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有钱人家一般都居住于城西的锦江上游。
因为这里风景如画,有钱的和尚们也一般居住在此地。
两匹骏马奔驰而来,贵公子风度翩翩。
河边开满了淡黄色的野菊花,一丛丛一簇簇的,开的热闹极了。
温欢停下马蹄对云瑾道:“这里的雏菊开的迟,我记得刚刚离开长安的时候,那里的雏菊刚刚开始打花骨朵,颜色也与长安的雏菊不同,长安雏菊是白中带着一缕红色,这里的是黄艳艳的一大片。”
云瑾笑道:“若是在长安,你可以采好多,拿去孝敬婶婶。”
温欢笑道:“是啊,我阿娘最喜欢雏菊,还说这东西寓意好,有一股子药香味,可以开到冬前。”
云瑾道:“花开的迟也算什么好特点吗?”
温欢道:“我阿娘说,不争不抢的挺好,不像那些在春日里就胡乱开花招蜂引蝶的妖艳贱货。”
尽管云瑾觉得婶婶的话有失偏颇,见温欢开始下马摘花,他也就上前帮忙,不一会,两人怀里就多了两大捧艳丽的雏菊。
温欢将手里的雏菊远远的丢出去,尽量的让雏菊散开,飘落在水中,见云瑾不解的看着他,就拿过云瑾手里的雏菊,同样丢进了眼前的溪水里。
“我喜欢这溪水能帮我把这些花送到长安给我阿娘。”
云瑾不解的道:“这里的水通锦江,锦江通长江,到不了长安。”
温欢道:“长江水到扬州,过邗沟入运河,跨淮水一路北上,最后浩浩荡荡抵达洛阳,再到长安,那时候我阿娘就能看到了。”
云瑾吞咽一口口水,挑挑大拇指道:“对极了。”
温欢见云瑾似乎不相信,就固执的道:“我阿娘一定能看到!”
云瑾坚定的道:“一定能看到。”
两人上马,沿着锦江溪顺流奔行,追着繁星点点的雏菊在水中浩浩荡荡而下,眼看着溪水逐渐变宽,溪水之上也多了不少的舟船,温欢就指着杨柳岸道:“以后如果长居成都,当在这里修建一座茅屋,仅仅是这一带水,一岸的杨柳,以及天边的白鹭就足够快慰平生。
唯一可惜的是平康坊不在这边,如果在,就完美了。”
两人并辔而行,马鞭不时的指点锦江溪,不约而同的认为,此时此刻,除过少了美女,啥都不缺。
一个和尚掉水里了,很是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