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你要回周爷爷什么礼物呀?”李学浩刚挂了电话,一旁的方佳文立刻凑了过来,一脸好奇地问道。李学浩看了看老板摊开在书桌上的那张《爱莲说》,心中一动,已经想到回什么礼物了:“周老,不如我也来写一幅字吧。”老板听得微微一怔,看这意思,是打算写一幅字当做回礼?但马上笑了起来:“好啊,年轻人喜爱书法,这一点很好。”方佳文已经从好奇期待变成了失落,表哥打算写字当做回礼?一幅字能有多稀奇?而且写得再好,能有周爷爷写得好吗?老板自然没有方佳文的心思,因为无论年轻人写得怎么样,对他来说,都是值得肯定的。“来,你站我这里!”老板将自己的位置让了出来,同时把写好的《爱莲说》取走,重新摊开了一张白纸。李学浩也没客气,站到他的位置,想了一下,这才拿起毛笔,蘸满墨水,执笔挥毫。老板写的是《爱莲说》,他写的是《陋室铭》,夸的是老板的这间小店。“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当然,这并非存心装帅耍酷,而是见到老板刚刚的瘦金体,他也手痒了,加上回礼的话,谈金钱太俗,不如写一幅字来得高雅一些。却不知道,他的这番举动,直接将旁边看他写字的老板震撼得不轻。一开始见到他纯熟的执笔姿势,就已经感到惊奇了,等到见他笔下挥毫而就,同样写得一手飘逸瘦劲的瘦金体,眼睛立时就瞪大了。这笔字,居然比他也不遑多让,甚至在他看来,隐隐有过之,要知道在这个年纪的年轻人,不说笔法问题,光笔力就是一大难题。然而就是这样十几岁的年轻人,足以和他数十年的功力相比,这真是……他已经被震撼得说不出话来了,只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看着。方佳文虽然觉得无趣,却也同样在看着,很快她就发现,表哥写得好像也不差啊,尽管她对毛笔字认知不多,但也能看得出来,表哥写得和周爷爷一样漂亮。《陋室铭》的字并不多,很快李学浩就写完收笔了。“好!好!好!”老板这时回过神来,连叫了几声“好”,脸上的神情也显得非常激动和高兴,犹如见到了那种薪火传承有望的安慰和兴奋。方佳文瞪着眼睛,她是想不明白老人为什么那么开怀大笑的,在一旁好奇问道:“周爷爷,表哥写的是什么?”老板被她一打岔,忍不住轻轻地敲了一下她的脑袋:“小文文比你表哥可差远了,这是刘禹锡的《陋室铭》,知道吗?”说着,一脸赞赏地看向对面的少年人说道,“现在的年轻人能沉下心来写这个已经不多了,你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一位。”同时心中是真的高兴,少年人可不是随随便便写的东西,以《陋室铭》来夸他的这间小店,有心了。“周老谬赞了。”李学浩谦虚道,这确实是谦虚之词,以他修行者的身份,要学什么,自然不是普通人可以比的,哪怕是常人练习了数十年,他短短几载的成就就足以媲美。老板是越看越满意,眼前的年轻人不止天赋异禀,而且非常谦虚,这同样是美德,可惜人家已经在书法一途上超过他了,他也没资格指导他什么,不然收到这样一个弟子,晚年也聊以**了。想了想,他从书桌的旁边抓起刚刚准备送出的见面礼,说道:“这些已经不适合你了,我给你选……”“不用了,周老,这些就很合适,我是给一个初学者买的。”李学浩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初学者的东西不适合他,老板是准备给他换一些更有价值的东西,估计也是见猎心喜。“也是,以你的笔力,确实用不着这些。”老板有些感慨地说道,又看了看他熟悉的面容,说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我表哥叫李学浩。”李学浩还没说话,方佳文已经一脸骄傲地说了出来,能让周爷爷佩服的表哥,肯定非常的了不起。“是烟波浩淼鱼鸟情的‘浩’?”老板眼睛微微一亮,问道。“是的。”李学浩点了点头,他刚刚用了刘禹锡的《陋室铭》,转眼老板就用刘禹锡的《送鸿举游江西》来问他。旁边的方佳文好奇地听着一老一少的对话,感觉自己就像个无关紧要的外人,正要插嘴进去,外面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咦,有客人吗?”接着,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孩走了进来。女孩身量不高,但也不算矮,大约一米六出头,身材比例却非常协调,穿着修身的小短裤以及紧身的短袖t恤,看上去非常清凉,露着一双光洁浑圆的大腿,脚上踩的是一双白色的帆布鞋,尽管不是高跟鞋,但因为合适的上下身比例,使她看上去一点也不显得腿短,反而尽显长腿优势。头上留着长发,随意地扎了个马尾甩在身后,简便之中同时透露着无穷的青春活力。长相同样出色,精致的五官,稍稍化了点淡妆,将眼睛和嘴唇勾勒的无比妩媚,这是一个懂得将自身的优势利用化妆技巧变得更加诱人的女孩。年纪不大,甚至和刘天蓝差不多,但因为高明的化妆技巧,比起刘天蓝的略显稚嫩,她在感官上给人的感觉要成熟有气质得多。“grandpa,有客人吗?”女孩走进店里,立刻就发现除了老板之外的另外两个人。“ada,你来了。”听到声音,老板看向了她,脸上露出了慈祥的溺爱笑容。“ada姐姐。”一旁的方佳文也是眼睛轻轻一亮,乖巧地打了招呼。唯有李学浩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有些无力吐槽,这又是一个熟人,居然这么巧吗?才来香港不久,他感觉几乎所认识的熟人就接二连三的出现,就像有一双无形的手,特意将这些人推到了他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