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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 一年(1 / 1)

庄横单手拄着五尺长刀,看着兄弟们大肆搜刮,心里一片温暖,像是看着自家的孩子在胡闹玩耍。刀是他的血液,兄弟是他的家人,庄横就这么两条信仰,所以他在江湖上被称为“护法刀神”,至于其它,金银如粪土,女人不过是会说话的泄欲工具,很多时候还因为话太多而惹他厌烦。五辆马车翻倒在路边,牲口在血泊中无力地喘息,十几具尸体散布草丛里,这是一桩再普通不过的生意,如果不是有人出钱雇他,庄横都懒得跑这一趟。“粪土”总是越多越好,对强盗来说,这是永远不嫌多的养料。庄横的十二名弟兄已经将车里值钱的物品堆在一起,正在挨个搜索尸体,收集所有金银细软之物,他们不是大帮派,得学会精打细算地过日子,如果尸体脚上正好穿着一双合适的皮靴,不脱下来就太可惜了。“嘿,瞧我找到了什么?”胡子拉碴的老杜手里拎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冲老大兴奋的邀功。老杜是个没心眼的人,分不清什么东西值钱,什么东西不值钱,这样一个小女孩,连女人都算不上,甚至不能让兄弟们发泄一下,庄横懒懒地挥手,实在没兴趣教育他。失望的老杜垂头丧气地放下小女孩,拔出腰下的单刀,他一直希望拥有一柄五尺长刀,跟老大拄着的那柄一样,砍人更加有力,气势也更足,但他不敢,现在这柄单刀也不错,状态奇佳的时候,能砍断碗口粗的小树。小女孩抬头望着强盗,细弱的脖子还没有碗口粗。她大概是吓傻了,不哭不闹,也没有逃跑的意思,倒像是在等着大人给她糖果。“低头。”老杜命令道,他要砍下完美的一刀,等人头滚到老大脚边的时候,尸体尚且站立不倒,他见过这种场景,总想模仿一次。老杜人生中最后一个美好愿望被闯入者无礼地打断了。先是老大庄横,接着是正在翻拣尸体的兄弟们,最后是仔细瞄准小女孩脖子的老杜,目光全都转向荒野,只有小女孩还在呆呆地抬头望着强盗。一匹纯黑的马缓步走来,马上的骑士是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他像是迷路的旅客,慌不择路,闯入强盗圈子里,不过他显得太镇定了些,跟那个小女孩一样,似乎没有认清残酷的现实。强盗挥舞着亮闪闪的单刀,其中几名向侧翼移动,准备将送上门的猎物包围。马是一匹好马,骑士却没有什么行李,庄横还是提不起兴趣来,这样一个呆子,不够他塞牙缝的。骑士停在庄横十步以外,对身后的截抄毫不在意,没有说话,做出了一个令强盗们莫名其妙的举动,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黑布,在马腮上轻轻挠了几下,然后用黑布蒙上它的眼睛,黑马显然习以为常,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骑士跳下马,腰里别着一刀一剑。“你是庄横?”骑士脸色苍白得有些病态,好像才从冰天雪地里走出来,可这是初秋,阳光和暖,忙碌了半天的强盗们甚至出了一身细汗。“嗯。”庄横稍微打起点精神,但还是没有认真对待这名突然冒出来的骑士。“你这样可不行。”骑士摇摇头,有点失望。“怎么?”“你现在这种状态,可不值得我用剑杀死你。”庄横愣了一会,大笑起来,他的兄弟们也跟着大笑,肃杀的气氛比草叶上的水珠消失得还快,这世上总有一些自认为武功高强的刀客剑客,觉得强盗都是乌合之众,想靠杀戮这些亡命之徒扬名立万,这种人出现的时候就跟苍白骑士一样,说些高深莫测云里雾里的玄话,等到动手的时候狼狈不堪,不是死得跟猪狗一样,就是侥幸逃得一命,心惊胆战地埋怨强盗不守江湖规矩以多敌少,却从来不提是自己主动上门挑衅。这又是一个送死的剑客,庄横越来越觉得这是欢乐的一天,于是从地上拔出长刀,抗在肩上,“来吧,趁我还有点兴趣,我们急着赶路呢,不像你,有那么多闲工夫。”骑士对嘲笑没有反应,苍白的脸上漠然无情,他拔出剑,慢慢逼近敌人。骑士迈出第一步,庄横就觉得心中一震,没有明显的杀气,也没有凌厉的攻势,他却不由自主地紧张,双手用力握紧刀柄,力沉下盘,如临大敌。十二名兄弟体会不到老大的心情,百无聊赖地看着这场马上就会分出生死的决斗,费力地计算着今天的收获大概有多少,心思快的人已经打起黑马的主意,强盗的原则,谁的手先碰着战利品,这东西就归谁。所以,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注意场上发生的事情,不知道决斗眨眼间就已结束,只有单纯的老杜兴奋的握着双拳,准备叫好助威,老大用双手刀杀人的场景,他从来看不够。这一声好永远也喊不出来,老杜看到了,但他无法理解,这就像做到一半的梦,突然间就转入另一个梦,内容毫不相干,错位得离谱,以至于睡者在梦中也要对自己说:这不可能。