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求票,求收藏,十二点左右还有一章可以说英格兰此时的中央政府其实就是国王自己设立的王庭,他跟中国此时明朝的中央完全不同。可以这么说,英格兰此时的中央政府,包括王室法庭,枢密院,星室法庭,等一切都是国王设立的,主要是雇佣他们帮助国王管理国家。而他们的工资都是爱德华发放的。也可以这么说,整个英格兰都是国王的领地,他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与当时欧罗巴大陆不同的是,此时的英格兰与中国格外的相同。欧洲此时流行的贵族和国王共同管家国家,但是国王真正能够管理的还是自己的直属领地。他们流行着大家耳熟能详的话: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而英格兰却不同,它流行的是,用一句中国来说,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就是说,一切贵族和平民的效忠对象都是国王。来源是因为诺曼底公爵——征服者威廉,他征服英格兰后,将国家大部分土地分给了跟随自己的士兵和将士。所以,哪怕是骑士和爵士,他们祖先传下来的土地其实都是英格兰国王分下来的。这就相当于国王和所有的贵族直接建立了附庸关系,中间没有过第二道手。而且当时,成为贵族,哪怕是骑士或者地方绅士,都需要纹章局的同意,而纹章局就在伦敦,在国王的手里。所以,财政大臣法里斯才能兼任枢密院院长这一职。国王就是国家,所以出兵打仗,也是国王出钱,打下来的领土也是国王的,打不下,英格兰的贵族和地方绅士也没有什么损失。而后来的查理一世为什么征税也就可以理解了,他是为了平苏格兰的叛乱,自己的王库没钱了,就想收一点英格兰人的税,而英格兰人不肯,然后就打起来了。而议会则不然,首先,这个机构成立了几百年,是英格兰人自己成立的,逼迫英格兰国王首肯的,哪怕国王换了一代又一代,王朝换了一个又一个,它还是屹立不倒。因为红白玫瑰之战的关系,上议院议员的提名完全由国王掌控。而下议院则不然,它的人员选立都是由民间选举的,国王插不了手。而且英格兰的立法权在它手里,国王只能间接的通过上议院来影响下议院,控制力不强。所以,爱德华只能改革枢密院,而不能改革议会。枢密院的改革其实也就那样,原本它就有设置许多的专项委员会来负责具体的事务,现在只不过常规化,集权化罢了。比如宗教改革,就专门有一个教会委员会,专门负责改革事宜,而威尔士边境地区贵族不稳定,于是就设立了边区委员会来负责。说完枢密院,接下来就轮到了军队了。按照爱德华原本的打算,军事委员会是拥有一个海军大臣和陆军大臣这两个职务,可是现在,常备的陆军没有,而地方上的民兵却有治安官管理着,所以陆军大臣暂时没有,只有海军大臣。而近卫军则由爱德华亲自管理,不规入中央政府中。枢密院开开始改革后,爱德华有马不停蹄的召集伦敦的各法庭法官,开始了司法改革。首先是星室法庭,星室法庭是英格兰的刑事法庭,也是当时国王的御用走狗,如同明朝的北镇抚司。他们专门惩治不效忠国王,甚至阴谋叛乱的贵族。成员由枢密院官员、主教和高级法官组成,直接受国王操纵。它们不用陪审制,而采用流行于大陆各国的纠问式审判法,并可以对被告或证人进行刑讯逼供其职权范围不断扩大,刑罚手段非常残酷。这个不用改,不过爱德华决定将其中的人员改一下,让他再是由贵族和枢密院大臣以及主教担任,而是由平民担任,尤其是忠心自己的平民,更加容易受到控制。接下来就是王室法庭,其中包括专门管理民事的民事特权法庭,也即恳请法庭;以及专门管理钱财纠纷,土地流转的财政特权法庭;一个管理教会的宗教特权法庭。还有管理不安稳地方的地方法庭,比如北方事务委员会。以及最高的司法机构,也就是相当于最高法院的**官法庭。剩下的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法庭,比如一个采矿的矿区,就有设置有矿区法庭,港口就有港口法庭,泰晤士河就有专门的泰晤士河法庭。如果你在那时候准备打官司,可不要走错门了。这样一来,法庭也基本上成为了司法和行政机构,复杂的司法体系就是国王统治英格兰的法宝。爱德华直接将他们合并在一块,统称为王室法庭。法庭之下设立民事部,将恳请法庭规到旗下,专门处理民事诉讼;设立财政部,财政特权法庭规入其下,专门处理类似事务;再将宗教法庭规入宗教部,处理宗教事务。而这些法庭部门直接管理地方上的各类型法庭,达到垂直管理的水平。至于地方法庭,爱德华准备将它废除,再其上设立爱德华心目中的地方政府。而**官法庭则当作最高法院来用,其中设立九名**官,全部由国王任命,他们被爱德华赋予了要管理庞大的王室法庭的任务,而且他们也会处理一些棘手的难题和案件。并且,英格兰的律师资格认证书也由他们来发放。可以说,他们可真是位高权重呀!当然,最重要的一点,爱德华将司法人员的序列给划了出来,以后司法官员按这个升职加薪。首先是见习法官,成为地方上百户长的助手,三年时间,没犯错误的话就会升任地方法官,也就是百户区的法官,五年后破案率高的前几名将会成为郡法庭的法官,五年后再转到另一个郡任职,再之后如果干的好的话,就会成为郡治安法官。再以后看表现就会来伦敦任职,担任王室法庭任意部门的副部长,在之后就是部长,**官了。实习法官年薪二十英镑,地方法官五十到两百英镑。这些钱都是地方负责。只有到伦敦任职,则有国王负责,每年最低两百英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