐看入眼底。
除了一张窄榻,只有一桌两椅,另有一个放衣服的箱子。用简陋两个字来形容,再贴切不过。
昔日春风得意鲜衣怒马的平国公府二公子,如今就和军营里普通的军汉一样。唯一的特殊待遇,就是一个人能独住伤兵营帐,还算清净。
贺祈神色自若地坐了下来,随手拎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水是温的,里面连个茶叶沫子都没有。
贺祈也不计较,喝了一口说道:“二哥以前最喜欢喝茶,白水哪里喝的惯。以后我让人送一些茶来。”
紧紧束缚住贺袀的无形枷锁,忽然间散去。
贺袀在另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正好和贺祈面对面:“不用了。这一年来,不习惯也习惯了。在军营里,能吃口热乎的喝上热水,都是好的了。我哪里还有从前那些讲究的臭毛病!”
他在斥候营里待了半年,每次骑马进草原,都是带些干粮和冷水就出发。有时候三两天能回军营,有时候要五六天甚至更久。能吃上一口热馒头喝上热粥,都很难得。
一开始他是真的不习惯,日子格外难熬。不过,在生死之间淌过几回,想不豁达都不可能。
贺祈深深看了贺袀一眼:“二哥,你变了很多。”
贺袀自嘲地笑了一笑:“往日我自恃甚高,憋足了劲想压你一头,甚至肖想世子之位。现在想来,真如一场噩梦。”
“父亲带我来边关,让我进斥候营。一开始,我满心怨气,恨父亲心狠,也恨你不肯为我求情。”
“直到那一回,我们斥候营被突袭……”
贺袀目中闪过痛苦和悔恨:“我们只有一百多个人,鞑靼骑兵却有千人。他们来势汹汹,且都是擅长骑射的精兵,我们万万不敌。”
“为了传递消息回军营,所有人拼死杀敌,为几个送信的斥候杀出血路。到最后,我们那一队人,只有几个活了下来。其余人都死了。”
“按着斥候营的惯例,回军营送信的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因为,老兵们经验丰富,逃生的机会更大。我是唯一的例外。因为,我是贺大将军的儿子,是平国公府的二公子。”
“为了掩护我逃走,他们半点不顾惜自己,有的被乱箭射死,有的被刀砍死,最惨的是掉落马下,被马匹践踏身亡。”
说到这儿,贺袀的声音颤抖起来,眼眶也隐隐泛红。
他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那血光漫天的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