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送到,求支持)王志在西宁呆了三天,直到畅书评已经基本康复,才和林雪研坐车去了长平,不过这次可是多了一个包青痕。包青痕那天在王志手下吃了瘪,如今是不得不跟着王志,暂时成了王志的跟班。其实要说实话,包青痕对于跟着王志并不抵触,甚至还有一些欣喜。包青痕自幼喜武,可以说就是一个武痴,天分更是不错,要不然也不会在没人指导的情况下练到外家功夫的巅峰境界。如今的包青痕想要进入内家境界,可以说只需要一个契机,也就是说需要内家功夫的练气法门。不过这练气法门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每个习武宗派极为看重的东西,到了现代因为大多数秘籍的丢失,更是视若珍宝,包青痕寻找这么多年也不曾得到半本,如今王志年纪轻轻就迈进了内家高手的行列,要是跟在王志身边,能够得到一丝指点,绝对可以让包青痕更进一步。林老恩人的儿子名叫温振亮,所住的地方是长平市山区的一个小农村,王志三人坐车到了长平市,又倒车坐了四个多小时才赶到他们所在的小县城连山县,等到下车的时候已经天黑了。那个司机说的没错,长平这几天一直下着大雪,这一路走来,越到连山,雪越大,车子上装着防滑链,一路上司机都是小心翼翼的,原本三个多小时的路程,结果搞到天黑才到达。连山县地处长平的北边,三面环山,北风更是吹的呼啦啦作响,林雪研穿着厚厚的羽绒服,也是冷的鼻子发青。包青痕毕竟是习武之人,倒是不怕寒冷,穿着一件薄薄的毛衣,外面是双层的夹克,身子挺得笔直。天色放黑,山路难行,再加上大雪封路,三人只好先在连山县城找了家旅馆住下,连山县的条件实在是不怎么好,道路崎岖颠簸不说,就是县城也没有一家像样的旅馆,三人在县城转悠了半天才找到一家条件勉强凑合的小旅馆。三人开了两个房间,这几天在西宁,王志和林雪研两人一直都住一个房间,如今也不矫情,理所当然的又住在了一起。将东西放好,三人下去在附近找了个小餐馆垫了垫肚子,上去洗了个热水澡,早早的睡了,在车上颠簸了一天,三人都有些乏了。王志找的这家旅馆房间热水什么的都有,而且洗澡间也是厚实的砖墙,林雪研可是不怕王志偷窥,洗了澡出来,用一条宽大的浴巾围着,头发湿漉漉的低着水煮,原本冻得发红的脸蛋被热水一浇,倒是有一番别样诱人的红晕,看的王志心痒难耐。“看什么呢,还不去洗澡?”林雪研白了王志一眼,娇嗔道。“好嘞!这就去洗,你在被窝等着我啊。”王志坏笑一声,捏了捏林雪研的脸蛋,搞得林雪研又是一阵脸红,才走进洗澡间洗澡去了。等到王志出来时,林雪研已经躺在被窝里面睡着了,美丽的眼睛紧紧的闭着,可爱的鼻子打着微微的鼻息。看到林雪研确实有些累了,王志也是有些心疼,作为市长家的大小姐,从小在江南那样温暖的环境下长大,这如今来到北海这样严寒的地方,一路颠婆,确实为难她了。王志静静的躺下,将林雪研拦在怀里,也是沉沉的睡去。外面越是寒冷,人在温暖的被窝越是睡的香甜,这话并非没有道理的,王志和林雪研两人一觉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十点,才是睁开眼睛。等到走出房间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了。包青痕倒是早早起来了,作为习武之人,包青痕从来没有睡懒觉的习惯,早上出去在外面的雪地里打了一套长拳。这几天,包青痕和王志越相处越是纳闷,按说王志也是习武之人,不应该有睡懒觉的习惯,可是从西宁开始到现在,包青痕从来没有见王志九点以前出过门,对于这样一个人,真不知道这一身强悍的功夫是怎么练成的。原本王志和林雪研住在一起,包青痕还以为王志贪图鱼水之欢,可是以他的眼力自然看的出林雪研依旧是处子之身,这可就更加好奇了。其实,这倒不是王志贪睡,武功练到王志这个境界可以说已经没有再进一步的可能了,也没有必要天天练习,即便是平常行走,王志的内力也在体内不断的运转,白曰飞升,武碎虚空一类的事情说到底也只是小说中的杜撰,在现实生活中可是不会存在的。在古代,王志整天悬壶济世,起早贪黑,这一世王志要不是受到现代思想的一丝影响,决定弘扬中医,绝对会平平淡淡的过一生,享受一番正常平淡的生活。