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阴山脚下,山林与草原的交界处。这里是一处开阔地,各种兽皮帐篷林立,或大或小,将一顶秘银色狼皮蒙就的帐篷围在正中。秘银狼皮帐篷内,艾尔狮心躺在厚厚的兽皮上,身前燃着篝火,一名穿着羊皮袄的可爱少女,给艾尔狮心喂食着肉粥。篝火对面的黑暗中,隐约坐着两个人影,一为主,一为辅,为主的岿然如山,为辅则是环山河绕。艾尔狮心一边喝着粥,一边讲述着自己在夕阳镇内的经历,平铺直叙,纯碎的叙述,没有一点额外的描述。“这柄剑,很有意思。”为主的那人开口,声音平淡无奇。“主上见识宽博,可曾见过类似的装备?”为辅的正握着剑柄,语调很是恭敬。帐篷内沉默了一会,为主的那人在思考。艾尔狮心忍不住说道:“受伤后恢复的感觉,不像是被术法所为,而是从内而外,倒像是多出了一种血脉天赋一般。”为主的那人微微动了下,是在点头,补充道:“这么一说,倒真像是兰山伯爵一脉的血脉天赋,只不过很初级,像是刚刚觉醒,还未经过生命进化一般。”指骨敲动实木的声音响起,为主的那人与艾尔狮心一同闭上了嘴巴,为辅的那人是他们的智囊,他在思考,不能打扰。半晌,智囊开口了。“路易斯兰山三个月前到了荒野,在荒野酒馆宿醉后,进入荒野搏杀,他的任务是黑铁阶草狼,经过确认,被狼群分食而死。”“据和路易斯兰山同路而来的林皓所言,路易斯兰山在生命进化之前,就觉醒了血脉天赋,是难得的天才,不过不是嫡脉,被族中所忌。”帐篷内再次沉默下来。还是为主的那人打破了沉默,艾尔狮心透过火光,依稀看到这位他甘愿为之效死的主上,嘴角微微笑着。“我还记得,他叫周墨,少见的纯种亚兰人,和云一样呢!”智囊语气惊异起来:“哦?那倒真是少见,这样一来,说不定我们能在关键位置上多上一颗棋子!”听到这话,为主的那人似乎很满意,笑出声来:“呵呵呵呵,云,你还真是无情啊!”周墨伸出了手,却没拿到金币。另一名穿着红袍荆棘纹的秘银侍卫长拦住了他,那只纤长白皙的手很漂亮优雅,若是在周墨的家乡,凭这双手,不难混个钢琴十级。心中暗暗吐槽了一句后,周墨收回了手。“小兄弟,我们内卫的钱可不是这么好赚的!”这个侍卫长年青些,声音很清脆,让人听着就会生出好感。年长一些的表情很复杂,但也没有反对,而是收回了十个金币,然后看了周墨一眼,目光,竟然带着些许怜悯。见年长的不说话,年青的略有些得意的笑了起来,声音压到最低,似是在自语:“高贵的血脉,即便是流落在荒野,与荒兽为伍,也不改那最初的高贵。”“这本就是贵族间的事情,平民就不要掺和进来捣乱了。”年长些的侍卫长面色忽的涨成通红,盯着柜台的双眼都泛出了血丝。而周墨则低下头,暗中咧咧嘴,什么狗屁事情,还高贵的血脉,你以为你是伏地魔不成?“咚咚咚。”周墨翻了个白眼,又是一个能把实木敲出空响的变态。但还是抬起头,露出职业化的微笑,看着年青一些的侍卫长,用那双淡金色的眸子看着自己,嘴角带着轻蔑的笑容。“平民,无论你知道些什么,你最好祈祷自己并不知道,否则你会变成奴隶。”年青的侍卫长用的是陈述句,语气平常,就像是说今天的阳光很好,晚餐我要吃肉一样平常。“现在,给我一杯最好的酒。做你应该做的事情。”周墨脸上的职业化笑容消失了,不,不应该是消失了,而是变化了,变得肆意,变得灿烂,变得生动。“不好意思,我刚刚辞职。”周墨一脚将柜台下所有的存酒踢翻,酒香四溢中,周墨转身出了柜台,大声喊了一句:“红胡子大叔,你来伺候这些血脉高贵的大爷吧,小爷我辞职了!”