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归同情,可是很显然,场上的平静满足不了他们看热闹的心理。
此时,场中的汗血宝马有一次朝着冷忘忧所在之处狂奔而来,这一次冷忘忧动了,快步跑到马的内侧,与马保持一米的距离。
冷忘忧跟着野马跑了起来,它快冷忘忧快,它慢冷忘忧也慢。那马看到有人靠近,本能地就想将冷忘忧踢开,可冷忘忧却没有进一步动作,只隔它一米的距离,然后陪它跑了起来。一圈,两圈......马场很大,再加上这匹马也不是按马道跑,时不时地就往这里窜一下,那里窜一下,这一圈下来至少也有三千米,两圈就是六千米。
马跑六千米不算什么,可是一个女子跑上六千米,想不累趴下都难,更不用说什么一直保持与马同速的节奏。即使这马跑得再慢,也比人要强上许多。
“冷忘忧这是哪一出?陪跑?”
“冷忘忧的体力也太好了,这都跑了两圈了,她就不累?还能跟得上?”
累不累?这对冷忘忧来说还真不算累,她以前背着装满草药的篓子在山上被狼追的跑过万米,现在轻装上阵跑个六千米算什么?
动物也是有记忆的,冷忘忧陪它跑了老半天,那匹马也习惯了她的存在,所以当冷忘忧一点一点放缓速度时,那马也跟着放缓了速度。
之前,是冷忘忧拿这马当参照物,现在好了,两人角色对调,这匹马拿冷忘忧当参照物了,完全按照冷忘忧的速度来,不经意地落入了冷忘忧所设的局里。
“成功了一半!”冷忘忧暗暗窃喜,她的速度越来越慢,又一圈过后,冷忘忧几乎处在慢跑的状态,而那匹马也像是在散步一般,一人一马基本上保持同等速度,也就是说对于冷忘忧来说,那马此时的状态是相对静止的。
一米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两个大步就可以跨过。当冷忘忧引着这马跑到拐道时,她突然一跃,双手抓住马脖子上的毛,纵身跳上了马背。
黑色的身影在半空划出一个极其漂亮的弧度,众人看得目瞪口呆,就好像时间静止一般,全场安静异常,待到众人回神时,只见冷忘忧已坐稳在马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