所以现在王志很少刻意的去控制自己的习惯,无论是睡觉和吃饭都是随姓而为,因此包青痕纳闷也在情理之中。等到王志二人出来的时候,外面又飘起了鹅毛大雪,看着外面呼啸的北风和铺天盖地的大雪,两人一阵无语,看样子可是要在这连山待一阵子了。吃过早饭,林雪研在旅馆呆的的无聊,非要拉着王志出去散步,外面虽然冷,但是铺天盖地的大雪可是江南很少见到的,林雪研作为女孩子,对着漫天大雪自然别有一番钟爱。这几天王志都一直用中药给林雪研调理身体,倒是不害怕林雪研轻易生病,因此便答应下来,三人出了旅馆,去外面转悠。林雪研兴致很高,一时间也好像感觉不到冷一样,一路上像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一般,蹦蹦跳跳的,一会儿拿一团雪球砸一砸王志,一会儿给包青痕的脖子里扔一把雪,玩的不亦说乎。三人走着,来到一处古老的小巷子,王志远远看去,巷子的边上好像围了很多的人,在这漫天大雪的天气里,即便是本地人都很少外出,像这样围这么多人的场景更是少见,因此有些好奇,拉着林雪研也是走了过去。走到跟前才发现众人所围观的地方是一家诊所,诊所的名字叫做“杏林医馆”。医馆的两边有一副对联,上联是:只望世间人无病,下联是:何愁架上药生尘。这幅对联是完全的手写对联,用玻璃牌匾镶嵌,字体笔走龙蛇,很是有一番意境,看的王志一阵赞许,但从这幅对联就可以看出这写对联的人医术必然不凡……这幅对联虽然很有意境但是并不稀奇,从古至今,不少的医馆诊所都悬挂过这样的对联,但是这字迹里面的意境却不是一般人可以有的。此时医馆的病人从医院里面密密麻麻的一直排到巷子外面,而且还陆陆续续的有不少人来。王志抬眼四处看了一下,发现这家医馆的街对面不远的处还有一家西医诊所,不过却是门前清冷,毫不景气,忍不住拉着一位正在排队的中年人问道:“这位大哥,那边不是还有一家诊所吗?为何这么多人都在这里排队?”中年人打量了一下王志三人道:“小伙子是外地来的吧?”“是啊,昨天刚到连山。”王志点了点头答道。“怪不得呢,”中年人了解的点了点头道:“你不知道,这家杏林医馆可是了不得,这才在本地开了半年,可是这名声不是一般的响亮,方圆几十里的人都知道。”中年人顿了顿,接着道:“这家医馆的大夫虽然年轻,只有三十岁不到,但是一身医术那可是名副其实的赛华佗,不管什么病,五服中药下去保证药到病除,可是神了。”“哦!”听到这里,王志可是有些好奇了,原本他以为这医馆的大夫应该是个老中医,不曾想竟然是一位年轻的大夫,而且和自己也大不了几岁,这倒是少见,他这下可是来了兴趣了。王志本身虽然也很年轻,医术也是超凡入圣,不过他这一身医术可是经过千年的熏陶才磨练而成,他可不认为这个年轻人也有如此奇遇,心中顿时生了见上一见的**,要是果真如这个中年人一般,那这青年医生的天赋可是非常不一般。一直以来,王志都想多找一些天赋不错的年轻人来传授医术,独当一面,要是这个年轻人果真厉害,王志可是愿意花些功夫带在身边传授一番。前几曰,王志收包青痕就是因为包青痕自幼习武,对人体的各处经脉和穴位了如指掌,再加上拥有不凡的接骨手段,这才愿意带在身边,希望包青痕跟着他耳目渲染,喜欢上中医。“走,进入看看。”王志领着林雪研和包青痕就向医馆内走去,刚刚走到门口,就有一位漂亮的女孩拦住了王志,很是客气的问道:“请问你们是来看病的吗?”“不是,我其实也是医生,看到这里这么多人,又听说这里的医生不仅年轻而且医术不错,所以好奇,想要进来看看,不知道方不方便?说不定我还可以搭把手。”王志轻笑道。按理来说,王志既然想进来看看,观察青年大夫的医术,就应该装成看病的样子混进去,像这样直接言明,可是很不礼貌的。要知道,中医流派林立,不少医术都是不外传的,他这样直接说自己是医生想要进去看看,那不是明摆着偷师吗?八成是要被人家赶出来的。其实不然,王志这么说就是要看看这个青年大夫是不是那样保守,固步自封的医生,青年的医术不凡,定然有着师承,要是青年大夫知道自己是同行,不让入内,那么即便是他展现出比青年高明的医术,青年估计也不会跟着王他,反而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争端,像这样固步自封的人,医术再高,他也是不屑理会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