看上去,庄横的长刀仍然抗在肩上,他们弟兄们永远也不会知道,长刀已经离开肩头,只差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就能砍在敌人身上,庄横的刀向来很快,今天却不够快。骑士收起剑,一年杀一人,已经够了,他又拔出刀,强盗们的注意力终于集中在他身上,他们认得这种兵器,这是金鹏杀手和不怕死的冒充者专用的狭刀。庄横还是不动,所有人慢慢明白事实真相,老大已经死了。跟许多匪帮不一样,他们是有情有义的一群人,不会因为对手强大落荒而逃,更不会有仇不报,老杜仰天怒吼,像一匹受伤的狼,张牙舞爪带头冲向骑士。十二对一,仅有的旁观者是呆立在草丛中的小女孩,强盗们抢劫时的血肉横飞已经让她麻木了,相比之下,眼前正在发生的杀戮实在过于简单,缺少能令她惊醒的恐怖场面。骑士像跳舞一样游斗,前进、后退、转身、出刀,每一个动作都像是事先经过踩排,干净利落,强盗们配合默契,迎战、追击、出刀、倒下,像跟着骨头奔跑的狗,乐此不疲。小女孩慢慢理解了眼前的场景,不是十二名强盗包围骑士,而是一名骑士包围十二名强盗,他从不冲进战团砍杀,而是依靠不停地移动,保持在敌群边缘,在这个过程中,总有人超前或是落后,与骑士单独照面,死于快如闪电的一刀,同伴们总是差着关键的一步,救不了人,也够不着骑士。最后一名活着的强盗是老杜,他根本没发觉兄弟们全都倒下,吼声越来越单调,仍然一心一意想为老大报仇,他心里憋着一股劲儿,总也没机会出刀,让这股劲儿积得如山一般,迫切要喷薄而出,我能砍断大海碗粗的树,他想,然后颈上中刀,思绪真的跟丝一样,断裂得无声无息。老杜举着刀,正好站在小女孩数步之外,笔直地倒下,刀尖离她的脚只有数寸,她还是不动。骑士收起刀,冲小女孩做了一个捂住眼睛的动作。像是吓呆了的小女孩这会儿的反应却非常快,马上抬起双手捂住双眼,很快,她听到怪异的口哨,突然起了一阵狂风,吹得她差点摔倒,接着风势息止,传来一阵噗噗的响声,她再也忍受不住好奇心,松开一条指缝,向外偷偷望去,眼睛就再也闭不上了。一只比苍白骑士还要高一头的黑色大鸟,红色的顶羽,红色的眼睛,正兴致勃勃地啄食死人的眼珠,每啄两下,就轮流单腿跳跃,显得极为得意满足。她明白骑士的黑马为什么要蒙上眼睛了,可她自己就是没法重新合拢指缝。黑色大鸟跳到老杜身上,接连两下,吞掉自己最喜欢的食物,然后歪头看着面前的小女孩,从指缝里露出的眼珠是绿色的,晶莹剔透,偶尔一眨,像是月光掠过宝石。小女孩被大鹏鸟的阴影笼罩,以为那双深红色的眼睛似乎随时都会射出炽热的火,她惊讶得忘记了呼吸,却一点也不害怕,她相信这只鸟是自己所见过的最美丽生物,于是慢慢伸出手臂,想要触碰那身丝绸般光滑的黑羽。大鹏鸟腾空而起,从小女孩头顶跳过,继续啄食死人眼球,它可不是能让人随便抚摸的动物。“它叫什么名字?”小女孩完全被黑色大鸟吸引住了,开口向骑士询问。“它不是宠物,所以没有名字,不过有人叫它红顶大鹏,有人叫它魔鸟。”小女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大鹏鸟吃够了零食,几步跳到骑士身边,在他身上轻轻地啄了两下,随后腾空而起,卷起一阵风,很快就在空中消失。骑士上马,解开黑马的眼罩,调转马头,顺原路缓缓前进。小女孩犹豫了一会,从老杜手中掰出那柄单刀,倒握在手中,撒开两条瘦弱的小腿,跟在骑士几十步以外。天色越来越黑,黑衣黑马的骑士几乎快要与夜色融为一体,小女孩被荒草绊倒,再抬起头时,已经看不到骑士的身影,“等等我!”她叫道,声音消失在旷野中,连回声都没有。小女孩提着刀,打了个寒颤,要不是她发过誓永远不再哭,这时就会让泪水濡湿整个面孔,可泪珠在眼眶里打转,她得用尽全力才能让它不流出来。“你跟着我干什么?”头顶的声音问道,不知什么时候,骑士已经回到她身边,她却连马蹄声都没听到。“我……我的爹娘被害死了,我被卖给别人家,可我想报仇,希望你能……帮我。”“我自己的仇还没有报,不会帮别人报仇。”“那你教我武功,我自己去报仇。”“我也不教人武功,杀人很简单,你手里有刀,砍过去就行了。”骑士再次离开。小女孩小跑着紧紧跟随,寸步不离,凭着尚未完全消失的儿童特有的直觉,她知道骑士不会抛下自己。“大鸟没有名字,你有名字吗?”“我……叫杨欢。”骑士说出两个名字当中的一个。“我也有名字,我叫……”“我知道你的名字。”“你知道?你怎么会知道?”小女孩惊讶地瞪大眼睛,差点又摔一跤。“你跟外公姓铁,随外婆叫玲珑,对不对?”名叫铁玲珑的小女孩停住脚步,绿色眼睛望着从未听说过的陌生骑士,突然间放声大哭,将不再流泪的誓言丢在了九霄云外。(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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