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梦蝶看着地上的血迹,皱眉道,“奇怪呀。”梁军道,“又有什么奇怪?”“血手印到门前就停住了,说明嫌犯并没有往前爬,而是停在这里,正因为他停在这里不动,才导致身上流的血全都积在这里,形成了一大滩。单纯按血手印来说,他并没有进入屋内。可是按照他爬行的路径又的确是朝着这间小屋爬去,怎么会是这样呢?难不成是他拼命爬,爬到这里的时候,力气刚好用光了吗?如果力气用光,他人应该就趴在这里不动才对呀,可是他的人又偏偏不见了。”梁军笑道,“庄作家,我已经被你绕糊涂了。”庄梦蝶道,“可是按照地上的血迹来说,他应该是趴在这里动不了才对呀。然而,他却凭空消失了。”叶天上前道,“管不了那么许多,先进小屋看看再说。”梁军点头。俩人在房门两边站定,伸出敲门。庄梦蝶在他们身后摇头,“不用敲门,他根本就没有爬进去。屋里应该没人才对的。”果然是没人回应。叶天苦笑,“好吧,你赢了。”于是叶天和梁军发一声喊,一脚踹开房门,冲了进去。房间里确实空无一人,头顶一百瓦的大灯照得屋内亮堂堂的。屋内的明亮与走廊里的昏暗形成强烈反差,使得人的眼睛一时间无法适应。房间内的程设非常简单,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和一张硬板床。屋内一共三个房间,除了既做客厅又做卧室的大房间以外,还有两个小房间,一间是一平米大小的储藏间,还有一间是洗手间和浴室合并在一起的盥洗间。此刻,储藏室和洗手间的门全都开着,里面的一切一览无遗。庄梦蝶一眼就看见那张破旧的木桌子上放着自己的背包。“那是我的背包啊。”庄梦蝶拿过背包,拉开拉链,发现包里的物品还都在,唯独少了那根作为物证的长发,不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他们已经知道嫌犯是谁了。房内所有的物品看上去都非常陈旧,房门边的小储藏室里胡乱堆着一些工具,其中有一把铁锨,引起了叶天的注意。铁锨上沾着不少泥土,叶天伸手摸了摸,泥土的颜色比较深,还是潮呼呼的,这说明泥土是新鲜的,一把沾着新鲜泥土的铁锨,很显然是有人刚用这把铁锨挖了土地。在这样阴森可怖的地方,发现一把沾着新鲜泥土的铁锨,的确能引发颇多联想。难怪叶天会注意到这把铁锨。叶天把那把铁锨举到灯光下,仔细查看,果然发现那把铁锨的不同寻常之处。铁锨的杆上,应该是手握的部位,有一些暗红色的东西。叶天道,“庄作家,看看这些暗红色的东西是不是血?”庄梦蝶点头,立刻从背包里翻出一根棉签,用棉签蘸取那些暗红色的东西,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果然闻到一股甜丝丝的铁腥味。“是血啊。”叶天的神情立刻变得严肃起来,“看来还有命案啊。”话音刚落,就听见梁军在洗手间里大喊,“你们过来看这里啊。”叶天和庄梦蝶赶紧跑过去一看,发现梁军正站在垃圾桶边上,垃圾桶里,扔着一件浅灰色的男士衬衫,衬衫上满是鲜血。看见这件衬衫,叶天不禁怔住,“这衬衫不是老周的吗?怎么会在这里呢?”叶天记得很清楚,之前来片场查案,老周身上穿的就是这件浅灰色的衬衫。庄梦蝶道,“叶天,你傻了,嫌犯就是老周的儿子,这间小屋子显然就是嫌犯的藏身处,老周的衣服出现在儿子的房间是不是再自然不过呢?”叶天还是不解,“可是这是一件血衣呀。”庄梦蝶道,“血衣又怎么了?某人的衬衫上有血也不代表衬衫上的血一定就是某人自己的。”叶天点头,“嗯,有道理。”庄梦蝶道,“依我看,儿子是嫌犯,身为父亲的老周说不定还是帮凶呢。”叶天道,“很有可能。”梁军一下子扯开浴帘,仔细查看浴缸,啧啧两声,“浴缸里还有残留的水渍,这说明前不久刚刚有人在这里洗过澡。”叶天道,“不管怎样,咱们先把这件血衣带回去调查。”庄梦蝶点头,把那件染血的衬衫装进一个大号物证袋。梁军道,“一把沾有新鲜泥土的铁锨和一件血衣,这地下室里一定还有别的命案。”三人走出洗手间,庄梦蝶无意间看见枕头下面露出一只皮包的一个角。那个皮包的花纹,庄梦蝶一眼就认出来,那是lv皮包的花纹呀。因为这间屋里的家具都非常简陋,床上的床单和枕套也是看上去质量很次的便宜货。在这样便宜的床上用品的衬托下,那只lv皮包的一角就显得非常突兀。庄梦蝶走过去,一把把那个皮包扯出来。发现那是一只鼓鼓囊囊的钱包,打开一看,钱包有一摞子现金,有许多张信用卡。嗯?还找到一张驾驶证,驾驶证上的照片显然不是大块头的。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的照片,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生人,名字叫李强。叶天看见李强的驾照,不由地笑了,“这李强可是咱们警局密切关注的对象啊,涉嫌高利贷、敲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多项罪名。”梁军点头道,“嗯,我之前还在刑侦科上班的时候也有所耳闻。他的罪行好像还不止你说的那些,应该还有绑架和非法拘禁吧。好像是他之前追债涉嫌把一个人杀死,可是那个人的尸体到现在也没找到,因为一直找不到尸体,也没办法定他的罪,所以那个案子也就一直搁了下来。”庄梦蝶道,“可是现在,令人费解的是,这个李强的钱包怎么会出现在嫌犯的房间里呢?这李强是认识嫌犯还是李强被嫌犯绑架了呢?”叶天道,“我更倾向于后一种。”梁军哈哈大笑,“这就叫做黑吃黑,强中更有强中手,李强这个心狠手辣的家伙说不定被嫌犯给控制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