红胡子从美酒中惊醒,小眼睛惊愕的看向浑身满是桀骜恣意的周墨,眨了眨眼睛,好像从不认识这样一个黑发小子。周墨看向年长的侍卫长,笑的灿烂,大声说道:“你,小爷有信誉,拿十个金币,小爷马上告诉你我知道的事情。”年青的侍卫长还处在惊愕中,从未有人如此对待过他,也从未有人用这样的态度说他是血脉高贵的大爷。年长的侍卫也有些惊愕,但是眼睛深处却出现一丝快慰,听到周墨的话,面部表情一阵扭曲,转而坚定,十个金币从手中扔出。周墨伸手,在身前划出一条优雅的弧线,十枚可爱的金币收入掌中,轻轻抛了抛,金币与金币发出可爱的撞击声。“如果你说的那个人,是一个身材魁梧健美,五官如同刀削一般的男人,并且每一句话听在耳中,回想起来时时如在耳侧的话,那么恭喜你,他就在这里,就在荒野之中的某一处,去找吧,去找吧!”周墨雀跃着,欢呼着将所有信息告诉了所有人,然后在年青侍卫面部的抽搐狰狞中,年长侍卫的满目惊喜中,红胡子大叔面色先是困惑,然后震惊,最后阴沉的变化中,踏着胡旋舞的舞步,跳着自己的节奏,走向房间门口。突然,节奏停滞,周墨停下脚步,指着年长的侍卫,说了一句:“记住,我辈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节奏复起,胡旋的舞步越发欢快,最后一个三百六十度的旋转,周墨转进了自己的房间。“嘭!”的一声,木门的关闭声成了整个节奏的休止音。酒馆内安静了刹那,然后猛的炸开!“他敢,他竟然敢……”这是全身已然抖如筛糠的年青侍卫长。“真的在这里,艾尔狮心果然是来找他的,一切都是阴谋,我是对的!”这是仿佛被一个公爵爵位砸中的年长侍卫长。“*……¥%……#&……%……*(……。”这是一干侍卫们,目光阴晴不定的看着两位侍卫长。“苟日的,苟日的,苟日的鹰扬大公,苟日的艾尔狮心,苟日的帝国人!你们骗我!”轰得一声,整座酒馆被暴虐的火焰能量掀开了屋顶。原本就有两米五高下的红胡子大叔,此时身高持续膨胀,眨眼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五米,在房间中仰望红胡子大叔的周墨,咽了口吐沫,如今才知道为什么红胡子大叔也叫荒野巨人。“帝国人都是苟日的,尤其是鹰扬大公,他收留我,让我建立夕阳镇,就是为了给那个人打掩护?他竟然让我,山丘矮人王的孙子,庇护了山丘矮人不共戴天的仇人,五十年,整整五十年?”红胡子大叔须发勃张,艳红的火焰从他身体每一处喷射而出,宽阔的额头上,如同有一枚太阳在燃烧。空气灼热起来,甲胄与巨锤重新出现。“啊啊啊啊啊!苟日的帝国人!”红胡子大叔彻底狂暴起来。周墨此时十分庆幸,庆幸自己和红胡子大叔这一年来的关系不错,起码在大叔发狂是还能记得自己,这让周墨在荒野巨人的狂暴下幸存下来。在房间中,周墨只能看到一团又一团的艳红火焰以红胡子大叔为中心,四溢而去,红胡子大叔双手持着巨锤,一锤一锤的向下猛砸,一次挥落,周墨都被震的飞起三尺。然后便看到染着血肉浆汁的巨锤再次挥起,偶尔有两个跳起,向着红胡子大叔头部挥刀的勇者,被红胡子大叔扇苍蝇一般一巴掌拍成肉饼,红的白的绿的黄的汁液,一同混杂着爆了开来。人体内部特有的味道和被周墨踢翻的酒味混杂在一起,这种味道,让周墨,嗯,大吐特吐。“到底怎么回事,小爷我不过看不惯那些装逼的贵族,说了句付费实话,然后又放了句附赠嘴炮而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边吐着,周墨一边安慰自己,这一切绝对不是我的错!...