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初晚上宿营在成皋。
裴行检的前军,以及皇帝所在的中军已经离开了,他们走后,就给云初留下了一个满目疮痍的成皋郡。
这里没有出现粮仓被火烧,或者粮食被淋上屎尿的怪异事情。
只不过,皇帝在离开的时候,带走了成皋郡粮库里的所有存粮。
皇帝做一些未雨绸缪的事情是很有必要的,只是,云初的后军可就倒霉了。
面对磕头如捣蒜的成皋地方官,云初没有选择裴行检要粮食的方法,他觉得总是从底层百姓口中抢夺粮食是一件非常不道德的事情。
于是,他选择找上成皋郡的富户们,派出一千大军连夜筹粮,等到天亮的时候,云初军中就多了不少的粮食,就是没有军粮那么整齐,粮食里多出来了许多的猪羊,鸡鸭鹅一类的东西。
云初不白拿那些富户们的粮食,还给他们写了一张张很规范的借条,那些富户将来可以拿着这些借条去洛阳兵部,换成钱财。
听起来这件事做的有始有终的,似乎很不错,但是呢,没有一个人,包括云初在内的人,都不觉得这些富户去洛阳兵部之后能拿到粮食款。
李思手里的粮食是人家的私产,不能动,至于那些富户们的粮食是不是私产,这就要看皇帝的认知了。
抢劫地方,强行征集军粮,这对大唐军队来说其实是一种很不起眼的日常行为。
身为大唐最重要的暴力集团,云初给出借条的行为会引来旁人耻笑的。
就这,还是因为大军在国内行走,做的不会太过分,一旦离开了国境,大唐府兵所到之处,将会有寸草不生的状况出现。
之所以会出现如此不讲道理的原因在于,府兵们的待遇很少被真正落实过。
每位府兵在被应征时,按规定都要准备好一张弓、三十只箭、一把横刀以毡帽、毡装,还要准备九斗小麦。
这些物资由折冲府代为保管,官府发给凭券,一旦发生战争时,凭券兑换。如果府兵防戍超过一年,官府则另外给予补助。
这种供军方式,给国家节省了大量财政。
按道理来说,唐代府兵执役超过一年,每延长一年按理说就能得到绢布十二匹、栗十二石。
当然,按理说这三个字很有意思,只要是按理说的事情,基本上等于没有。
满大唐的六十万正规府兵,除过长安本地府兵没有按理说这个说法,每个延长执役时间的府兵能全额拿到按理说的报酬之外。
就只剩下三万名北衙禁军有军饷可以拿。
北衙禁军是皇帝的亲兵,是一支独立的军事力量。他们的基本生活所需由朝廷供给,享有厨食、身粮、衣赐等待遇。
按理说的事情越多,军纪就越是败坏,军队的作风就越是趋于野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